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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民间叙事诗的生成,自然有其社会的文化的外部原因,但从艺术内部来讲,它是民间诗歌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纵观民歌发展的历史,早期作品虽然简单短小,但都是那个时代的人民大众“缘事而发”对现实审美感应的结果,因此其中都不同程度地蕴涵着叙事的因素。只不过,那时诗中的“事”只是抒情的对象,它们往往属于隐性的。当那些“事”逐渐成为诗的主要描写对象,从隐到显时,叙事诗就萌生了。一般说来,萌芽状态的叙事诗发育尚不充分,面貌也比较模糊。随着艺术经验的积累和对生活认识的深入,叙事诗在篇幅、结构、人物塑造及语言运用上,不断丰富发展,逐步走向成熟。
中华民族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中心的多民族集合体。由于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人文状况、文学环境的差异,各民族民间叙事诗的生成也有诸多不同。从时间上看,汉民族较早,可以上溯到商周时期。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诗经》中的“国风”。“国风”中的诗歌主要是抒情诗,篇幅较小,结构简单,但从发生学角度看,不少篇什已显示出初步叙事功能,叙 事诗要素开始生成。特别在有些作品中,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乃至人物间的对话、环境氛围,都有了相当的铺陈描写。如《邶风•击鼓》、《邶风•静女》、《邶风 •燕燕》、《齐风•东方未明》、《秦风•黄鸟》、《郑风•溱洧》、《召南•行露》等。当然,最受称道的是《邶风•谷风》和《卫风•氓》。这两首诗已能完整 地讲述一段“弃妇”故事,情节生动,人物个性鲜明,叙事与抒情、议论结合,凄婉动人,是学界公认的我国最早的民间叙事诗。另外,战国时期南方楚地的“楚歌”中,也开始出现“带有叙事性质”的短诗,《子文歌》即是迄今所见最早的一篇:“子文之族/犯国法程/廷理释之/子文不听/恤颐怨萌/方正公平。”全诗 仅六句二十四字,前两句交代了事情的起因,已含情节成分,第三、四句表现掌刑法者、宰相子文和犯罪的“他”三个人物及对“他”处置上的争执,人物、事件矛盾十分清楚,最后两句抒发歌唱者的感情。情节、人物、语言尽管简单,叙事诗的初始神韵已清晰可辨。楚歌中的这类作品虽不多见,但它们与《诗经•国风》中的 有关诗篇共同构成了汉族民间叙事诗萌芽期的整体景观。
少数民族叙事诗的兴起要晚一些,大约在隋唐至宋元时期。这一历史时期,南方、北方、西方众多的少数民族陆续进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民族的统一促成了文化的交流。当时处于强势的汉民族文化,以及周边的印度佛教文化、阿拉伯的伊斯兰教文化先后传入这些地区。多种文化的碰撞、融合,有力地推动了那里的文化成长。正是这种氛围为少数民族叙事诗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文化背景。
具体而 言,少数民族叙事诗的兴起,首先是现实生活的需要。各地少数民族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普遍善歌,又大多没有文字,更少文人创作,于是歌唱成为他们传情达意乃至日常交往记事的基本手段:青年男女谈情说爱、通信、通报、求爱,记载历史、宗教、哲学、约法规章、风俗礼仪等,无不借助于此。这种经常性的现实需求,很自然地促成叙事成分的不断加强,而叙事又会引出人物。如此,叙事诗的基本要素逐渐具备。许多民族早期诗歌中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从艺术自身来看,风俗歌和史诗则直接推动了叙事诗的发展。风俗歌都与一定豹仪式有关,它必须具体、真切、生动。如“祭鬼歌”、“招魂歌”、“哭丧歌”、“婚礼歌”等等,为了实现预期的目的,一般对仪式过程极铺陈之能,对有关人物尽夸赞之致;有些比较复杂的风俗仪式,还把不同内容的歌组合起来,连成长篇巨制,如傣族《贺新房习俗歌》[9]。起初,它只是将本来有关盖房过程的短歌按劳动顺序串连起来,尚未构成一个整体,没有具体情节,人物是共性的。后来,逐渐有了桑木底和他的情人的形象和具有故事性的情节,又引入动物帮人盖房的神话,内容不断丰富,并对房屋的构造及各种名称的来历进行了有趣的解释,从而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群体故事。这些经验无疑推动着叙事文体的独立。同时,史诗在大多数民族中出现较早,藏量较多,其韵文叙事体式、创作技巧与口承传统,作为一种经验积累,更为叙事诗的兴起提供诸多方面的艺术借鉴。相对来说,汉族诗歌传统中比较缺少这样的艺术经验。正因为如此,许多少数民族的叙事诗虽然兴起较晚,却发展迅速,成果丰富。
中国民问叙事诗的发展,各民族之问差异很大。大体来说,汉民族由于社会经济文化比较先进,其叙事诗发展也要早一些。在整个汉民族民间叙事诗演进历程中,两汉至南北朝一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与此前相比,这一时期的诗作不仅数量大增,题材丰富,艺术上也多有发展创造,涌现出许多世代相传、家喻户晓的不朽名篇,如《孔雀东南飞》、《陌上桑》、《木兰诗》等,作品大多被收集在“乐府诗集”中,久传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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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文学研究》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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