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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放]天时与人时——民众时间意识探源
  作者:萧放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3-10-05 | 点击数:9534
 

 

二 原始宗教信仰——民众时间观念发生的精神动力

  人们通过原始的天文历法将外在于人的自然界与人文社会联系起来,并将它视为影响人类社会的物质力量。通过岁时仪式表示自己对神秘自然的依从,人们创造了为自己服务的岁时文化,又将自己置于自然时序的控制之下。因此上古岁时除了其确定的自然性质外,还有着浓郁的原始宗教意味。我们对上古岁时原始宗教性质的判断,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当时人们对自然的感受是神秘的,在人们的知觉中,节气时令往往代表了一种神秘的宇宙力量;二、人们所从事的岁时活动主要是宗教祭祀的内容。祭祀是上古人们调节、联系、沟通人与神秘自然的重要形式。定期的祭祀活动是人们年度生活的主要内容,人们往往以祭祀周期,作为时间段落的分界,如“岁时伏腊”、“岁时祭祀”等,岁时几乎成为祭祀的代称。从人们对岁时的认识到岁时活动内容,岁时中的确弥漫着神秘的巫教气息。下面我们对这一问题作具体的探讨。

  上古时期,人们生存技术落后,认识水平有限,但人们并不甘心作自然的愚昧奴隶,人们试图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及有限的思维能力去解释日常遇见的生存问题。这样就出现了对自然力量的神秘理解。上古社会人们对自然的依赖远大于后世,自然的节律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建立在自然节律之上的岁时是人们首要关注的对象。人们将岁时视为神秘的节点,认为四时有如生命机体,有生、长、衰老的演变过程。人们注意到在四时变化的交接点处所出现的自然物候条件变化,及对人类生活的影响。人们由此逐渐形成应对自然变化、调适社会生活的岁时节令民俗。

  上古岁时主要是以时令祭礼的形式出现,那些从日常生活中凸现出来的时日其首要的意义在于它们与天时的对应。人们将与天时相应的时间点视为神秘的节点,采取种种祭祀活动以愉悦天神,襄助人事。古代礼事活动最早起源于岁时献祭的宗教祭祀,“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礼记·乐记》)“礼”字的本义,是以俎豆盛上美玉,表示向神灵的礼敬。古乐、古礼都起源于人们顺应自然变化而举行的具有原始巫教性质的活动,并且通过周期的岁时祭祀得到发展。上古的葛天氏之乐大概就是一首古老的时令祭祀歌谣。《吕氏春秋·古乐》“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六曰敬天常;七曰依地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葛天氏为上古帝王之一,位列朱襄氏(即炎帝)之后。《路史·前纪七》说:“葛天者,权天也。”说明葛天氏是主管天时帝王。这八节古乐章很可能是当时年度时季祭祀的组曲。一为生民以来的历史,二为玄鸟来临的春季,三为草木生长的夏日,四为收获五谷的秋季,此后五、六、七节依次祭祀天神、人祖、地衹,最后总祭百兽。“总禽兽之极”即后代八蜡之祭的先声。

  人们根据天时节律的变化举行各种相应的祭祀活动,“古之祭,有时而星,有时而星熺,有时而熰,有时而昫”(《管子·侈靡》)。祭祀有时在晴朗的昏夜,有时在星光熹微的凌晨,有时在炎热的夏季,有时在温暖的春季,祭祀严格顺应时令。根据先秦文献记载,古代季节祭礼各有专名,所谓春礿、夏禘、秋尝、冬烝。

  人们依四时的变化举行祭礼,古人认为四时的变化,来自于上天的神秘安排。昊天无言,却又着无言的威力,“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论语·阳货》)上天掌握着时间的威权,安排着人事的秩序。人们的活动应当顺从天时,循时而动,“故作大事,必顺天时”(《礼记·礼器》)。“敬天顺时”成为古代人世的通则。否则上天便会降下凶咎,使四季失序,星辰乱行。因此,人们对天象的观察十分重视。

  日月是天空中最引人瞩目的神秘天体,以日月运行的方位确定岁时节点的方法,在古代很早就得到应用。夏、商时代有“出日”、“入日”的祭仪。《尚书·尧典》的“寅宾出日”与“寅饯纳日”分别在仲春、仲秋时节,说明当时“出日”与“纳日”的迎送祭礼有季节标示的意义。甲骨文中有多处“出日”、“入日”的祭祀记载,同样表示着春秋的季节意义。后来由“出日”、“入日”发展出朝日夕月的春秋祭礼,如汉贾谊《论时政书》所说:“春朝朝日,秋暮夕月”,更明白地说,春分早晨祭日,秋分夜间祭月。

