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区别谁也说不清
2006年12月,在北师大“民族志·民俗志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刘铁梁把北京城里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的许多知名学者都请到了。不同学科坐在一起,就一个共同的话题展开了有趣的讨论。会上,庄孔韶、高丙中等学者再次提出了民俗学与人类学的异同问题,引发了许多学者新一轮的思考。
高丙中说:“民俗志与民族志的区分在于,一个是我对我群的参与观察和文化书写,一个是我对他群的参与观察和文化书写。”言下之意,人类学偏重于从他者的角度对异文化进行研究;民俗学偏重于自观的视角对本土文化进行研究。正是基于这一观点,高丙中频频把他手下几个人类学专业的博士生派往东南亚,以至美国等地做田野调查,他认为这才是正宗的人类学调查。庄孔韶提出的主要区分标准是,人类学家像“鼹鼠”一样,偏重于对特定社区的“点”的研究,因此需要具体、持久而深入的调查;而民俗学家则像“蝗虫”一样,偏重于对同类民俗事象在不同地区的“面”的把握,因而需要更广博的一般性知识。
中国现代民俗学产生之初,主要受到了英国民俗学会的影响。英国民俗学的起源有浓烈的殖民色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统治国对于隶属民族可以从此得到较善的统治法。”[1]所谓“隶属民族”,当然是“异文化”了,所以说,民俗学从一开始,就未必只关注“本土”文化。近年来一些外国民俗学家在中国的调查,如德国民俗学家傅玛瑞在华北农村的调查,日本民俗学家樱井龙彦在北京妙峰山的调查等,都是在异文化地区展开的民俗学调查。即使是局限于家乡民俗的研究,依然“需要‘自观’(emic)与‘他观’(etic)两种视角,因为学者本身既是insider ,同时也是outsider。这两种视角的把握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得清楚的。”[2]由此说明,我们很难使用高丙中的标准来区分两个学科。
如果从1980-1990年代的民俗学成果来看,庄孔韶的感觉也许是对的,这一时期的民俗研究,多是特定民俗事象的专项研究。但是,这一研究取向在尚未进入21世纪就已经被打破了,越来越多的民俗学者倾向于长期蹲点进行实地调查,近年来北师大的一批民俗学博士,如吴效群、岳永逸、王杰文、吉国秀等人,不仅有长期的、定点的田野生活,而且做出了不错的成绩。这些成果所借用的理论资源与研究范式,也与人类学没有本质区别。如果要把这些成果划入人类学,我们很难找到反对的理由。近年来刘铁梁所提倡的“标志性文化统领式民俗志”写作,也算是一种“鼹鼠式”的、“点”的调研方式。我们当然不能因为刘铁梁和他的弟子们不像个“蝗虫”样,就把他们开除出民俗学队伍。所以,庄孔韶的区分标准也已经不适合当代民俗学的发展。
那么,民俗学与人类学到底该如何区分呢?不同的学者往往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网站曾经有过反复的讨论。这一拨人讨论了一番,没有结果;过一段时间,换一拨人又来讨论,还是没有结果……别说是当代学者,就是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创始人之一钟敬文,以及中国人类学界的顶级英雄费孝通,同样也说不清楚民俗学与人类学的本质区别在哪里。费孝通倒是曾经替民俗学划出了一条很容易区分的界线:“我个人的看法,为了避免把民俗学和社会人类学发生难解难分的重迭,还不如划出口头民间文学为民俗学的对象比较好些。”[3]可是,这种人为的规定性并不因为费孝通的学术地位而发生多大的效用,赞同费孝通的学者自然会拿他的权威话语来说自己的事,而不赞同费孝通的学者也可以根本不当他一回事。
无论是谁的界定、如何界定,都很容易被各种各样的理由推翻。一个貌似极简单的问题,却是谁也给不出答案,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因此我们只能说,民俗学与人类学之间那条假想的分界线事实上是不存在的。也就等于说,民俗学与人类学不存在质的差别。
就学者个人来说,高丙中既是民俗学家,又是人类学家,我们难道分得出他的这一篇论文是民俗学成果,而那一篇论文是人类学成果吗?中山大学则干脆把民俗学的各种资源平均分配给了中文系和人类学系。每年中文系申报民俗类项目的时候,总是把人类学系的成果也算在自己的“前期成果”之中,反过来,人类学系也一样,而且,他们甚至都曾想把高丙中高薪聘到自己的团队里面来。至于人类学系的博士导师们,他们大多数都在招收民俗学博士研究生,这班师生难道还能分得清哪天做的是人类学课题,哪天做的是民俗学课题吗?他们不也是伸着同一双手,张着同一张嘴,看到哪边有饼就在哪边咬吗?
