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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在民俗学的新历史任务面前
——从东北、华北沦陷区的民俗学历史谈起
  作者:乌丙安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0-17 | 点击数:11501
 

  所以要研究现状。民俗研究不能回老路,走歧途,不能老追求奇风异俗。为此提出两个问题,共同探讨:

  1.主体与对象问题:东北民俗学的工作任务是:一是,一定要回顾,要继承,对过去民俗学者的研究成果要给以足够的评价,要尊重给我们民俗学创业打基础的老前辈。但一定不要走回头路。现在有某些走老路的迹象,饥不择食,没有资料可以做依据,因此就把班尼女士的观点又拿出来了。我们东北地区,不要停留在伪满的遗产上,还要去利用他再挖掘新的。因此的有问题,需要加以解决。这就是研究者主体和研究对象的问题。民俗学者应有自觉性,要有自觉状态,要不然是麻烦的。比如有位同志,本人过去受宗教影响,有些东西还信,因此遇到有关宗教这方面问题,他对民俗就研究不下去,这得慢慢摆脱。在民俗的压力下,有时都是不自觉的,有时是逃脱不了的,如有位老工人是坚定的布尔什维克,谁说一点党的坏话,他是不让的,可他常常在车床干活时,右眼一跳,他便赶紧找一块小纸贴上,而左眼跳,他是不管的,因为“左眼跳财,右眼跳祸”,有这个民俗心理。其实两眼一样难受,一样疲劳,这就是民俗在他身上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的民俗学工作者也是这样,就无法进行民俗学的研究了。对我们的民俗学者来说,应该解决这个问题。外国有的学者,信仰基督教往往研究佛教,信仰佛教的人研究基督教,遇到自己信仰的宗教问题,他们就说不清楚了。这都和主体有关。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既要看到民俗的强大压力,又要摆脱民俗的压力,去科学地对待民俗,这样才能更好地注意这个问题。我们研究本民族民俗,就不能用本民族偏见看待其它兄弟民族的民俗事象。不能把本民族的习俗都看成是精华,把兄弟民族的民俗都看成糟粕。一定要实事求是,因为科学是来不得一点虚假的,这样才能比较客观地研究民俗。

  作为一个民俗学者要考虑主体与对象问题,不这样就会出现要么大汉族主义要么就狭隘民族主义的误解。在多民族的省份,若不注意这个问题,就会出现不团结,自己也就随俗而去了。社会政治认为民俗有好有坏,要求民俗学者不要把所有的民俗现象都当做好东西,把它吹得天花乱坠,如“我们说跳神,跳得可好了。”那有什么好?那无论如何被认为是坏的嘛,但是它对我们的研究工作是有极为有用的,这问题要逐渐地解决。在科学研究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某种习俗,不管人们怎样称赞它或谴责它,只要它确实在老百姓生活中有深刻的影响,我们就要研究它,把成果同时供给党和政府,这既是科学成果,又给党制订政策提供依据。这种作法也是有历史先例的。魏武帝时,寒食节不举火,都吃冷饭,在太原地方,长达一百零五天不举火煮饭,致使当地人民有病死亡的很多,生产受到影响,官员对当地习俗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后,皇帝下达《明罚令》,革除了这一习俗,下令改成禁火两、三天。这里由习俗到立法,最后把这一习俗做了改革。我们三十年来,如果从礼俗定法,那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如婚姻法、丧葬法等,能够掌握民俗心理,创造条件,是会慢慢得到改革的。

  《喜盈门》电影,反映了我国家族结构特征,特别是敬老问题得到了国内外的好评。但作为民俗学者不能停留到此,要深入研究整个家庭的结构、发展、解体等问题,不能总宣传四世同堂,因为当前老人问题是世界性的尖锐矛盾。所以在研究上就不能光看到这一面,看不到另一面,要既注意对象的历史,也要研究现状,又要看到未来的发展趋势。用人们优选的习俗加以引导是对的,但引导的结果不能走老路。现在有些地方用封建时代的“二十四孝”故事去引导敬老问题,其结果也是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另外,在民俗思维上有一种叫“互渗”的特点,法国学派有的称为“互渗律”。这东西用科学的叫法,应当是“逻辑的谬误”。我们在搞民俗调查过程中,如遇到民俗上大量存在的逻辑谬误,有时就不能自拔,弄不清楚。如日常生活中说:“太阳从东边出来了。”这话是不科学的,但我们绝不能说:“地球转到哪个角度才看到太阳。”在民俗上也有这些问题,如逻辑上最常见的谬误公式:因为甲在先,乙在后,因此甲是乙的因。在民俗上也有很多这种谬误。例如我调查了七六年那年,咱们国家自然灾异多,地震、出扫帚星、下陨石雨。在政治上那一年也是大动荡的一年,最后“四人帮”复灭了,在老百姓当中就认为是因为先有地震、出扫帚星、四妖才倒台。这和诸葛亮抬头见一颗大星坠落,便说是伤了一员大将是一样道理,事实上,是先有一颗星陨落,后有一员大将战死,各有各的因。民俗上不能把所有“预兆”说法都看成是迷信,有些就是逻辑上的谬误。还有相似问题,如民间偏方,都说偏方治大病,就是由于它有一定科学性,同时还有神秘性。民间偏方都很奇巧,如吃花生米要七颗,多大规格,就用得灵,就是这么来的。因此,对研究的对象要进行科学分析,要排除主观上非科学的思维活动。

