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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华 李燕]眼光向下:大运河文化研究的一个视角
  作者:王加华 李燕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1-11-08 | 点击数:7768
 

摘   要:大运河文化,即因大运河而生、而变、而传播的文化,具有“开放”“包容”“交流”“融合”等多方面的价值内涵。今天,虽然大运河在交通、商贸等方面的功能已大大降低,但在促进经济文化发展、建构国家形象等方面,仍具有重要价值与功能,因此保护并传承好大运河文化有其现实必要性。只是,如今的大运河文化研究及其保护、传承实践,更多是从宏观、上层等角度展开进行的,而缺乏对民间、民众与生活层面的关注。为此,我们应该在已有的宏观、上层视角基础上,再秉持一种“眼光向下”的视角,“深入”民间、民众与日常生活,从而为当前的运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国家公园建设以及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视角。

关键词: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眼光向下

作者简介:王加华,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山东济南250100);李燕,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济南250100)。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八旗行政体系与旗人基层社会治理”(项目编号:16DLSJ01)的阶段性成果。


  运河,即由人工开凿的通航河道。我国开凿运河的历史由来已久,从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开挖邗沟、连接长江与淮水起,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春秋以后,历朝历代多有运河的开凿并重视运河的管理与维护,如秦朝灵渠、汉代漕渠、曹魏白沟、两晋浙东运河等,而这其中最为有名的则是北起今北京、南到今杭州的隋唐大运河及元明清时期的京杭大运河。在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形成了世界上持续时间最久、线路最长及规模最大的运河网。2014年,中国大运河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意味着作为“宝贵的遗产”与“流动的文化”,大运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构国家形象等方面,仍具有重要功能与价值。因此,今天做好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极为必要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对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做了重要指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2019年12月,中办、国办又印发《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

  运河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交通运输通道,受到历朝历代中央政府、官员学人的高度重视。就现代学术来说,运河与运河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话题,相关研究呈日渐增长之势,尤其是2014年中国大运河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之后,大运河及大运河文化更是成为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种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快速增加。具体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文化、旅游、建筑科学与工程,涉及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大运河历史研究,包括河道变迁、运河工程、河政管理、生态变迁、漕运、仓储等;二是大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研究,如商人商帮、运河城镇带的形成、手工业发展、农业结构变化、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等;三是运河区域的社会文化研究,诸如民风民俗、书院科举、神灵信仰、文化交流等;四是大运河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传承研究,重点探讨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分类分层、内涵价值、保护与传承方式等。具体的、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如史念海有关中国运河的整体性探讨、傅崇兰有关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的研究、安作璋有关中国运河文化史的研究、王云有关明清运河区域社会变迁的研究、倪妍有关大运河文化景观遗产的调查与保护研究、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19年推出的十卷本《中国运河志》等。不过,虽然目前有关运河或运河文化的研究层出不穷,但纵观已有之研究,可以发现存在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即绝大多数都秉持一种宏观视野,更为重视政治、经济、交通等方面的内容;绝大多数是关于运河城市的研究,更为强调的是“国家”与“上层”视角,而对“民间”“民众”“生活”等关注不够,虽然在有关运河沿线风俗文化等的相关研究中会有所讨论与涉及。比如在与大运河紧密相关的漕运研究中,“一般多关注航运业的国家制度与行业规范,而容易忽视航运船只的修造,至于运河沿线民众‘过日子’的状况,就更是少有关心”,因此目前关于运河与运河文化的研究,“尚缺乏一场注重民众日常生活的‘眼光向下的革命’”。有鉴于此,本文即秉持一种“眼光向下”的视角,重点探讨民间、民众、生活对于当下运河文化研究的价值与意义,进而为当前的运河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国家公园建设及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一个新的思路与视角。

一、大运河文化:运河区域的文化还是与运河相关的文化

  要研究大运河文化,要想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大运河文化,首先得对大运河的文化内涵有一个明确认知。正如熊海峰所言:“推进大运河文化建设,保护是基础,传承是方向,利用是动能;而一切的逻辑起点,是对其文化内涵的深刻认知……只有多层次、全方位、不间断地深化对大运河文化的内涵认知,读懂大运河的文化含义,凝聚发展共识,推进价值共创,才能做好大运河这篇大文章,让古老的大运河向世界亮出‘金名片’。”而要深刻理解大运河的文化内涵,更为基础的就是要确定大运河文化的概念与外延,即何谓大运河文化。