只要你的研究领域大致的还在民间文化这一块,至于你的具体身份到底算民俗学家还是人类学家,主要取决于你的“自我身份认同”以及“被认可”的程度。关键是,你得认识那个学科的几个主流学者(当然,也得被他们认识),在那个学科圈子里多开几次会或者在那个学科的刊物上多发两篇文章,只要做到这两点,你就算是从属于那个学科的学者了。像高丙中这样,两边认识人,两边开会,两边发文章,那么,两边都认他是自己学科的学者,而且是著名学者。这种在不同学科双栖甚至三栖的现象同样适合于朝戈金、陈岗龙、赵世瑜、叶舒宪、巴莫曲布嫫等一批知名学者。
2.学科取向的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
一般认为,中国现代民俗学滥觞于北大的《歌谣周刊》。团结在北大《歌谣周刊》的,多是一批浪漫的文学爱好者,顾颉刚说:“1918年,北大本科教授沈尹默、预科教授刘半农等人,为了作新体诗,要在本国文化里找出它的传统来,于是注意到歌谣,发起‘歌谣研究会’”[4]如果“歌谣运动”也算是“民俗学运动”一部分的话,那么,这一时期的学科取向显然是偏于“文学”的。
1927年,顾颉刚在中山大学成立中国第一个民俗学会。顾颉刚是把民俗知识当作民众生活的历史知识来看待的,他的《民俗周刊》“发刊词”最后一句口号是:“我们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设全民众的历史!”[5]从顾颉刚《圣贤文化与民众文化》[6]的演讲稿中也可看出,顾颉刚仅仅是把民俗学当成“历史学”的一个部分——即关于下层人民的历史学来看待的。顾颉刚和他的追随者们也是这么实践的。
1935年,杨成志从法国学成归国,1936年始在中大重举“民俗学会”的大旗,复办《民俗季刊》,以所谓的西方人类学,主要是美国文化历史学派的研究方法重塑民俗学的研究范式。他说:“我们真诚地相信,民俗学(与人类学)就像‘兄弟之爱一样,应出自家中’。”[7]这种表述并不是杨成志的稳定表述,因为在另外一些文章中,他又把民俗学当成是人类学的一部分。重温这一段历史,我们根本就分不清楚杨成志到底是想借助“民俗学”的品牌来兴建“人类学”呢,还是想借助国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来挽救中国的“民俗学”。
1978年之后的20多年,钟敬文成了中国民俗学界的绝对领袖。在他对于民俗学的诸多表述中,有时说成“民俗学是人文科学的一个部门。”(1978),有时说成“民俗学是一门不容忽视的社会科学(或者说人文科学)。”(1983)有时又说“民俗学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社会科学。”(1986)可见,即使对于民俗学到底是人文科学还是社会科学这样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无法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从以上历史的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学科取向并没有一个先验的范畴,它是一种人为的、模糊的规定性。谁主宰着民俗学的命运,谁就会把自己对于民俗学的理解推广为整个学科的研究取向。在学科初期,在钟敬文这样的强人时代,这种人为规定性是具有推广和实践可能的,但在今天这个提倡多元化、多样性的时代,再也不会出现像钟敬文那样具有绝对权威的学科领袖了,也没有人可以为整个学科划出什么条条框框,规定民俗学是什么而不是什么、只能研究什么而不能研究什么。
学科取向的多元不仅投射在时间的坐标上,同样也投射在空间的坐标上。刘铁梁的团队和叶涛的团队倾向于乡土调查和村落研究;叶春生的团队倾向于区域民俗主要是岭南民俗的研究;康保成的团队倾向于戏曲民俗的研究;刘守华的团队倾向于民间故事的研究;朝戈金的团队倾向于史诗诗学与口头诗学的研究。学术取向的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
中国如此,西方国家更是如此。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各不相同,据户晓辉与德国民俗学家的访谈,我们知道在德国不同的大学和研究所也有截然不同的研究方向。正如本迪克斯所说,“如果你去图宾根,就会发现,民俗学或经验文化研究隶属于社会科学系。在慕尼黑,它在文化学系;在法兰克福,它在很奇怪的一个文化什么什么系。每个学校都不一样。我们是历史的、社会的和文学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学科可以研究文学,做历史分析,也可以研究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说,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没有人告诉你说,你不能做这不能做那。”对此,卡舒巴解释为“我们的研究所有不同的传统,这意味着我们如今生活在其中的以及我们的研究所从中成长起来的地区语境标志着研究所的取向。”[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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