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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田野,说到表述,我想用自己的史诗田野案例来做一个分析。这项工作持续了好多年,今天换一个角度讲。我要说到三个问题:时间问题、空间问题和时空表述中主体性问题。传统民族志意义上的田野作业一直被视为社会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的一种学科特征,民俗学也同样以田野作业作为考量一项研究是否具有实证意义的重要指标。美国人类学家还认为,决定一项研究是否会被认可为“人类学的”有一至关重要的因素,便是这项研究在多大的程度上是建立在“田野里”的经历之上的。当然,这些民族志的立足点“田野”及其建构或如何建构,后来都遭到了各方面的细查和诟病,也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个人经历”的新维度。但是,无论从时间长度上看,还是从空间的定向性选择上来说,田野研究的时空选择,依然反映着作为研究主体的调查者对当地民俗传统的学术预设与解析性观照,同时也反映着田野关系中的交互主体性或主体间性的互动思考,还关联着民族志表述中的学术伦理等问题。因此,从认识论角度看,从参与观察到民族志写作,从此地到彼地,从彼时到此时,始终都会贯穿着一种主体性努力,在“田野”与“我”之间思考民俗学者的立场和位置。换言之,这关系到民俗学的田野工作及其民族志叙事阐释,尤其是田野研究的时空选择、主客位关系、话语权力、知识产品等延伸维度。
首先,田野时间的长短问题涉及到田野内和田野外。民族志要求分析的时间段是在田野里的时间段,那么“田野外”和“田野内”怎么区分?比如说,虽然我离开了田野,但是我的问题及其追踪还在继续,这怎么衡量?例如,我离开调查地回到北京之后,在解读文本中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歌手在其写本中用的是“公勒俄”和“母勒俄”;但在其口头演述本中则用的是“黑勒俄”和“白勒俄”。我必须马上跟我的歌者求证,通过电话上的继续追问,这两套话语系统得以证实,那么这一发现是我在北京整理演唱本的过程中发现的。因此,民族志分析中所要求的“田野里”便扩展到了“田野外”。
第二个问题,田野空间的选择问题。这里,我主要想回应一下安德明提出的“家乡民俗学”的概念问题。“anthropology at home”中这个“at home”应该怎么理解?我觉得不好翻译。我的理解是“本地人类学”,指自己熟悉的地方,这和安德明的观点也是有对话关系的。安德明从中国学术史的角度出发,有其思考的特定向度。我用自己的例子来谈,我的祖籍在越西,但我却是在昭觉长大的,而我的田野则基本上是在美姑县境内完成的,与越西和昭觉的关系都不大;后来我发现我路过成都,回到北京,甚至到了美国,有关“家乡”的概念也随着所到之地一直在发生认同上的变化。那么,这个“家乡”从空间上该怎么界定呢?我想,“家乡”是随着外部参照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那为什么时空问题最后要跟表述连在一起讲呢?因为我感觉到必须要界定一个认同的前提,才能回答为什么“我”变成了“我们”?因为我在我熟悉的地方做田野,那么我跟这个地方的人们肯定有一个认同,我们都是属于一个文化集团的人。但是我觉得每个人的“自观”和“他观”其实是相对的,我是彝族人,但是我回到美姑还是“他观”,更确切地说,我不可能是完全的“自观”,也不可能是完全的“他观”,因为我毕竟不是当地人。比如,当地一个阿普(爷爷)跟我讲:“你回来我很高兴,如果你穿着彝族服装回来我就更高兴了。”他还是觉得我跟他们不一样,作为本民族的人来讲,我处在一个游移流动的位置上,有时候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边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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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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