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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川]传播民俗刍议
  作者:杨立川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0-25 | 点击数:9516
 

 

  一、传播民俗现象概说

  大量的民俗现象中,有一部分可以称之为传播民俗。

  传播民俗既然是民俗事象的一部分,则依据人们对民俗事象的理解,我们可以把传播民俗解释为:以口头、风俗、物质形式存在,以民间传承方式流布的具有习俗性、风尚性特征的传播现象。关于民俗事象的分类,乌丙安先生所著《中国民俗学》把民俗学研究对象分为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游艺的民俗等,钟敬文先生主编的《民俗学概论》、石应平先生编著的《中外民俗概论》把民俗事象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等四类。(1)王娟提出,目前“学术界一种较为普遍的分类方法是把各种民俗事项分为三大类”:一是口头民俗,是以口头语言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包括叙事民俗、俗语民俗、音韵民俗;二是风俗民俗,是以传统的风俗和习惯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三是物质民俗,是指以有形的,可以看得到的物质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2)如果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这其中的大部分都表现为传播活动或者与传播活动有关。

  口头民俗无疑都表现为传播现象。风俗民俗也与传播活动密切相关。例如民间节日、民间信仰、游戏、具有某种意义的手势或姿势、仪式活动、民间舞蹈、民间戏剧、迷信等等也表现为传播现象或者包容了丰富的传播因素。以民间节日为例,民间节日即充满了传播现象,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瞿明安、邓启耀、王亚南先生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节日仪式、节日祭祀、节日服饰、节日饮食、节日游乐、节日造型物或象征物、节日禁忌等等要素集纳在节日这一容量甚大、形式多样的文化现象之中,传播着不同民族各自特殊的文化信息。”节日传播还有其特定的传播关系,“一方面,节日的发讯者就是参加节日活动的人群,节日的收讯者却是节日指述关系中的指述对象,或是虚构的神灵、祖灵和鬼怪,或是实有的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另一方面,节日的发讯者和收讯者,全都是参加节日活动的人们。”(3)特别是春节,诚如肖放先生所说:这是一个凝结了我们浓浓的“伦理感情、生命意识、审美趣味与宗教情怀”(4)的节日。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曾说:“围绕春节这一节日的文化群,有饮食、娱乐、宗教、信仰、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人们一年里忙忙碌碌,需要有个时间家人团聚,邻里往来,亲朋好友互致问候,行业之间进行团拜,使过去淡化的感情再浓重起来。唐人街离我们那么远,春节这一共同的文化一下就把我们联系起来了。就现在来讲,春节能体现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时也在加强中华民族的整体凝聚力。”(5)春节是一个传播活动极为活跃而特殊的时期。以春节期间的内向传播为例,春节期间的内向传播不仅强烈而频繁,而且有其特殊性:深刻、系统、普遍,伴随着较为浓烈的情感活动。

  即使是作为物质民俗的民间建筑、民间美术、民间服饰、民间饮食,也包蕴着大量的传播现象或与传播活动有密切关系。民间美术本身就是一种传播手段;而民间建筑,不仅共时性地传播着丰富的意义,而且历时性地传播着一定时代的审美理想、价值观念,以及其他丰富的历史信息。民间服饰和民间饮食也是如此。

  简言之,传播民俗现象是大量地存在的。这一点,为我们研究传播民俗奠定了对象基础,使得传播民俗的研究具有了现实性和必要性。

  二、传播民俗的特点

  传播民俗具有民俗事象的一般特征,又有作为传播现象的特殊之处。

  关于民俗事象的特点,学者们的认识有同有异。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认为,民俗“首先是社会的、集体的,它不是个人有意无意的创作。即便有的原来是个人或少数人创立和发起的,但是它们也必须经过集体的同意和反复履行,才能成为民俗。其次,跟集体性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或模式的。再次,它们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播布的。” (6)陶立璠先生在《民俗学概论》一书中把民俗的基本特征概括为:社会性和集体性、类型性和模式性、变异性、传承性和播布性,并对此作了深入地分析阐述。(7)苑利先生、顾军女士在其《中国民俗学教程》一书中把民俗的特点概括为集体性、地域性、变异性、传承性、规范性等。王娟女士则把民俗的特点概括为三点:传统性、民俗事象都有异文、民俗事象都有强烈的地方性。这里我们主要从钟敬文先生、陶立璠先生的论述出发,并参考其他学者的论述来认识民俗的特点。同时从民俗的特点出发,我们可以把传播民俗的一般性特点概括为以下一些方面。

