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普罗普与巴赫金是同一时代的民间文艺学家,他们的学术思想塑造了20世纪中期以来国际民间文艺学研究的基本范式。从整体上说,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起源学”是一种追求科学化的研究方法,巴赫金的“普通语文学”则是一种同情式地理解的研究方法。平心而论,这两种研究范式都为国际民间文艺学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工具,各自具有无可取代的学术价值。然而,当人们把“民间文学”还原为人类的“口头艺术”时,科学主义的认识论似乎得让位于现象学的认识论了。正像思想史学家以赛亚·伯林所说的那样:
可见,把物理学或其他自然科学的原则和定律用于研究精神、意志和感情世界,是一种错误的自我否定,因为这样做无异于毫无道理地阻止自己获得许多我们能够知道的事情。
伯林针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主义认识论的批评,同样适用于批评普罗普。普罗普的历史成就无论怎么赞扬都不过分,但从现象学的立场来看,既然民间文艺学家们所谓“民间文学”的第一存在形态是“口头艺术”,既然“民间文学”的概念在直观上与实践中很容易被简化为“民间文学”的书面文本,而“口头艺术”的概念总是会让人联想到讲述者、口头艺术形式以及听众、语境等艺术性交流的总体“行为”与“事件”,那么,尽管“民间文学”的概念曾经具有重要的历史性功绩与广泛的流通性,尽管科学主义的研究范式曾经提升了民间文艺学的研究水平,但是,它们的历史使命应该结束了。民间文艺学家们是时候用“口头艺术”的概念来取代“民间文学”的概念了。
普罗普式的形态学、起源学研究,既无可避免地会是某种推测性的研究方法,又严重地受限于其掌握与解读全面材料的要求,普罗普认为他建立在形态学基础上的起源学研究可以有效地规避这一研究的局限性,然而,当他完成了他的起源学研究之后,他也发现:
但只要当我们开始不仅是熟悉文本,而且熟悉了哪怕是一个部落的社会组织,情况便全然改观,这些文本突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会看到,它们与这个部落的整个生活制度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这些讲述,“传说”(博厄斯这样称呼它们),仪式也好,部落的法规也好,全都无法弄清楚。反过来说,只有基于对社会生活的分析讲述才成为可以理解的,它们不只是作为一个组成部分进入社会生活,而且在该部落看来它们是与武器和护身符同等重要的生活条件之一,要作为极其了不起的圣物加以珍惜和保存。
普罗普在这里是专指“神话”而言的,不过,作为艺术讲述的“故事”同样涉及其具体要求的语境,尽管普罗普从来没有也不可能转向故事的语境研究,但他充分地意识到:
民间文学研究可以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研究现象的相似的方向和研究差异的方向。
如果说,普罗普一直都走在前一个方向上,那么,巴赫金明显选择了后一种方向。
按照巴赫金以及欧美民间文艺学家们的意见,“口头艺术”的表演研究至少可以促使民间文艺学更好地呈现民众口头讲述的诗学特征与社会学功能,更好地消除文学研究与人类学研究、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之间的缝隙,更直接地面对民众日常生活中言语交际的现实问题,更有利于避免把民间文艺学隔绝于人文社会学科的交流与对话活动之外。
(本文刊载于《文学评论》2021年第5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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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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