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俗主义”对“花儿”研究的启迪
回顾二十六年来所走过的道路,我们在充分肯定已取得的不少成果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在花儿研究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体上可以用这样四句话来概括:学术观念比较保守,学术视野比较狭窄,研究方法比较陈旧,对现实需要比较忽视。
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多数花儿学研究者,都习惯于用传统的方法来治学。除了少部分人勤于田野调查颇多收获外,多数人往往依据已往搜集、记录下来的第二手文本(包括歌词、曲谱和有关史料)来进行研究,对“花儿”这种民歌样式在发展演变中出现的变异,以及演唱环境和方式的新动向较少关注。在研究内容上,多数人仍然是从文化史的角度切入,或考证其源流,或论辩其名称,或赏析其精粹,或阐释其意义,总是在“花儿”的认识价值和文化史意义方面下功夫,而对“花儿”文化空间的分布及作用、演唱环境的变迁、歌唱者与听众的互动关系、如何保护与传承、如何使花儿这种民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等方面,却较少涉及。比如说,出现在兰州小西湖附近的由王希军、胡俊琦夫妇主持的“大胡子花儿苑”,出现在西宁的“冶进元花儿茶社”、“索南孙斌歌舞厅”、青海平安县的“张存秀茶园”等,都把花儿演唱作为重点推出。再比如西北各省(区)市、县的文艺晚会上,总有盛装的歌手演唱花儿,且有音乐为之伴奏。这种从农村走向城市、从田野山林走向舞台,从朴素无华的漫唱到盛装加伴奏的演出,从民间走向电视等媒体并传遍全球等等现象,对花儿这种传统的地域性民歌来说,无疑是空前的、巨大的变化,理应纳入花儿研究家的视野,予以高度重视。但遗憾的是至今尚未见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发表。再比如被誉为“花儿皇后”和“花儿王”的著名民歌演唱家苏平和朱仲禄,以及我省的中青年花儿演唱家马永华、何清祥、马玉芝、汪海娥(莲莲)、董明巧等,长期以来,都在继承民间原生态花儿演唱技巧的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创新和发展,形成了各自独特的风格,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但我们的研究家们对他们所取得的成就却很少予以深层次的探讨和总结、推广。
就甘肃省而言,已经被上级部门批准为“花儿之乡”和采录、保护、传承基地的就有九个之多,它们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民歌采录基地”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积石山县、岷县、永靖县;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批准为“中国花儿之乡”的临夏回族自治州、岷县;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花儿传承基地”的和政县松鸣岩和岷县二郎山;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花儿保护基地”的康乐莲花山。另外被文化部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就有康乐县莲花山、和政县松鸣岩、岷县二郎山三个花儿会。这些被命名的“基地”和上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花儿会,并不只是挂个牌子高兴一场了事,也不能仅仅只是为了申请一些保护经费,而是意味着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这支研究队伍,理应对各地如何保护、传承作出科学的、理论的回答,并在操作方法上提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建议,但遗憾的是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少见到。再从花儿流传地域的调查研究来说,二十多年前有人曾对卜锡文先生提出的“陇中花儿”这一见解持否定态度,但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不但“陇中”的定西、静宁等地有,就在陇南的礼县、西和、文县和甘南的舟曲一带也同样有花儿流传,只是我们至今仍缺乏全面深入地调查研究而已。
正是由于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我才深感在花儿研究队伍里,有引进“民俗主义”这一概念的迫切需要。
“民俗主义”对我们花儿研究的启迪,我认为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有助于我们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学术观念,能把我们的思路从“历史的”、“过去的”狭窄视域和束缚中解放出来,大大拓宽我们的学术视野,使许多现实的问题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性研究,成为我们大家都能主动关注和参与研究的课题。在以往,我们队伍中的不少人存在一种仅仅只把“花儿”看作是一宗“文化遗产”的思维定势,即凡是改变了原生态状况的、有创新性发展的“花儿”演唱一律都是“伪造的”、“非民间的”,都应当嗤之以鼻,予以否定。在这种思维定势的主宰下,必然缺乏与时俱进的心态和发展的眼光,就会忽视当前我国社会大转型时期以及在这个日新月异的信息时代,文化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与发展。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仍然我行我素,必将处于一种作茧自缚、自我边缘化的尴尬处境。为什么花儿的研究难以进入文化讨论的中心地带?为什么花儿研究家们的声音在全国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是那样的稀少?恐怕与我们自己远离现实社会的需求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二,鉴于民俗主义这一概念对“传统的当代形式”和“小人物的真实世界”的强调,以及对外部力量(如政府、企业等)干预、利用、再造民俗文化的倾向和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特别关注,这就使我们不但应当把研究的对象从农村延伸到现代都市,从传统文本延伸到现代媒体,从静态研究延伸到动态研究,从实证研究延伸到应用研究,而且启迪我们还必须把构建新的“地域意识”和“乡土观念”这类最新的文化动向也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过去不被人重视的地方性文化遗址以及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在市场经济和旅游资源开发大潮的推动下,都成为构建地域意识的重要源头。地域意识不仅在该地域内部所共享,同时还在与地域外部的互动中不断被创新和强化。因此,对花儿演唱的舞台化、产业化和在更大范围内的推广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运作,就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侧面。
第三,我们目前的花儿研究,与花儿这种民歌样式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之间,还没有找到恰切的结合点和突破点,仍然处于“两张皮”的状态,而民俗主义概念的引入,将大大改善这种局面。因此,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传播与创新,只有在深入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在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并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专业理论的具体指导下,才有可能少走或不走弯路,并实现预期的目的。民俗主义这一概念以其重视现实问题和前瞻性、应用性而在国际民俗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们的花儿研究来说,是很有借鉴意义的。我一贯认为,一个学者不能只是接受常识、重复常识,而是敢于挑战常识,更新常识。学者的使命就是始终在未知的领域进行艰苦探索,有所发现,有所创新,以便为各门学科的进展和人类知识大厦的构建添砖加瓦,做出那怕是一点点微小的贡献。而了解和把握本学科在国内外出现的前沿理论及相关学术概念,并结合我们自己所研究的具体课题认真加以思考,则必定有助于我们大家研究水平的提高和取得新的进展。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参考资料]
①杨利慧:《“民俗主义”概念的涵义、应用及其对当代中国民俗学建设的意义》(《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②沃尔夫冈·卡舒巴著,吴秀杰译:《面对历史转折的德国民俗学》(《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③西村真志叶:《民俗学主义:日本民俗学的理论探索与实践—以〈日本民俗学〉“民俗学主义专号”为例》(《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④柯杨:《民间歌谣》(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2008年3月第二版)
2007年4月23日
本文作者:柯杨(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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