  首先,传播民俗具有社会性的特点。传播民俗是人们在共同的生活中约定俗成而形成并得以传承和发展的传播现象,传播民俗的形成和发展,都是社会成员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它总是体现着特定社会成员整体的认识、倾向、价值观念。它可以是在一定的区域内形成和存在的,也可能是在一定的人群中形成和存在的。以中秋传播习俗为例。不同地域或民族有不同的习俗。在湖南新晃一带,流行偷甘露菜的习俗,在广西龙胜、三江一带壮族中则流行闹南瓜的习俗。(8)

  其次,传播民俗具有模式性的特点。传播民俗的模式性,指的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某一种传播民俗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相对稳定性的、为特定的社会成员所共同认可的模式。例如婚嫁传播习俗,一定地域一定时代总有较为稳定的模式,这种模式总会为人们所普遍遵循。

  再次,传播民俗具有传播性。传播民俗的传播性指传播民俗在时间上的流传和在空间上的扩散性。传播民俗常常是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仍然以中秋节为例,中秋节被认为是一个团圆的节日,中秋节有家人间团聚沟通的习俗。宋代吴自牧《梦梁录》一书记载:“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此日三秋恰半,故谓之‘中秋’。此夜……玉露生凉,丹桂香飘,银蟾光满,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或开户榭,玳筵罗列,琴瑟铿锵,酌酒高歌,以卜竞夕之欢。至如铺席之家,亦登小小月台,安排家宴,团圆子女,以酬佳节”。(9)明代《帝京景物略》记载:“8月15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女归宁,是日必返其夫家,曰团圆节也。”现代社会,人们依旧保持着这一习俗,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许多人远离家乡而谋生,中秋节也许无法还家,于是乎采用电话、书信的形式互致问候,这种景象背后,是万千华夏儿女的拳拳思乡之情。作为团圆象征的月饼更是具有符号的意义。吃月饼的习俗在明代始流传于民间,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记》云:“八月十五日谓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送,取团圆之意。”团圆最为基本的功用是沟通。团圆欢宴,首先当是强化亲族成员间的情感联系。而今,中秋月饼与团圆之间的关系仍十分密切。小小的月饼,凝聚了人们强烈的团圆情结。在此,月饼已经是深度符号化了的商品。在中秋节这个特殊的时候,月饼还被作为这个节日特殊的“礼物”送给亲友,正如阎云翔先生谈到“礼物”时所说的,其“物质内容和它的文化意义及仪式情境是浑然一体的。”(10)人们相互之间送作为“礼物”的月饼,同时是在传达特定的意义。传播民俗还会在空间上扩散,从一地传入另一地域。当然在传播民俗传播的过程中会因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而同时发生变异。

  传播民俗的变异性,是说传播民俗是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在传播的内容和传播的形式方面不断发展变化的。一定时代有一定时代的传播民俗形貌;而同一传播民俗,从一定区域传入另一区域也会因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而会有不同的面貌。

  传播民俗还具有规范性的特点,传播民俗对于人们的行为方式像其他民俗一样也具有约束作用。就此而言,也可以说民俗具有规则的意义。关于这一点后面还要谈到。

  传播民俗还具有作为传播现象的民俗事象的特殊性。作为传播民俗,无疑应具有讯息性、精神文化性、传播过程性等特征。

  传播民俗的信息性是说作为传播现象的传播民俗其主要的目的还在于传播信息,正是这一点成为区分传播民俗和非传播民俗的基本界限。传播活动无疑首先是对人的意识的传播,作为意识,是人对客体世界的能动反映,体现着主体尺度和需求,所以传播民俗无疑具有精神文化性,通过传播民俗,可以使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一定时代的精神文化面貌;同时,传播民俗的精神文化性还使得传播民俗更多地遵循精神文化的规律而运作,而发展。这就对我们的有关管理者提出了一个如何从精神文化规律出发做好传播民俗管理的问题,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顺应精神文化规律发展和利用好传播民俗的问题。传播民俗的过程性是说传播民俗也如一般传播活动一样是一个过程,它由多个环节所构成,所以传播民俗具有作为过程应具有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往往特定的传播内容必然、同时必须由特定的传播民俗形式来加以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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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民网 2007年06月12日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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