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是作为中国最大都市的旧上海鼎盛时期,几乎各方面都领中国风气之先。此一时期,中国正处于新旧文化激烈交锋的社会急剧转型期,上海又是新文化运动的主要发祥地和中心之一,加上对外交流增多,经济相对繁荣,社会体制较前自由,各种新思潮不断涌现,社会风尚好新求异,多变而混杂。反映这一时期上海的社会思潮和民间风尚的流行语也十分活跃,数量很多。下面我们选择比较引人注目的五个方面的流行语予以介绍。
1、反映当时婚恋潮流的流行语
“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个性解放,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人们冲破几千年来男女结合依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陋习,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这时走在思想解放运动前列的一些人。包括一些文化界的有名人士,纷纷解除包办而成的婚姻,带头自由恋爱,重新结婚。但是,也还有相当多的人固守旧的婚姻模式,甚至仍然过着三妻四妾的生活。
一些流行语表现了当时这方面的情况。对于自由恋爱,有一个说法叫“打无线电”,指男女间眉目传情,即当时人们所说:“男女互相目成,谓之打无线电”。很形象地描画出社交场合思想开放的人们追求自由恋爱的情景。这个说法本身对自由恋爱持肯定、欣赏的态度。它的传播开来说明婚姻自主的思想已经为很多人接受。但同时还有另一个说法在流传,那就是“拆姘头”。什么是“姘头”呢?在长期的传统社会,男女结合需经过明媒正娶,未经过结婚仪式而有性关系的,被视为不道德的偷情,这样的男女情人称为“姘头”或“搭脚”。二十世纪初风行文化革新、恋爱自由,一些男女不经过传统的媒介和仪式便有了性关系或正式同居,这种结合仍被持传统观念的人称为“姘头”。这时在上海,自由恋爱成风,男女结合很快,但是分手时却很麻烦。恋爱初期两人都尽量瞒着外界,但是到分手时都唯恐别人不知道,许多人要请中间人举行仪式,有的还要登报声明,这就是“拆姘头”。初期这种仪式一般请上海的江湖人士来主持,仪式中双方常互相指责、诋毁,甚至大打出手。后来律师业兴起,这种仪式一般请律师主持,但那些不愿意上法庭、登报宣扬的,仍然请上海流氓来操办。这个流行语的存在一方面说明自由恋爱在某些思想保守的人眼中还是不正经的,所以用“姘头”来指称自由恋爱者,另一方面,很多人解除恋爱、同居关系还要举行仪式或登报声明,要正式地“拆”,表现了当时自由恋爱的风气呈一时之盛,部分人的思想已经很开化。
但是自五四运动到建国前夕,一夫多妻制的陋俗始终没有完全绝迹。俗语有“做大”“做小”之说。“做大”就是做大老婆,“做小”就是做小老婆。还有一个流行语叫“两头大”,指两个老婆享有同等的地位,都做大老婆。为什么会有“两头大”的现象呢?原来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多妻制之中,大老婆之外的妻子都是小老婆,地位较低下,她要像其它下人一样称自己的丈夫为“老爷”,尊称大老婆为“太太”,在重要仪式上“见礼”时要给丈夫和大老婆磕头。亲生儿子只能算“庶出”,要称自己为“姨娘”。自己的礼服不能是红色,自己住的房间称“侧室”,等等。所以给人做小是很屈辱的事,上海女子有句挂在嘴边的俗语“愿在天上做只鸟,勿到人家做个小。”尽管民国时期大力提倡一夫一妻制,但仍有人多娶。因女子不愿做小,便给两个老婆都一样名分,或者娶在两处宅子,双方不见面。这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算得一项发明。据说这种做法是徽州朝奉发明的,他们远在异乡,三五年才回乡一次,就在当地另娶一房老婆,言明“两头大”,家乡的妻子绝不带出来,客乡的妻子绝不带回去,这样两个老婆终生都不碰面,就无冲突。
还有一个流行语“吊膀子”,指同异性调情或勾引异性,有时用作对男女自由相恋的贬斥说法,有时指坏人持不严肃的玩弄异性的目的而同异性调情。据汪仲贤《上海俗语图说》,该俗语最早出自一群客居上海的天津流氓。当时在上海的热闹地区小红门一带,有一伙天津流氓横行,谁也不敢碰他们。他们看上了一个大户人家的美貌小姐,天天到她窗户前施展勾引手段。这位小姐终于被其中一位流氓打动。约会时,流氓就从她家的楼窗爬进去。因为楼窗较高,要用绳子吊着他的膀子上去。所以每当他去赴约,同伴们就说他去“吊膀子”去了。这一说法就成为这个党徒众多的团伙中的隐语,专指勾引妇女之事。上海话本来将手臂叫“臂膊”,由于这件事,“吊膀子”的说法也为本地人所接受,并流布到全国范围。还有一种说法叫“钓蚌珠”,意思相近。
