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同文化背景成员之间的观念分歧
在中国现代民俗学运动中成熟起来的民间文学工作者如钟敬文、赵景深等,大都是各大高校的学者型人才,经他们培养的一批学生,也大多沿续了他们的学术思路,在他们的心目中,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是必然地为着即将到来的全面的科学研究进行资料准备。
而来自于解放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的人员组成就复杂多了,他们中间“有诗人、作家、音乐家,有广大民间文学爱好者和民间文学专家,有语言学工作者、民族社会历史研究工作者,也有民间诗人和歌手。”[30]他们的主体是文艺创作者和爱好者,他们无疑是抱着革命文艺的热情来从事民间文学工作的。
目的决定手段。抱着不同目的的人,向田野提出的具体要求,自然也大相径庭。
1950年3月25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在北京成立,该组织名义上是“研究会”,实际上并不都以“研究”为目的,正如该会理事长郭沫若在成立大会上的发言所说:“在座的钟敬文先生是民间文艺的研究家,老舍先生是民间文艺的写作家,我什么也不是,也说不出什么。”[31]该会日常工作的实际主持者则是参加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时任研究会秘书组组长的贾芝同志。从研究会成员组成来看,主要有来自解放区的文艺工作者、来自国统区的左倾或没有右倾的文艺家、来自学院的研究工作者三方面人马。因为大家的文化背景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这种表面上的大团圆组合其实已经埋下了日后论争的伏笔。
该会《章程》中的“本会宗旨”明确表明了对于民间文学的态度是“吸取和发扬它的优秀的部分,批判和抛弃它的落后的部分,使有助于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建设。”[32]但是,这一新兴文艺的“扬弃”态度并没有具体落实到大会通过的《征集民间文艺资料办法》中,《办法》的思路明显是“科学工作”型的:
1, 应记明资料来源、地点、流传时期及流传情况等;
2, 如系口头传授的唱词或故事等,应记明唱者的姓名、籍贯、经历、讲唱的环境等;
3, 某一作品应尽量搜集完整,仅有片断者,应加以声明;
4, 切勿删改,要保持原样;
5, 资料中的方言土语及地方性的风俗习惯等,须加以注释。[33]
《办法》的要求与“宗旨”不相对应,反映的是不同文化背景的民间文艺工作者“对有关理论的看法也不大一致”。[34]这种“不一致”后来突出地反映在了1956-1957年间围绕搜集整理问题而发生在《民间文学》杂志上的几次论争当中。
1956这场论争的发难者是刘守华,他在《慎重地对待民间故事的整理编写工作》一文中,对李岳南为《牛郞织女》所写的评论提出批评,指出:“由于我们许多从事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的同志对这种工作采取了一种简单的、粗暴的态度,忽略了整理民间故事最基本的一个要求,即保持民间故事原有的风格和艺术特点”,[35]他们本来想“丰富”民间故事,事实上却损害了民间故事的原貌。巫瑞书则在随后的文章中分析认为,“整理编写工作不能保存民间故事的真实面貌的原因”主要有三:1,对口头文学本身具有的特点缺乏认识;2,在搜集整理过程中没有付出艰巨的劳动;3,把整理和创作混淆起来了。[36]
影响更大的一场论争发生在刘魁立与董均伦、江源等人之间。1957年,刘魁立从莫斯科大学寄回的论文《谈民间文学搜集工作——记什么?如何记?如何编辑民间文学作品》,参照前苏联的研究工作,以当时在搜集整理工作中较有影响的董、江两人的工作为例,批评了搜集工作中那些“似乎只有反对地主、反对皇帝、反对迷信、贫富斗争一类的作品才配记录,其它作品则尽被抛弃”[37]的做法,详尽地论证了“凡是民间文学作品一律须要记录”的必要性,认为“材料搜集得越全面,我们对人民的过去和现在就了解得越深刻、越全面。根据片断的、零散的、偶然的材料是不可能做出科学的有概括性的结论来的。”概括该文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
