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前,我在兰州召开的甘肃省首届花儿学术讨论会上,发表了题为《努力攀登花儿研究的新高峰》的论文,对当时花儿研究所取得的进展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述评,并对如何开拓研究领域、改进研究方法、提高花儿学研究的水平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值得欣慰的是,拙文在当时曾受到了普遍的重视。通过老、中、青三代人不懈的努力,二十六年来,在花儿研究队伍里,不但老专家宝刀不老,笔耕不辍,而且涌现出了一批卓有成就的新人,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这些成果中,具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就有20部之多,它们是:郗慧民先生的《西北花儿学》、魏泉鸣先生的《中国花儿学史纲》;屈文焜先生的《花儿美论》;赵宗福博士的《花儿通论》;宁文焕先生的《洮州花儿散论》;刘凯先生的《西部花儿散论》;张君仁博士的《花儿王朱仲禄—人类学情境中的民间歌手》;王沛先生的《河州花儿研究》;乔建中先生的《土地与歌》;李璘先生的《乡音—洮岷花儿散论》;陶柯先生的《论藏族文化对汉族文化的影响》;张谷密先生的《西海乐论》;谢承华先生的《青海民间文化风情》;汪鸿明、丁作枢先生的《莲花山与莲花山花儿》;武宇林博士的《丝绸之路的口承民谣—“花儿”的研究》(日文版);李雄飞先生的《文化视野下的山歌认同与差异—以河州花儿与陕北信天游比较为个案》和《河州花儿与陕北信天游文化内涵的比较研究》;马文惠先生的《西北高原的文艺奇葩—花儿探索与赏析》;王魁先生的《中国花儿音乐曲令大典》;最后,还有我本人的《诗与歌的狂欢节—花儿与花儿会之民俗学研究》。这批专著,或以视野开阔、方法新颖而见长;或以微观探讨、深挖本源而称著;或以扎实的田野调查凸显特色;或以搜罗详实的史料而展现风采。其中,部分著作运用国际上流行的音乐人类学、帕里—洛德诗学理论和表演理论等对花儿这种民间文化现象进行了探讨,说明已有了与国际对话的良好开端。这批专著,足可以证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花儿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最新进展和所达到的新的高度。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我们甘肃省花儿研究队伍中,张亚雄、宁文焕、宋志贤、李林、郗慧民五位先生先后辞世,我们将永远铭记他们在花儿研究中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就目前花儿研究的现状而言,我个人的看法是: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视野仍不够开阔;方法有所改进,但还没有出现新的重大突破;回顾历史和研究“过去”(传统)的多,着力探讨“现实”问题和应用研究的少。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所提出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为了进一步使花儿的研究成为当代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国际对话,我认为有必要引进“民俗主义”这一国际性学术概念,使我们这支队伍拓宽视野,使研究工作更上层楼。
一、什么是“民俗主义”?
民俗主义(Folklorismus)这一概念,最早是德国民俗学家汉斯·莫泽尔在1962年发表的《论当代的民俗主义》一文中提出的。他写道:“这是一个宽泛的术语,它大体说明了两部分内容:导致了对‘民间’事物日益增长的兴趣的、不断高涨的文化平均化,以及满足、强化或者削弱这一兴趣的实践”。他在1997年又进一步区分出民俗主义的三种形式:一是由传统和功能上所决定的民间文化的要素,在该文化的地域或阶层共同体之外进行的表演;二是另一社会阶层对民间母题的嬉戏性模仿;三是在任何传统之外对“类似民间的”要素的有意发明和创造。
德国民俗学家海曼·鲍辛格则认为:民俗主义指的是那些引人注目的对民俗现象的运用和表达性的民俗表现。也就是“对过去的民俗的运用”。他还认为:民俗主义是现代文化产业的副产品,它表示了民俗的商品化,以及民俗文化被第二手地经历的过程。
