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将文言小说拉入民间文学阵营是现代学术重新构建的需要。包括民间故事在内的民间文学这一术语,一般认为出自梅光迪。他1916年3月16日致信胡适:“来书论宋元文学,甚启聋聩。文学革命自当从民间文学入手,此无待言。唯非经一番大战争不可,骤言俚俗文学,必为旧派文学家所讪笑攻击,但我辈正欢迎其讪笑攻击尔。”梅光迪在使用这一词汇时,还注明其英文形式folklore, popular poetry, spoken language,etc. 据此可以理解,梅氏的“民间文学”概念实际相当宽泛,既可以指称民俗,也可以包括民间诗歌和口头传统。这表明,在梅光迪那里,“民间文学”并不是具有清晰内涵的一个概念,而只是实现“文学革命”“经过一番大战争”所需要的手段或者工具,“民间文学”主要是作为针对“旧派文学家”的一面旗帜而使用的,而“文言小说”的作者就在“旧派文学家”之内。吕微先生认为,“梅光迪所说的‘民间文学’也含有下层文学的意思,这样就向上接通了与《汉书·艺文志》以来一以贯之的思想脉络”。吕说道出了梅氏等人的隐秘学术理路,实现“改造社会改造文化的目的”当然需要有本土的文化传统的支撑,所以民间文学运动早期,为实现这一目地,一方面向西方寻求真理,用西方的新观念、新方法来消解本土“旧派文学家”们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又发掘本土资源以契合外来传统,表明“民间文学”古已有之。参照西方方法模式和理论样板,发掘本土资源建构新学统,例如依据作为经学支流的“语怪”传统构建中国神话学,依据史部支流的野史传统构建中国传说学,依据子部的小说传统构建故事学,就成为新文化运动声浪下,建构民间文学系统的基本套路。
恰如上文所说,西学传统并非与中国本土传承完全合榫,西方民间文艺学的概念、术语、方法、理论进入中国传统经典时,圆凿方枘、削足适履的情形在所难免,主要问题在于忽略了各自所在整体知识体系的地位。比如,“神话”这一概念进入中国本土之后,原本在“数术略·形法类”或“史部·地理类”或“子部·小说类”的《山海经》地位得到极大的提升,在强调《山海经》的神话属性时不免高估了此书之于中国知识系统的作用;而《尚书·尧典》等经学内容被“还原”为人类学·民俗学材料而与小说家言等量齐观的同时,也便解构了这一篇章在中国传统具有的文化功能意义。通过文言小说传统构建民间故事学当然也会存在类似的问题。
就民间故事类型学研究而言,“民间故事”和“类型”都是西方术语,从西方知识系统来说,民间故事既是隶属于民间文学,也是基于文、史、哲的三分法学术系统的重新组合;并不能和隶属于“诸子略”抑或“子部”的“小说”天衣无缝的对接。故此,从整体的知识体系角度看来,“民间文学”和“民间故事”在本土传统中并没有天然对应的研究对象。如果将民间故事视为一个普世概念,发掘本土的基本相似的研究对象就成为民间故事学科构建的首要目标。我们指出中西知识的不完全合榫,并不等于排斥借用西方思想、理论与方法。一笔抹杀民间文艺学对于现代学科建构的重要意义,无异太过鲁莽。而是想要说明,实现中西文化的平等对话(而不是以西例中)交流是必要的。
西方民间文学其理论和方法皆是基于域外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如果照搬到中国学术研究中来,肯定不能与中国学术的实际完全接榫,剔除盲从西方理论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现代学人面临的艰巨任务。祁先生《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一书确实做到了真正从中国的材料出发,参照借鉴西方类型学成果,来构建中国的故事类型学方法、理论。厚厚的三卷,展现出中国民间故事研究的丰富成果。东西交流中,如何建立其本土作风与本土气派的中国民间故事学体系,面对相对支离破碎的中国民间故事资源,确实是一考验,祁先生通过类型核的研究策略,突破传统书目文献分类的知识形态,沟通口头传统与文献传承,归纳出中国民间故事矿藏的丰富类型,从而构筑了一个独立的民间故事类型学体系。回看祁著,巧妙的将“民间故事类型”改造成为“民间故事类型核”的观念,并将此确立为“最主要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准绳”。经过这样修正以后,就可以“从卷帙浩繁的中国典籍文献里面搜寻鉴别出民间故事,将其作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和探析”。
总之,在传统学术和现代学科之间、在中国古典资源和西方现代理论之间如何把持平衡,是我们每一个学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一方面,警惕以西例中的学问方式而保持自我学术之独立品格;另一方面又不能陷入盲目排外、故步自封的狭隘学术观念。拿民间文学来说,这门学问的建立完全是西方刺激的产物,与本土民俗传统本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民间文学各学科是基于本土资源的重新建构,在建构新学科的同时,如果不对古典知识体系予以整体观照,难免削足适履之憾。而祁先生的类型学研究,顾及了中西两方知识体系的差别,是值得学习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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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2008-7-31 10:24:1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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