8.农历三月三:春女感阳气而思男
《周礼》中有一段被历代无数文人墨客征引过的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什么意思呢?是说中春二月,万物萌生,这样的时节应该顺应天时,让青年男女自由约会,甚至私奔交合也不必禁止。郑玄认为,这是“重天时,权许之也。”
可见,即使是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万恶的卫道士”们况且敌不住春天对于人性的召唤。当世间万物逐渐苏醒的时候,人的春情也禁不住被大自然的春风催动着。
自古以来,人们就用“春”字来表达男女之间的情欲萌动,诸如《诗》“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淮南子》“春女感阳气而思男,秋士感阴气而思女,是其物化。”《西厢记》“我则怕漏泄春光与乃堂,夫人怕女孩儿春心荡。”《玉台新咏》“丝中传意绪,花里见春情。”《乐府诗集》“温风入南牖,织妇怀春意。”
文人骚客们还常常用“春”字来形容少女身体的美妙部位,如用“春色”来比喻女孩的容貌,用“春葱”“春纤”来比喻女孩的手指,用“春风面”来比喻女孩美丽的容貌,用“春光”来比喻女孩隐秘的身体部位,用“春莺”来比喻女孩娇嫩的声音。我们今天所说的“走光”,其实是“走漏春光”的缩略语,因为春光一般用以指代少女的身体,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男人是无光可走的。
青春,总是与旺盛的生命联系在一起;春,则常常用为妙龄少女的专用前缀。中春之月、清明前后、上巳左右,更是春中之春,成为春的象征和代表。
当春发之时,青年男女来到河边,洗手濯足,曲水流觞,成为春嬉中的一大要事。晋代成公绥在《洛禊赋》中描述了这一场景:“考吉日,简良辰,祓除鲜禊,同会洛滨。妖童媛女,嬉游河曲,或渔纤手,或濯素足。临清流,坐砂场,列垒樽,飞羽觞。”
把身子洗干净了,把酒喝下去了,还能干点什么呢?
《史记》记载:“契的母亲叫简狄,是有娀氏的女儿,帝喾的妃子。三个人一起去洗浴,见到一个黑色的鸟从天上飞过,掉下一个鸟蛋,简狄把它吞下去了,结果怀孕生下了契。”古人以“三”表示“多”,三个人一起去洗浴,大概是说大家一起去洗浴,有学者认为,这就是“妖童媛女,嬉游河曲”的曲词。这则典故等于回答了我们上面这个问题:男男女女把身子洗干净了,把酒喝下去了,大家一起晒了晒太阳,姑娘们回去之后,就怀孕了。那个黑色的鸟,也就成为一个具有性隐喻含义的神性的象征。
另据晋代《拾遗记》的记载,简狄并不是在洗浴后怀孕的,而是“游于桑野,见黑鸟遗卵于地”,之后怀孕生契。有学者认为,“沐浴”与“游桑”没有本质区别,指的都是郊外的野合。
“桑林”在古代是个有着强烈性暗示的场所,《墨子》称:“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三月三日,除了曲水流觞之外,游于桑野也是一种典型的春嬉方式。正因如此,临水或游桑都可以视为年轻妇女求子嗣的春季盛事。
唐代徐谦益的《初学记》收录了数十首上巳杂诗,说的几乎全是野外宴饮游乐,以及青年男女结伴比目之事,如晋潘尼《三日洛水作诗》“暮春春服成,百草敷英蕤;聊为三日游,方驾结龙旗。廊庙多豪俊,都邑有艳姿。朱轩荫兰皋,翠幕映洛湄;沉钩出比目,举弋洛双飞。羽觞乘波进,素卵逐流归。”梁朝沈约《三日率尔成篇》“清晨戏伊水,薄暮宿兰池。象筵鸣宝瑟,金瓶泛玉卮。宁忆春蚕起,日暮桑欲萎。”