  那何谓大运河文化?大运河文化是不是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已有诸多论述与界定。如李泉教授认为,“运河文化是运河流经及其所辐射地区的区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大系中的亚文化,它与其他区域文化一样,是由物质、制度、行为及精神多个层面构成的完整的文化体系”。吴欣认为,“‘运河带’是指因大运河流经而形成的空间上的带状区域;而‘大运河文化带’,则是指置于运河带状区域之上、在历史进程中积累的,由民众创造、遵循、延续的制度、技术和社会文化的总和”,可具体分为技术层面的运河文化、制度层面的运河文化与社会文化层面的运河文化三个方面。《中国运河志·社会文化卷》的编者,为更好地统筹全书内容,对“社会文化”做了如下界定:“包括‘社会’与‘文化’两个概念,即运河沿线地区的社会与文化。”与前述表述不同的是,熊海峰则认为,“大运河文化是指依托大运河而产生、发展、流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整体来看,目前有关大运河文化的认知,占绝对主流的观点是“运河区域的文化”,而当下非常流行的“运河文化带”概念就是这一理念的典型体现。事实上,从大运河文化的发展与分布形态来看,其并非只是呈“带状”分布的(详见下文论述)。

  2017-2019年,笔者承担了《中国运河志·社会文化卷》部分章节的撰写工作(“运河百业”“衣食住行”与“岁时节日”部分)。按《中国运河志》的编写要求,社会文化卷应体现的是与运河紧密相关的社会文化事象。但在具体撰写过程中,笔者最感困难的就是相关记载与资料的匮乏。一方面,社会文化方面的内容本就不是中国古代文献资料记载的重心,相关记载极为零散与匮乏。另一方面,虽然目前有关运河文化的研究比比皆是,有大量关于农工商业发展、衣食住行、岁时节日等的相关研究,但真正能用的资料却并不多,因为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关于“运河区域的文化”、而非“与运河相关的文化”的讨论,很难“摘”出有价值的信息与内容。比如被誉为“迄今为止(截止到2012年——笔者注)关于我国大运河历史文化研究领域最为全面祥瞻的一部著作”的《中国运河文化史》,虽然广泛论及了从运河开凿到经济发展、城市兴起、文化交流、学术文化、民俗民风等方面的内容,但基本都是以运河沿线区域文化事象为核心展开进行的。

  运河区域的文化是不是运河文化?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说,似乎没什么问题,但细究之下就会发现可能并不合适。因为“运河区域”的文化,本质上是以“地域”而非“核心文化要素”来界定的。而大运河文化的核心动力要素,应是“运河”,恰是“运河”决定了大运河文化的本质与内涵。因此,确切来说,大运河文化应是因大运河而生、而变的文化。就这个角度而言,熊海峰有关大运河文化的界定相对更为确切与合理,即“依托大运河而产生、发展、流传”的文化。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大运河文化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与层次:

  首先是因运河而“生”的文化,即伴随着大运河的开凿及其核心功能发挥而新产生的物质、制度、行为等文化内容。也就是说,这些文化要素直接依托运河而产生,若没有运河的开凿与通航,也就不会(至少在运河流经的区域)产生相应的人员配备、制度设计与习俗规制等。这其中最为直接的就是与运河维护、管理等相关的习俗规制、人员设置等,比如专为疏浚运河而设置的浅夫、明清时期会通河河段专门负责疏浚泉源和泉道以利济运的泉夫、为保证运河顺利通航而设置的闸坝(如戴村坝、鳌头矶、南旺分水枢纽等)及其相应管理制度、为保证运河两岸民众往来而设置的运河渡口、因运河漕运而产生的通州开漕节等特定节日、因运河疏浚与漕运等而产生的神灵崇拜与祠宇建筑(如请顺风、请伙计、白英老人祠、南旺分水龙王庙等),等等。

