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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第一章 社祭礼仪的文艺化
引论 社祭礼仪向文艺的转化
首先,按照前面的推理、设想,探求从乡村节庆的祭祀礼仪中产生戏剧的过程,就不得不关注一下作为起点及母体的祭礼——自古存在的“社的祭日”,即“社祭”。中国的历史上,不是关于城市及宫廷戏剧,而是关于地方乡村戏剧的资料,到了宋元时期才出现。值得注目的是,其中许多资料是社祭戏剧方面的。如南宋诗人陆游在绍熙四年(1193)的诗《春社》中咏道:“太平处处是优场,社日儿童喜欲狂。且看参军唤苍鹘,京都新禁舞斋郎。”同样在他嘉定元年(1208)的诗《幽居岁暮》中,也有“巷北观神社,村东看戏场”这样的句子。此外他在庆元四年(1198)的诗《卜居三山》中也写道:“高陆犁荒种桑柘,比邻毕出现夜场。老稚相呼作春社,鸡争舂米茅檐底。”这些都表明在举行社祭时,建了许多戏台。另一位南宋诗人刘克庄的长诗《观社》里也有“陌头侠少行歌呼,方演东晋谈西都”之类句子,从中也可以明显地看出社和戏剧并存的事实。
本来,社祭是由古代的“村祭”发展而来的,在宋代以前有关社祭的记录中,只记载了表演歌舞、音乐的内容,看不出其中包含有戏剧。可以推断在宋以前的某个时期,社祭礼仪从歌舞乐曲的阶段(巫礼阶段)转化成了戏剧。然而,具体到哪一个时期,是个不易解决的问题。可以想象,经过了很长时间,祭礼才逐渐近似于戏剧。因此,下面笔者想就此分析一下先秦、汉魏、六朝、唐至宋时期有关社祭的资料,弄清祭礼转变为戏剧的具体过程。笔者是按以下三个时期来具体探讨的:
1.先秦至汉魏六朝时期;
2.唐至五代时期;
3.北宋至南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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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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