另据陆翙《邺中记》:“石虎三月三日临水会,公主妃主名家妇女无不毕出。临水施帐幔,车服粲烂,走马步射,饮宴终日。”说他们在水边宴饮作乐。又《石虎邺中记》记载:“桑梓苑中,尽种桑。三月三日及蚕时,虎、皇后将宫人数千,出采桑,游戏其下。”这里说他们在桑林中游戏。石虎是十六国后赵皇帝,在三月三日这天,或者临水会,或者出采桑,水边和桑林的节日功能应该是一样的。
陶渊明《续搜神记》讲了这么一个故事:三月三日这天,一个叫卢充的小伙子到郊外打猎,射中了一只獐,于是追着跑出很远,来到一处府舍,据说是崔少府的院宅。崔少府对卢充说:“是您过世的父亲委托我这么做,因此我想了个办法把你接到这里来。”卢充在崔家享受了三天鱼水之欢,崔家才派人把他送回去。四年之后,又一个三月三日,卢充正临水嬉戏,远远看见水边有一牛车,卢充走过去打开车门,见里面坐着崔家小姐和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卢崔两人欢好如初。崔小姐把男孩交给卢充后,又给他一个金碗,这才告辞而去。
这是一个异类婚故事,但是,故事中出现的三月三日、一夜情、得子、临水嬉戏等细节,处处都以当时的上巳风俗为背景。要不然,哪能看到一辆牛车,就敢冒冒失失去开人家的车门?万一里面坐的是个不认识的大小姐怎么办?不要紧,三月三是个特殊的日子,青年男女正应该主动出击或积极接纳。至今许多少数民族还时兴过三月三,青年男女游春、对歌,打情骂俏,正是这个节日的题中本义。
据唐末道教宗师杜光庭的《道教灵验记》:每年三月三日,成都一带都有大型的蚕市,逾万人“宿止山内”吃喝拉撒,“远近之人,祈乞嗣息,必于(金堂县玄元观)井中,探得石者为男,瓦砾为女,古今之所效验焉。”可见三月三日在天师道盛行的成都地区,也被赋予了明确的求子功能,甚至说,“求子”可能是最拿得上台面的理由:青年男女虽有水边桑林“野合”之实,但这是拿不上台面来说的理由;换个提法,说成去“求子”,那就成了延续革命后代的头等大事,该去该去。
许多古代文学作品中,男子调戏妇女,还喜欢在两个场所进行,一是水边,二是桑下。在《郑交甫过汉皋》《阿谷处女》等故事中,男子是在水边调戏妇女;而在《陌上桑》《秋胡戏妻》等故事中,男子是在桑下调戏妇女。这种故事老是发生在水边桑下,恐怕不是偶然的,因为自古以来就有男女在水边和桑林野合的风气。只是后来风气改了,但男人的天性没有改,有些男人还想在那些地方试试那些事,事实证明,随着上巳风俗的逐渐遗失,那事的风险系数越来越高了。
大概在唐之后,汉族地区的上巳节(三月三)和寒食节基本上都被清明节给兼并了,上巳成了一个有名无实的、美丽的文化记忆,尽管许多文人仍然以“上巳”之名入诗,抒发春日的喜悦或愁怅,但这也只是一种风雅的追忆。上巳作为一种全民狂欢的节日,已经成了明日黄花。南宋范成大《观禊帖有感三绝》就曾叹道:“三日天气新,禊饮传自古。今人不好事,佳节弃如土。”
《宋书·律历志》称“清明,三月节。”《南齐书·礼志上》“一说,三月三日,清明之节,将修事于水侧,祷祀以祈丰年。”又据《新唐书·李泌列传》,唐德宗曾向李泌咨询说:“寒食多与上巳同时,欲以二月名节,自我为古,若何而可?”可见,清明、寒食、上巳三节纠缠交错,上至帝王下至黎民一直都有合并三节的想法。
不过我们知道,在上巳节被兼并之前,至少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辉煌地担任过“沐浴节”“游春节”“情人节”之类的光荣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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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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