  上古人们重视星象的时间标识意义,将天上的二十八宿星象分为四大天区,东方苍龙、南方朱雀、西方白虎、北方玄武,称为“四象”。四象与四方结合,并引领四季,是上古时空观念的典型模式。古代墓室中常常有四象星图作为亡灵的升天的指南。早在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中就出现了以龙虎作为方位的表示,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时期的45号墓葬中发现在死者两旁,用蚌壳摆置了一龙一虎,虽然南北未见相应的象征物,但用青龙白虎作为东西方位的象征是毫无疑问的。

  在四方之中,古人很重视东方,东方苍龙七宿在上古是重要的时间标志。位于苍龙中部的房、心二星,被视为天帝的“明堂”,“房心,天帝之明堂,布正之所出也。”(《春秋文曜钩》)明堂是古代王者观测天象,祭祀天神、颁布时政的场所。《礼含文嘉》“明堂所以通神灵、感天地、正四时。”人们将苍龙星座的腹部比作神圣的明堂,是“天王位”,而心宿二,即通常说的大火星为“天王”(《春秋元命苞》),可见大火是苍龙星座的主要标志星。人们以大火的出没及晨昏在天空中的位置确定季节时气,大火东方昏见为春分,大火西方昏见为秋分,大火南中昏见为夏至,大火南中晨见为冬至。上古火神祝融是大火星神的人格化。据专家考证上古曾经流传过“火纪时焉”的火历。(庞朴有关火历的考证文章收录在《当代学者自选文库·庞朴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459-498页)

  上古的雩礼,就是春秋祭龙星的祭礼,后世祭水旱之说是根据它的功用来说的。“春二月雩,秋八月亦雩。春祈谷雨,秋祈谷实”(《论衡·明雩》)。在古人心目中,龙星(大火即天王)是天神的化身,它有翻云覆雨的神力,人间的农事全赖它的襄助。因此人们在龙星初升与下沉时对它特别关注,春雩、秋雩实际上是对龙星的迎送仪式。迎送的目的是期望天时流转的顺畅,风调雨顺,从而保证人世的安宁。春雩,在上古地位重要。“启蛰而雩”、“龙见而雩”均说明仲春时节春雩举行的时间。以大火出现为春雩时间的祭祀活动,因岁差的关系在后世移到夏历四月,但二月祭祀龙星的传统留存于世间。不过人们以苍龙七宿的“抬头”即角宿初见为节候,即人们常说的二月二“龙抬头”。火出为“候”的古俗,在春秋时期仍然传承,如《左传·昭公四年》记载藏冰、颁冰之法,“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令人惊讶的是,在山西芮城二月二青龙节会中仍保持了一道出冰的古俗,健壮的男子半裸着上身,身背铡刀、大冰块,大展阳刚之气。(参见温幸、薛麦喜:《山西民俗》,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4,121页)虽然操演这一习俗的乡民已不知此俗的原义,但他们知道这是沿袭千年的古俗。

  秦以前的岁时与季节紧密结合,很少有独立的年节。朝日、夕月,春雩、秋雩,春禘、秋尝等都是对应天时变化的时季祭礼。如果用后代的岁时节日的眼光看,先秦唯有社与蜡合乎岁节标准,社、蜡(腊)同样是年初岁末的宗教祭礼,社祭土,蜡祭百神。祭祀期间,人们以庆祝神灵的方式,纵情狂欢。社日“令会男女”,蜡日“一国之人皆若狂”。岁时在先秦之前主要是作为宗教祭祀的时间点。

  值得指出的是在上古三代到秦汉之间,经历了春秋战国的大变化,无论是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还是思想观念,都出现了新情况。就时间体制来说,原始的岁时观念在春秋战国阴阳五行思想的浸润下,其宗教的神秘解释更加圆满,其具体活动内容也愈益系统规范。在天文历法有了明显进步的情况下,时序得到整饬,传统的岁时祭祀被整齐地编排在四时月令之中。人事严格对应天时,四时八节的祭祀活动,依据日、星的位置、神灵的属性、物候情况、音律时数等安排相应的服色、居室、饮食及祭祀仪式。《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 》都记录了这样的时令安排。战国时期出现的“日书”是一般百姓日常生活的行动指南。从岁时、月讳到日禁,时间段落的由粗到细,反映出民众时间观念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日常时间的生活状态。同时亦反映出外部力量对民众生活的干预强度是愈来愈大,人民生活压力增大是岁时宗教成份增强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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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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