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礼仪志》云:“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贵族)子弟年十岁以上,十二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1]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夜漏上水,朝臣会;郎中、尚书、御史、谒者、虎贲、羽林郎将执事,皆赤帻,卫陛乘舆,御前殿。黄门令奏曰‘侲子备,请逐疫。’于是中黄门倡,侲子和曰:‘甲作食凶,(月 弗)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祥,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凡使十二神追凶恶,赫女躯,拉女干,节解女肉,抽女肝肠,女不急去,后者为娘。因作方相与十二兽舞,欢呼周遍前后,省三过,挂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洛水中。百官官府各以木面兽,能为傩人师。讫,设桃梗郁垒苇,苇毕,执事陛者毕。苇戟桃杖以赐公卿、将军、诸侯云。”
隋代依傩之旧制。《隋书》云:“齐制:季冬晦,选乐人子弟,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一百二十人赤帻,皂褠衣,执鼗;一百二十人赤布裤褶,执裨角。方相氏黄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朱裳,执戈杨盾。又作穷奇、祖明之类凡十二兽,皆有毛角。鼓吹率之,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其日、戊夜三唱,开诸里门,傩者各集被服仪仗以待事;戊夜四唱,开诸城门,二卫皆严。上水一刻,皇帝常服即御坐,王公执事官第一品以下,从六品以上倍列预观。傩者鼓噪入展西门,徧于禁中,分出二上阁,作方相与十二兽舞。暄呼周徧前后,鼓噪出展南门,分为六道,出于郊外。”
唐代的大傩之礼仍有方相氏出现,但从整个傩祭队伍的组成和分工上,已出现差异。
到了宋代,方相、十二兽、侲子诸角色已从傩祭中消失。在傩祭基础上形成的傩舞大为发展。除夕之夜的傩仪,由皇城亲事官诸班直和教坊伶人表演。《东京梦华录》卷十云:
“至除日,禁中呈大傩仪,并用皇城亲事官。诸班直戴假面,绣画色衣,执金枪龙旗。教坊使孟景初,身品魁伟,贯全副金镀铜甲装将军;用镇殿将军二人,亦介胄,装门神;教访南河炭丑恶魁肥,装判官;又装钟馗、小妹、土地、灶神之类,共千余人,自禁中驱崇出南薰门外,转龙湾,谓之‘埋崇’而罢。”
宋代以后,傩仪中常出现装扮钟馗之类作戏剧表演,是古代傩仪在内容上的一大转变。如上文献记载使我们看到傩的形式演变轨迹经历了由傩祭——傩舞——傩戏的发展。傩的主题演变轨迹经历了由驱鬼——娱神——娱人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原地区文明的不断开发,见于文献记载的规模宏大的傩仪,不仅从宫廷,而且从广大的中原地区悄悄消失。现在只有在春节习俗中可窥见一斑。如:燃放爆竹、贴对联(原为桃符)、守岁等,无不与傩祭有关。
从傩的产生我们知道,它本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活动。傩祭总是和祈禳农业丰收,人畜平安的风俗紧密相关。此外,古代的傩祭,特别是腊月除夕举行的大傩,下及庶人,是一种全民性的祭祀活动。所以古老的傩仪虽然在中原地区消失和变异,但在一些边远、交通闭塞的地区,会借巫术和农业祭祀活动而保存下来。
我们在考察我国南方各民族的民俗事象时,不难发现傩文化的残存仪式。如安徽黄梅戏的传统曲调中,保存有“傩神调”,湖南的“傩堂戏”、“傩愿戏”、湖北的“傩戏”,贵州的“脑壳戏”、“傩坛戏”、广西的“师公戏”等,无疑是古代“乡人傩”的演变、发展和延续,同样也是傩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在戏剧史研究中,人们习惯把“傩戏”称为我国戏剧的活化石,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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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从田野到书斋——陶立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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