1, 民间文学搜集者应该对一切民间作品感兴趣,并记下人民所讲所唱的一切,不轻易对民间作品作价值评判。
2, 同一故事的不同异文也应该详尽记录。
3, 记录应准确忠实、一字不移,应慎重地保持每个讲唱者独特的语言、风格。对待残缺的作品,不要随便添补。反对依靠记忆而不记录的做法。
4, 记录与讲唱行为相关的背景材料,它们包括:何时、何地、从谁那里记录来的;讲唱者的手势、音调、表情;讲唱者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讲述者在何时、何地、从谁那里听来的,等等。
5, 整理工作要非常慎重,只限于规整颠倒拗口的句子,抽掉无意义的重复的词句,剔除不宜印出的句子乃至段落,修正含混不清的地方,必要时改换十分生僻而且不为作品增色的方言词汇和方言语法形式,编写注释,提供相关材料。
刘魁立提出的是一种理想状态,文章发展了《征集民间文艺资料办法》的思想,这是自有搜集整理工作以来对具体问题最详尽的一次展开,即使是刘的论争对手也承认“刘同志这篇文章的发表,无疑会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搜集工作的开展,有所帮助”。[38]但是,文章得到部分肯定的同时,也引来了一大批自称民间文学“爱好者”的基层文艺工作者的反击。
有“当代蒲松龄”之誉的董均伦、江源首先给予了回应,他们强调“整理民间故事的目的,是给广大读者看的,应该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刘先生把什么样的故事都记下来研究,那是刘先生个人的事情,不能强制别人也这样做。”[39]他们明确地把自己定位为“文艺工作者”或“民间故事的爱好者”,而不是资料提供者,明白地表示了对于研究工作的不合作态度。紧接着,有人给刘的工作冠以“学院式”的称呼,[40]有人抬出《讲话》的精神来反击刘的论点:“民间文学作为一种文学,它应该和整个文学事业的方针路线一致,它应该是为广大的工农兵服务的。它的搜集和整理,应该为着这样的目的”,因此,“也就是要让来自群众的民间文学作品,经过去芜存精、去伪存真、剔除其封建性糟粕、保存和发扬其民主性精华的整理工作之后,回到群众中去。”[41]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无论是批评还是反批评,无论论争双方如何地自圆其说,只要双方的立足点不在一个圆心,彼此就永远无法成为一个重叠的圆。
双方意见有分歧是正常的,但是,由于体制的原因,有着不同兴趣、目的和工作性质的人群却不得不活动在同一个团体,必须在同一个阵地上发表自己的见解,共享和互通着所有的资料和信息,正如要去北京的旅客和要往广州的商人却同坐在一列火车上。这一有碍学术发展的社团成员的结构方式其实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事实上,刘董之争在民间文学发展史上只有理论意义而没有实践意义,因为紧接着大跃进运动就开始了,1958年4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规模地收集全国民歌》。比如,“湖北省麻城县委宣传部在一县之中,以不多的人才,在短短时间内就编出了一本在数量上质量上都相当可观的‘生产的诗’”。[42]郭沫若在肯定这种行为的同时指出:“保留原始材料是必要的,再加修改也是必要的,两者可以并行不悖。”[43]这等于是一个没有标准的标准,争论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了。此后二十年,搜集标准的话题基本处于冬眠状态。
可是到了1978年,张弘发表在《社会科学战线》的一篇不合时宜的《民间文学工作者在群众的“改旧编新”面前》,终于唤醒了人们对过去二十年的搜集整理工作的不满,大家纷纷撰文反驳,新一轮的论争断断续续好几年,各路专家还意犹未尽,但是,这次论争在理论上并无突破,只能说是一次拨乱反正的纠左论争。
1980年代中期开始,学界以“田野作业”的名义,再次展开了多场有关搜集整理问题的讨论。与1950年代不同的是,随着大家认识的趋同,论争逐渐没有了对立面。于是,讨论只好把“过去”当成自己的假想敌,许多学者都对以往的田野成绩进行了全盘否定和无情声讨。但无论这种声讨是如何的深刻,一样没能在理论上对1950年代的那场论争有所突破。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