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传统节日是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它承载与传递着传统。人们利用传统节日定期进行传统的表演与传统的教育,使传统在民众生活中得到延续与加强。传统有时隐藏在生活的背后、隐藏人们的思想深处,人们要选择具体特殊的时间将它表现出来,人们通过各种节俗活动,在耳濡目染中自觉理解、接受传统,从而实现传统的传递与继承。
其次,节日最大特点是周期性复现,传统节日周期性的复现就为我们强固民族文化传统提供了有力保证,传统节日保守与强化着传统。民俗节日的周期性出现,人们不断地脱离日常世俗时空,回到神圣的历史时空中,直接面对自己的祖先,反复重温传统,体味传统,从中汲取新的文化力量。
第三,传统节日给传统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机会。传统依赖家庭与社会传承,其中节日是重要的时间载体,对于传统的认识与理解各时代都有不同的侧重,人们在传承文化传统的时候,不断地赋予传统以新的解释。这种新解释往往构成新的传统内涵。比如我们中华文化传统的核心是和谐,它在古代偏重于人与神,人与家族的和谐。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在节日活动中不断地创造出普通人与具有高尚情操的历史人物之间的精神联系,创造出人们与村落街区邻里之间的情感联系。在当代传统节日中人们又重新强化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在现代化的快节奏生活中,人们重新发现传统中的人性意义,亲近自然、亲近身边的人正成为现代休闲生活的关注的中心内容。当代西方的思想家之所以对中国先秦儒家、道家思想发生浓厚兴趣,就在于人们对传统的重新体认。
既然传统节日在中国当代社会有如此的文化效用,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重视对传统节日的传承与保护。如何有效保护传统节日是我们中国人应该慎重思考的问题,不是喊着“保卫春节”的激昂口号,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必须全面调查传统节日在当代的处境,针对变化了的社会实际,提出振兴与保护传统节日的方略。我们觉得以下三点是在当前传统节日保护中应该特别强调的:
第一,应该将传统节日问题提升到传承中华民族文明的角度认识,传统节日是中华文明的结晶,是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的重要遗产,并且它是和谐社会的积极的文化力量。对传统节日习俗不要简单因为局部与枝节的原因,就予以禁止与限制,比如鞭炮、大规模的民俗游行活动等。应该积极地创造条件,让人们舒心地享受传统节日。周期性的节日习俗活动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应该通过政府、媒体、各界社会人士的共同参与,高度关注传统节日,以各种方式给传统节日营造传承发展的空间,积极调动广大民众传承享用传统节日文化的自觉性与创造性,将传统节日重新回到人们生活中来,变成人们现实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在传统节日期间,可根据变化了社会状态,创造新的节日习俗,当然这种新节俗应该得到人们的认可与接受,并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并逐渐形成新的节日传统。传统与创新是节日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三,传统节日的传承与保护应该贯彻整体保护的原则,应该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作统一的节假日安排。2005年,中央精神文明办等部委关于以传统节日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予以说明。文化部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也已将上述传统节日列入。但在当代社会中,要将传统节日整体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首要的问题就是给人们提供回归家庭、享用这些传统节日的时间保证。在农业为主的乡村社会我们不需要政府规定假期,因为,大家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人们大多在公共时间制约之下,如果没有统一的地区性或国家的假日,人们很难有心情与精力享用自己的传统节日。
总之,传统节日的传承与保护是当代中国的重要文化课题,它不仅需要民俗学者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的鼓与呼,更需要的是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需要社会公共权力的支持。只有如此,我们传承享用了数千年之久的节日文化长河,才不会断流,而且还会泛起新的涟漪,甚至掀起新的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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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萧放的博客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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