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性别敏感范式:检省“自然秩序”的阿里阿得涅之线
首先,谈谈性别视角的重要性。在我看来,性别视角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性别敏感意识养(consciousness-raising)的基础。所谓“意识养成”,其本质是一个性别规范的教育过程,即用以培养女性主体意识,使其能以相对自觉的方式辨识性别等级的存在,对性别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复制不平等的机制进行认知与反思。这种意识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打开一扇重新认识我们所处世界的大门,让我们去反思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应当、不言而喻的事象和制度的合法性,去思考性别问题是如何在我们的生活中变得“可见”或“不可见”的?
2019年5月,教科文组织首次提出应对人工智能应用程序中性别偏见的建议书。在这本名为《如果我能,我会脸红》的建议书中,强调了人工智能领域普遍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即各类机器正以顺从、谦卑的女性形象出现在我们的家庭、汽车和办公室里。这种强行设定的服从形象会影响人们与女性声音交流的方式,以及女性面对他人要求时回应和自我表达的模式。众多“女性”智能助手表现出的顺从和谦卑反映了人工智能产品中深植的性别偏见,而这种偏见正在影响人们在数字和模拟环境中对性别的理解。正如教科文组织性别平等部门负责人珂拉特(Saniye Gülser Co-rat)在接受采访时所说:
世界需要我们更加密切地关注人工智能技术是否、于何时何地以及如何被性别类型化。最为重要的是,谁在对其进行性别类型化。
这个个案恰如其分地反映了这种跨越时空长期性别实践的结果,即性别制度作为一种强大的“自然秩序”的存在。而这种存在,在民俗学所关注的领域中,也很常见。这份建议书的刊发,正说明了只有养成了性别敏感的自觉意识,才能发现在日常生活世界中,被内化了的性别秩序并不是具有天然合法性的。如前所述,在中国民俗学的研究中,不乏对女性群体及其实践的发现。如果有了这种意识,那么民俗学的研究便能坚持对社会化和感知基础的质疑,在传统性别制度的规约下,将女性视为实践的主体,回答各种社会新变的“拷问”。
其次,对女性主义的目的与范式规则的理解,应当归因于对桑德拉·哈丁所称女性主义方法论的坚持。这种坚持不是因为她们在遵循现有方法论规则的过程中更加严格或更少出错,而是因为源自女性经验的他者性,为女性主义带来了批判的眼光和立场。以性别为焦点的范式规则就是实践这种批判特性的最佳例证。据此而建的范式也可称为性别敏感范式。
这种范式至少应当包括两种类型的方法:一是性别敏感方法(gender-sensitive approach),二是性别响应方法(gender-responsive approach),也称促进性别平等方法。前者是指对性别问题保持敏感性。要确定某种方法或实践是否具有性别敏感性,判断标准中至少要包含关系共情、性别优势与文化胜任三个因素。所谓关系共情,是指研究者能否以关系为基础建立与研究对象(女性与男性,以及那些不为性别二元架构所确定的人)的合作,通过共情的方式,促进相互尊重和同理心。性别优势是指能有重塑性别弱势群体经验重要性的自觉意识,认识到所有性别弱势群体都有可以调动的优势。而文化胜任则指在研究过程中能提供重视和认可性别弱势群体多元文化背景的回馈。正如欧洲性别平等研究所在叙述性别敏感交流(gender-sensitive communication)的重要性时强调的,“要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确保性别弱势群体都能得到作为人的平等的重要性与尊严,就必须审视我们沟通的方式”。而后者一定意义上是应用性别敏感方法发现问题后所进行的响应实践。具体来说,性别响应方法/促进性别平等方法,指的是能够主动发现性别差距、歧视和偏见,然后协调发展和实施解决、克服这些问题的行动。这种方法不仅有助于确保避免不平等现象的加强,而且能通过采取有意义的步骤减少不平等现象,并赋予妇女、女童和传统弱势群体成员权力。
因此,性别视角与性别敏感的范式规则能否成为常规法则,被纳入民俗学学科的范式建设,让女性主义民俗学建设为独立的分支学科?这种尝试的结果会影响民俗学学科的范式革命,也关系到民俗学是否能承担起为表达个人与群体、国家及各种复杂权力体系之间的关联搭建多样化平台的重任。
结语
性别与民俗文化的互动是复杂的。在这一过程中,从对女性主体的关注到对性别制度的反思,女性主义与民俗学的结合是为了让缄默的人发声,让缄默的知识最终拥有一张具有人性的脸和一颗富于情感的心。这种结合要求研究者在进行知识生产与范式建构的过程中,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沉浸于文化事实,自觉地将性别作为发现和检验问题的基本视角,使自己熟悉的研究方法都能转换为性别敏感范式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才能强化探索生活世界的女性主义立场,反思那些作为自然秩序的事象和制度的合法性,通过性别赋权消解刻板性别制度的二元对立。当然,这种结合也会面临学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性别麻烦”。譬如,当女性主义为性别弱势赋权的努力与民俗学眼光向下的立场相遇时,性别敏感范式如何融入民俗学的范式体系?女性主义民俗学的发展能否有益于完整而不被歪曲的性别知识的生产?从概念工具与分析视角的吸纳到独立的民俗学分支学科的建立,女性主义民俗学要如何协调自身与学科整体之间的关系?
严格来说,应对这些被称为“麻烦”的难题,是女性主义民俗学这一分支学科建设过程中必须完成的任务。我很赞同王立阳与高丙中对女性主义人类学贡献的评述态度,他们认为:“女性主义的加入对于人类学来说,不仅意味着研究对象的扩展,还带来新的研究视角和研究问题,因而必然地对原有的概念、理论和方法产生了冲击,与人类学学科内外的其他视角一起推动了人类学的学科范式转向。”在我看来,这样的过程同样会作用于女性主义民俗学与民俗学学科的关系互动中。
女性主义民俗学是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在从执着于物转向聚焦于主体的过程中,与女性主义进行跨界融会的结果。这种融会的需求起因于现有学科范式在诠释新问题时的失效,同时也将作用于学科体系的完善。从女性民俗学到作为分支学科的女性主义民俗学,“主义”二字的叠加,不仅意味着性别视角成为理解生活世界、认知民俗文化的基础视角,而且强调着能以性别视角及其引发的赋权实践共同实现民俗学学科范式的完善,甚或构建出能成为民俗学学科共同体“团体承诺的集合”与“共有的范例”的新范式。这种对民俗学现有的范式体系与学科规则的丰富或革新,不仅是为了应对伴随社会发展而逐渐累积的新现象与新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以范式革命的方式,在弥合原有范式信任危机的过程中,为民俗学学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前行动力。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22年第3期。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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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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