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谈谈什么是民族志。这么多年的教学和思考中,感觉到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这一概念。英文“ethnography”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ethno-”,在中文中译为“民族”,这实际上是不恰当的,比较贴切的译法应该是“文化群”。相应地,ethnology翻译为“民族学”也不十分妥当,其另一种译法“人类文化学”——研究不同人类文化的学问,倒是比较贴切。后一部分“graphy”的基本含义翻译为“志”,还可以。所以,ethnography的直接翻译应该是“不同文化群的志”。“文化群之志”是我们讲的“民族志”的一个更真实的含义。我们都在不同的文化群体里,文化群的志当然包括不同民族、种族、各种族群的志;也包括了一个部落、村寨、公司甚至城市的志,因为他们都有不同的文化。“民族”志如果要取代所有这些文化群的志,这就有问题。当然,也有人讲用“田野志”,但“田野志”只强调了田野,或者还不如叫“文化志”。其实,叫什么名称也许并不重要,那只是一个中文翻译,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它在说什么。1949年后,民族学在中国变成了少数民族学,研究汉族还不行,这是个奇怪的现象。这和对这个词根的误解有关。
格尔兹曾经讲过一句话,“我们不是研究村落,而是在村落中进行研究”,大家可以体会这句话。我的田野研究是在福建的一个村子,林耀华先生、庄孔韶老师的田野也是福建的一个村子,我们不是研究村落,那我们研究什么呢?虽然很多人类学词典里都这样定义民族志,说民族志是科学地展开文化现象的基本说明,但基本上不可能围绕一个民族去“志”。当然这个习惯用法很难改变。如果我们把它当成一个文化群的志,我们必须明白这里边的含义。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既然讲文化群的志,那什么是文化?什么是一群人的文化?这变成了一个大问题,这个我就不展开说了,这是个很麻烦的事。如果文化都不明白,那还去“志”,志来志去就乱套了。民族志现在的基本状况其实就是这样。
二、谈谈田野、方法、理论。这就是我说的民族志的三足鼎立。首先,大家往往习惯将民族志与田野研究划上等号,其实这是误解。所以民俗学准备出三千卷的民俗志,但恐怕民族志连三百本甚至三十本也出不来。道理很简单,民族志不是一个简单的田野研究,下去弄回来一堆资料(我说的不是民俗志),拼在一块说这就是民族志,没那么简单。我为什么讲三足鼎立?田野、方法和理论在一个完整的民族志中缺一不可。像庄孔韶的《银翅》,田野是一部分,但在理论和方法上,它与林先生的《金翼》有一个对照。林先生用的是功能主义方法,这一点他在最后一章里特别强调了。庄先生用的是直觉主义的方法。这两本书在叙事方式、理论关怀以及使用的方法上都有差异,所以我们在看的时候感觉也不一样。任何一个完整的民族志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就田野来说,格尔兹的那句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你种田的不一定是农民,你在田野的也不一定都是人类学家。不少学者已经显示了对后现代人类学的担忧,当代的田野工作已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产生了许多危机,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涉及到我们对文化的理解。所有的人都说我能做田野,包括传媒、新闻记者,下去做田野,回来就做篇报道,说这是田野研究。这里我为什么强调三足鼎立呢?实际上是说,你在田野种田的不一定是农民,农民是会种田的,当然我们也不能说人类学家就是会做田野的,但应该是这样的,受过人类学训练的应该是会做田野的,而在田野的不一定都是人类学者。现在田野也是一个被滥用的地方,说我去过田野了,其实他根本不明白人类学的田野是怎么回事。更重要的,对田野的资料怎样去“志”?没有理论和方法的资料堆砌不是民族志,这一点很重要。大家可以去慢慢思索,人类学的田野最核心的东西是什么?为什么不能用统计的方法去算几个数?这里有一个对经验的理解的问题。
第二,方法的问题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因为已经发了,所以我在这里也不多重复了。我在那篇文章里主要强调的是民族志方法上的互补性。通过一个表格,列举了20个基本对立的范畴,包括功能主义的民族志与现象学的民族志,民族志的科学化与文学化,他者和本土,客位与主位,描述性的和解释性等,当然你还可以列得更多。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方法上的互补。我们可能会去讨论描述和解释哪一个对,这个其实是比较幼稚的问题。就像物理学里讨论光是波还是粒子一样,现在这个讨论是没有意义的。但怎样去互补共存,这是个方法的问题,在大量的田野实践中会遇到的问题。
最后,谈谈理论的问题。理论在民族志里是比较要命的。大家可以想象,下去田野,拿回资料,然后把它写成民族志,人家问你理论在哪儿?这是大问题。按格尔兹的想法,你要看这个学科是干什么的。民族志出来了,所有的理论都包含在里面,你读人类学所有经典的东西,里面都包含理论,是人类学的生命,那这些理论怎么写进去的呢?所以我们不要想象说民族志挺好玩的,下去弄点资料凑起来就完事,没那么简单。这个现在没有时间去详细地说,这个比较复杂,它有一套学科的训练,要求在理论的脉络中有所创新。
我跟铁梁说了,我不懂民俗志,但一听“三千卷”,就大致明白了,我理解民俗志是很重要的,它与民族志可以互补。它比较忠实地记录大量的现象和事件,这在民族志中是不可能做的一件事,换句话说,你民族志又是田野,又是方法,又是理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写出来?也很难面面俱到。但民俗志就比较方便了,如果三千卷可以做出来,那当然很重要。像泰勒、列维-斯特劳斯、弗雷泽的很多作品,都有对民俗的记载。这个太重要了,甚至比我们民族志还重要,因为我们写不出好的民族志,但你们能写出好的民俗志。所以,应该肯定民俗志的贡献,它应该与人类学的民族志形成一个互补。
本文原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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