  在对象问题上还有迷信与俗信的区别,有些东西是正常的,这不必去苛责,如吉凶观,祸福观,这不叫迷信,应当叫俗信。人们的心理愿望总是向往吉祥、幸福的,俗信是可以保留的。什么是俗信,例如,人家老人死了,夏天死的,你作为亲戚,好朋友至关去探丧,你把凉鞋擦的亮亮的,头发吹过风,烫上卷,穿着鲜艳的喇叭裤,去悼念,那你所受的压力是什么?是正常的压力。人家结婚时,你挂孝就别去了,这种忌讳是可以存在的。人家结婚,你一进来就号啕大哭,大概是不行的。一个家庭,由于辈份上不同,相处习惯上已形成了各种稳定的状态,违反它,家庭生活就感到不协调。这些无害的俗信就可以保留下来。这是主体和对象的摆法问题。

  2.调查与研究的问题:调查和研究是两个问题,当然调查本身也有研究,现在我们是他们分开来谈,调查作为方法来讲应是科学的。目前有些人还是属于饥不择食,听到一点就感到新奇,得一点就用了。作为民俗工作同志,不能零打碎敲,要用科学的方法去调查,如专题调查和综合调查要分开。专题调查如:婚姻、丧葬、饮食、服饰等,其中还有小的细目,如某地订婚习俗等等。要分清种属类目。打糕研究那是饮食习俗的一种,研究朝鲜族习俗那也是专题性质的。但同时又是综合的,包括这个族的所有民俗。一般说来,不能停留在琐细现象的研究上,而是通过专题调查能把问题抓出来。如婚俗调查怎么入洞房等等,不仅如此不行,要调查婚俗本身结构,了解这种婚姻怎么结成?家格如何?前因后果都要分析研究,要调查婚姻内在的东西。最后才能得出结论来。

  点和面的调查很重要,点里有面的东西,个别体现一般才有意义。把个别当一般那就使调查走入歧途。纯属个人的习惯不能叫民俗。小村落里极个别的现象可以研究,但要调查它的来龙去脉,是外来影响,还是当地习俗生发出来的。然后找出这种习俗的来源。就把民俗关系研究清楚了。最后才能看出将来怎样发展。

  应当避免间接调查,尽力做到实地实物调查,对第二手材料要核实鉴别,不然就会得出错误结论。

  日常风俗与奇异习俗的调查要结合起来,不要单纯猎奇,价值最大的是日常习俗,而不是奇风异俗,因为,它能推动我们文化事业的发展。

  再一点是新俗调查与旧俗调查的结合。因为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新风俗,要注意调查。如有人注意利用自行车结婚的形式,新式家庭关系,新的分家制,老人也分一份儿等等。不能老调查旧习俗,生活中出现了很多新俗,要适当地注意,要立足于日常生活中新习俗的调查。调查旧俗也要查清时代,最忌把消逝的旧俗拿来当做当代习俗看待。

  下面讲讲研究的问题:历史的研究与现状研究相结合:一是民俗史的研究,一是民俗学史的研究。现在就得注意民俗学史的建立,如吉林民俗学会的成立大会,就要载入史册,做了什么,现在、将来做些什么,给子孙留下来。所以情报工作要抓紧,各地都作了什么工作,要互通情报,要积累起来,推进工作。全国性研究与地方性研究相结合:地方的学会应以乡土研究为主,从而去丰富、充实全国性的民俗研究。对乡土研究要立足于东北三省,要联合起来,搞出全面规划,脚踏实地为全国民俗史的研究作出贡献。研究工作不要太实用化了,要研究我国的民俗学,也要适当地注意外国的研究动态。东北地区还要注意,由于历史的原因,如日俄战争,日本侵华战争,国际间的交往等等对民俗的影响,其中包括产生大量的借词。这些调查也有助于和国外的交往。

  最后谈一谈,现在,东北地区民俗学研究的队伍还很小,不要急于扩大。中国民研、社会科学院的同志都这样建议,队伍要精干、工作要有效,不要再把名声搞坏了。要扎扎实实地研究,在实用民俗学上,能给各级党委及有关部门提出些有效的建议,使他们在艰苦的工作中能收到实效,就好办了。这都是我们的责任。

  我们两省及黑龙江的民俗学工作同志们,要好好协作,尽最大的力量,作好民俗学工作,不然,有些民俗就有失传的可能,我们的后代就更难办了。要想振兴中华,就要扎扎实实建设点东西,我们要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一定要把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肩负起来,为中国民俗学的新发展做出贡献。

(1982年2月8日在吉林省民俗学会成立大会上的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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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丙安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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