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田野与文本的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的认识基础是一致的,正如陈泳超所说,“神话研究自然是要落实到文本的,但是必须知道该文本是怎样一个语境(表演)中生成的,这就需要田野的支持。”
但陈连山的不同观点也得到大家认同:“强调田野可能是民俗学、人类学的特殊学科要求,但不是所有人文学科都搞田野、要语境的。精神分析学的神话研究并不要求语境,可是并不妨碍它的学术价值。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神话学的直接田野资料也不够丰富,可是他分析的是神话思维的推演,并不需要太多田野工作。”
施爱东试图从另外一个角度调和田野与文本的关系:“当我们在进行文本研究的时候,事实上我们使用的是大量的别人的田野成果,文本研究者通过文本写作者而间接地进入了田野,而且,他间接进入的是不同时空、不同主体思维角度的多维田野,这种文本研究结果可能比一时一地的田野感受更接近‘田野’模型。”
朝戈金则认为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我们这里大肆讨论的问题,在实践中往往不会这么出现。例如,当我们研究某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想的不是用什么方法,重文本还是田野等等,而是首先想解决什么问题。以我的史诗研究体会而言,进入句法分析和语词分析时,并不过多借重田野资料。而需要对某些文词背后的‘传统性指涉’进行阐释的时候,就非要有田野的基础不可。所以,在实践中,这类问题的‘分歧’并不像在这里所争论的那么对立。”巴莫曲布嫫也持同一观点:“不反对学者的‘策略’抉择,文本研究也好,田野研究也罢,个人的学术路线与学科的发展,皆离不开二者;实现田野与文本的互动则更好。反对‘二元对立’的解析性观照是我的主要意见。”
而陈建宪坚持认为,对一个学科来说,虽然两者都重要,但究竟什么是其研究对象的主体,还是必须详加辨析。施爱东说,“田野作为语境,或说现场性,表演性,也不过是影响文本结构、模式、语言风格等等的一种因素,这些东西应该是通向文本研究的辅助工具,而不会是研究的目的。”基于这一判断,认为文本才是民间文学的本体。
3、文本、田野与理论的关系。
许多学者都反对文本分析更有助于理论建设的观点。吕微说,“文本出理论,田野却难以生成理论的意见是难以成立的。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论不就是出自田野吗?田野固然是个案,那么一个文本也是个案,所以,‘意义’生成的条件并非仅仅出于文本之间或个案之间的普遍联系,也在于研究者主体与被研究者对象之间的关系。只要有这层关系在,那么无论文本还是田野都会出理论,不同的只是各种理论的解释力有强弱之分。解释学以来,我们已经越来越把田野也视为一种文本,一种需要我们与之对话的‘活的’文本;而传统的文本也不再固守‘死的’文本的阵地。在解释、对话的意义上,文本与田野之间的关系已经越来越模糊。”
陈泳超也说:“如果以田野为中心,你可能设计出一套理论;如果以文本为中心,你可能设计出另一套理论。我不同意只有回到文本才能进行理论提升。”
高丙中试图从博弈论的角度说明“在田野”甚至可能有更多理论生成的空间,“田野作业在于关注文本与研究者之外的人如何发生关系。单纯的文本研究是比较单纯(简单)的游戏,是研究者(将要成为作者author,权威)与文本的二重格局游戏。通过田野的研究是可以复杂得多的游戏:研究者与文本的博弈×被研究者与文本博弈×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文本的博弈×研究者与被研究者面对研究者与文本的博弈的博弈……”
4、作品(文本)在民间文学研究中的定位。
刘宗迪说:“民间文学研究者应该时刻记得,他的田野研究的目的在于作品:在田野语境中理解作品,现在的民间文学研究者确实有忽视作品的倾向,从这一意义上讲,我赞同陈建宪的观点。”
高丙中不能同意“目的在于作品”,认为“目的永远在于人”。
刘宗迪进一步阐释“之所以要关注作品,是因为作品是人自我理解和自我筹划的镜子。作品之所以成其为作品并世代流传下来,说明这些作品本身就是民众关注的对象,一部作品实际上就是一个‘视野’,是民众自我理解和理解世界的视野,关注作品,是深入田野和民众心灵的一个捷径。”陈泳超也认为“人是该关注,但是没有抽象的人存在,我们只能关注人的某一方面,民间文学研究,当然要以作品为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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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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