2、谈论青楼生活的流行语
虽然在提倡新文化、新生活方式上常开风气之先,但是上海滩也一向以光怪陆离的都市生活着称。嫖娼卖淫是旧上海社会阴暗面的重要部分。当时青楼妓院甚至是一些中上层男子甚至文人墨客的日常社交场所,当时的流行语“喝花酒”,就是指需要聚会交际的一班男子到妓院喝酒,叫上妓女在一旁相陪,当时这种行为被认为是“风流雅事”。
一些相熟男子之间的无聊闲谈说起嫖娼之事有些流行的说法,不了解内情者听起来不知所云,像是黑话;但这些话并不是保密的,只是在某个圈子里流行,不是真正的黑话,可以看作特定社交场合或小范围的流行语。比如“斩咸肉”,指到固定场所特别是到下等妓院嫖娼。“咸肉”指在固定场所出卖肉体的女子。为什么叫“咸肉”呢?对这一说法的字面意思,当时的人们解释为:“咸肉虽不清鲜,却耐贮藏,旅客携作路菜,最为相宜,整块煮熟后带在身旁,随时可以取用,割下一块,送到嘴里就吃,便利极了。上海是活码头,出门人最多,‘咸肉庄’就为便利旅客而设。”原来如此。可见言谈者态度之轻薄。相关的另一个说法是“家香肉”和“捞汤排”,意思也很鄙俗、刻薄。时人解释说,由于住在“咸肉庄”的女子不够分配,老鸨或嫖客也到外面临时找来一些女子卖身,这些女子平时住在家里并不卖身,有些还处境很好,甚至还是名门闺秀,有时看客人貌丑还不接客,所以定价较高,这类女子称为“家香肉”。另外,在路边勾引客人、到她的住处去卖淫的女子称为“淌排”,即指她们在路上淌来淌去,好象在水面上漂浮的无主木排。找这样的女子发泄性欲,就是“捞淌排”。另外,约妓女到旅馆里过夜叫“开房间”。原来妓女都在妓院的房间里留客。后来英租界禁娼,过了两三年又开禁,为保全面子,妓院改称书院,并不许妓女留客过夜,其它照旧。巡捕房常派探捕去查夜,捉出那些留宿者。所以,嫖客们就先在旅馆定好房间,再打电话叫妓女过去住夜。据说,过去妓女在自己的房里留客算是洁身自好,以同客人出去为不名誉事,现在出去开房间的风气大开,老妓女便慨叹人心不古了。后来情人在旅馆小住也叫“开房间”。妓女的第一次破身卖淫称为“点大蜡烛”。这一夜要仿照良家妇女出嫁的仪式,在房间里点上花烛。包下妓女初夜的男子要出大价钱。受到妓女或老鸨体恤的“恩客”男人不需出大价钱而包下妓女破身之后的第一夜,称“挨城门”。
“先生”本是对男人的尊称,这时竟然在妓院里有流行的说法用来称呼“妓女”。因为这时的妓院称“书寓”,禁娼时期,妓女对外公开标榜是卖唱的,“卖嘴不卖身”,龟鸨称她们为“唱书先生”,为省事,就简称为“先生”。早已卖身的称“大先生”,还没破身的称“小先生”,要价很高。那些早已失身却诈称为“小”的称为“尖先生”,“尖”字有猥亵意味,取“上小下大”之意。
现在普通话里有一个俗语“揩油”,当时就是这类流行语中的一个。眼下的意思是占便宜,特别指在对别人无损或无大损、无明显的损失而对自己特别有利的情况下的占便宜。可是在刚开始流行此短语的时候,是有特定的含义的。该词在清末民初盛行于上海的妓院。当时妓院分若干档次,妓女的服务也分若干种,分别明码标价。妓女出局时,讲定如出“牌局”只陪同打牌,叫“花局”只是陪酒,打“茶围”只陪同聊天。有些客人只出一般的价钱而对妓女动手动脚,这超出了妓女的服务范围,妓女称之为“揩油”。因妓院本是风花雪月的场所,也要靠客人养活,这种行为对妓女也确无实际的损害,故妓女对客人的揩油行为也不恼怒,老练的妓女则巧于周旋。后来该词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它也用于社会上一般异性间,指男子在身体上或说话上占女性的便宜,而在熟人之间,通常是为女性默许或容忍的。如果女子不容忍呢,那就是近来社会上常议论的“性骚扰”了。后来更用于一般的为大家所宽容的占便宜行为。至于该俗语的字面来历,汪仲贤《上海俗语图说》解释为:油是极沾的东西,与别物接触,本身不沾别的东西,却很容易被别物沾了去。从前乡下每年要用桐油抹一遍房屋的门窗,主人刚买一桶油,邻居们便会拿了钉鞋雨靴来,要求主人给揩一点油。还有精明的人特意穿了油衣,一边与别人说笑,一边倚靠在新抹了油的门上蹭。因此“揩油”被用来指占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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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涛的博客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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