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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体保护原则
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整体保护是关键,有形文化遗产如此,无形文化遗产亦然。无论何种文化遗产都是特定环境的特定产物,抛开具体环境,文化遗产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尽管如此,“环境”之于二者,其影响度还是小有差异:对于有形文化遗产而言,缺乏整体保护至多只是失去了解读该文化遗产的注脚,使文化遗产失去了其原有的氛围,但对于那些具有活态性质的无形文化遗产而言,如果没有了整体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就很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它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正像龙舟竞渡之于端午、男女对歌之于歌圩,没有了这些无形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土壤――端午节、歌圩,对龙舟竞渡、情歌对唱等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岂不成了一句奢谈?!俗话说“活鱼要在水中看”,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犹如池中养鱼,关键是要为鱼儿营造出一个适合于它们生长的客观环境,环境好,营养足,鱼儿自然生长迅速;如果两眼只盯着鱼而忘记换水,鱼儿很可能会因缺氧缺水而窒息死亡。从这个角度来说,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就是要为无形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些无形文化遗产持有人,营造一个更加宽松,也更适合其成长发挥的原生态环境。随心所欲地改变原有人文环境,或是使传承人离开他所生存的文化空间,到头来无形文化遗产都很可能会因我们的鲁莽而过早夭折。
(四)活态保护原则
与已经成为化石的文物不同,无形文化遗产一直以其鲜活的面貌呈现在现实生活之中,这也是无形文化遗产有别于其他遗产的不同之处。“活鱼还要水中看”,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这个特点,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在动态环境中完成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对无形文化遗产实施保护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在观念上进行一次彻底革命。我们需要建立这样一种观念:有形文化遗产与无形文化遗产无论是自身状态还是保护方式都完全不同,如果把前者比喻成“鱼干”,后者则是一条“活鱼”。对前者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防腐,而对后者的保护方式主要是养生。将无形文化遗产搜集并记录下来固然重要,但说到底,将无形文化遗产做成标本存入博物馆或是资料库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我们的真正目的是想让这些无形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活下去,生生不息,绵延不绝,永无穷尽。传统节日的保护正需要这样一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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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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