挪威民俗学家玛格纳·沃留尔在1972年写道:“我们所谈论的是这样一些现象:它们曾经与我们称之为乡民社会的社会相关联,并具有特殊的功能。但是这些文化要素在今天与其原本的、自然的语境相分离,继续被培养、存活,具有新的功能,通常也具有新的内容。对于乡民社会文化的某些方面的再生产在今天的欧洲遍布各地。这些现象就叫做民俗主义。”。
在英语世界里介绍和论述民俗主义最多的美国民俗学家本迪克丝,在其为1997年出版的《民俗学百科全书》所撰写的“民俗主义”词条中,简明扼要地指出:“民俗主义即脱离了其原来语境的民俗,或者说是伪造的民俗。这一术语被用来指涉那些在视觉和听觉上引人注意的或在审美经验上令人愉悦的民间素材,例如节日服装、节日表演、音乐和艺术(也包括食物),它们被从其原初语境中抽取出来,并被赋予了新的用途,为了不同的、通常是更多的观众而展现”。
1990年民俗主义正式传入日本,被译成“民俗学主义”。日本民俗学家河野真在2003年写道:民俗学主义“是指民俗节庆祭典和民俗学性的要素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在历来固定的场所和以原先的意义及功能进行和发挥作用,而是在其原先所由生根的场所之外,以全新的功能,为了新的目的而展开、而发挥作用的情形。”因此,他认为民俗学主义一词所指的是将传统民俗从其原初的语境中移植出去的现象,而并非一种理论。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民俗主义这个学术概念在它的诞生地德国和英语世界已不像20世纪后半期那样“走红”,甚至可以说已处于冷落状态,但在日本,却仍然是民俗学界的热门话题。我们从《日本民俗学》这本权威杂志2003年出版的“民俗学主义”专号中就可以看出,“民俗学主义”的讨论、论证与深化仍在继续,被称为“富有生机的亮点”(西村真志叶语),应当引起我国民俗学界的关注。
我国北京师范大学的杨利慧教授指出:“民俗主义概念的兴起以及相关讨论对于民俗学的学科建设曾经起过重大作用。本迪克丝认为,相关研究和讨论‘推动了对民俗学原则的彻底修正,拓宽了相关学科间的范畴以及民俗学学科的实用性。’尽管这一概念如今已经很少再被使用,但是它所指涉的那些现象和问题,例如在舞台上表演的民间舞蹈,为旅游者举办的民俗节日,对民俗的政治利用,以往为民俗学家排斥为虚伪、因此不被重视甚至完全忽视的东西,如今却成为了民俗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因此她进一步强调说:“虽然中国民俗学的又一个春天已经来临,但是需要警醒的是,民俗学学科依然是和‘过去’、‘遗产’、‘即将逝去或已经逝去的传统’相联系,民俗学者也依然是‘救亡者和保存者’的形象,民俗学并没有从内部和根本上改变鲍曼批评的那种‘向后看’的学科特点。面对目前国内如火如茶的民俗旅游、古建筑重修、民族风情表演、民族服装展示、民歌新唱等,许多人依然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许多新的现实生活领域,比如网络、影视、手机短信、流行歌曲和音乐、商业或者政治性展览会等,也较少见到民俗学者探索的身影。这使中国民俗学无法从根本上融入现代社会科学的对话中,也无法对当代社会研究做出重大贡献。”清华大学郭于华教授在2004年发表的《试论民俗学的社会科学化》一文中也呼吁道:“面对社会主义文明的新传统,面对当前市场转型过程中的新民俗,民俗学应当是做出学术解释和分析的主力科学。然而,在80年代‘文化热’的讨论中,在对当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文化研究中,却几乎没有民俗学的声音。这种失语和失声是民俗学面临生存危机的主要原因。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理由是要能够面对中国社会与文化及其变迁的真实问题,能够在学科背景和特有的知识结构中回答这些问题。在面对重大的社会历史变迁过程中,民俗学研究者应该有所担当。”
通过以上简略地介绍,我们大家就会明白,“民俗主义”这个概念的核心就是促使民俗学研究者改变传统观念,拓宽学术视野,从只注目于“过去”的禁锢中解放出来,把民俗在当前社会的变革与发展作为研究的重点,以便使民俗学研究者们摆脱游离于现实问题之外的、被边缘化的尴尬处境,成为社会发展与文化重建的参与者,从而也就有可能真正成为具有话语权的文化建设主力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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