  其次是因运河而“变”的文化。这些文化要素,本是运河沿线等地早已存在的文化现象,但伴随着运河的开凿及航运的兴盛,这些文化现象发生了诸多变化。一方面,变得更加繁荣与兴旺,比如茶馆、酒楼等饮食服务行业,本是全国各地都可能存在的行业形态,其最初的产生与运河本没有什么关系。但运河开通以后,伴随着漕运及商贸的发展,为满足南来北往人流的需要,在运河沿线的大小码头,各种茶馆、酒楼等如雨后春笋般繁荣发展起来。比如在水陆要冲的济宁,元代时就已是“日中市贸群物聚,红毡碧碗堆如山,商人嗜利暮不散,酒楼歌馆相喧阗”。同样是在济宁,明清时期茶行林立,茶馆更是星罗棋布。再比如山东临清明清时期的贡砖生产,若没有运河的带动与促进,绝不会有如此大的规模与影响。当然,有因运河而兴的文化要素,亦有因运河而衰的现象存在。那些因运河断航或废止而产生的行业衰败等自不必说,有时运河的开通亦会对沿线地区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如元代以后,山东、江苏运河沿线一些本来种植水稻的地区,由于需要“收集”水源保证运河畅通,致使两岸稻田因无水而变为旱田。另一方面,因为运河的沟通与交流作用,使某一文化事项扩大了传播范围而声名远播,或受外来文化因素影响而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变化,或为适应运河环境而发生了新变化。比如因运河而兴的北棉南运、南布北运的模式,即“吉贝则泛舟而鬻诸南,布则泛舟而鬻诸北”,即大大促进了棉布在北方各地的推广,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南北民众的衣料穿着结构。比如经由运河的稻米北运,大大改变了北方个别地方、尤其是京师所在地民众的饮食结构,进而对人们的饮食口味产生了很大影响。比如济宁玉堂酱菜、德州扒鸡等美食,随着运河上南来北往的人流而声名远播。再比如大运河的贯通,对沿岸地区的街道布局、民居风格等产生了深刻影响。如在山东汶上南旺镇,明清以来受运河的影响,镇上没有一栋正东正西的房屋,而全都是东北—西南向。之所以如此,与此地运河的走向恰为西北—东南走向直接相关。当地百姓均以运河流向为方向标准,并将其视之为正北正南。而济宁则出现了如南方吊脚楼那样的房舍,鳞次栉比于蜿蜒的运河河畔。

  再次是因受运河连带影响而衍生的文化内容。前述因运河而“生”、而“变”的文化,主要是就运河沿线区域而言的,因运河连带影响而发生的文化现象,则主要是就远离运河区域、但又受运河漕运等连带影响而产生的行业组织、社会习俗等。比如江西、湖北等省份的漕运家族。大运河开通的最主要目的在于运输漕粮。明清时期,为保证京师的漕粮供应,朝廷确定了征收漕粮的省份,即所谓的有漕省份,而其中的一些省份却并不属于运河流经之地,比如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漕粮运输,主要由运官与运军承担,为更好承担运务,随着人口的繁衍,在江西、湖北等运河并不通航的省份而形成了诸多漕运家族,比如湖北黄冈的蔡氏与李氏家族、江西庐陵的麻氏家族等。再比如明清时期漕船修造所需要的松木、杉木、楠木等木料,“俱派四川、湖广、江西出产处所”。为保证木料的采备,明成化七年(1471),政府于湖北荆州、江西太平等地设抽分厂,“管理竹木等物,每十分抽一份,选中上等按季送清江、卫河提举司造船”。这些远离运河区域的机构与组织设置,很明显是受运河连带影响而产生的,故也应算是大运河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若只将大运河文化界定为运河沿线区域的文化是不合适的,运河文化也绝不只是一种“带状”的文化存在。

  总之,就核心驱动要素与历史发展实况来说,大运河文化不能简单等同于大运河沿线区域的文化,而是应运河而生、而变、而传播的文化。虽然是农耕时代的产物,但大运河文化却与传统农耕文化在内涵上有诸多不同之处。首先,这是一种“流动的文化”,与“安土重迁”的农耕文化有很大不同,大运河上频繁的人流往来是其典型体现;其次,这是一种“商业”特点浓厚的文化,在运河沿线各地存在着繁荣的商业贸易与物流往来,与传统农耕时代“重本轻末”的文化传统有很大不同;再次,这是一种“开放”“包容”“交流”“融合”的文化,经由运河,不同地区间人员往来频繁、文化交流密切,促进了不同地区文化的发展与变化,而并不讲究对传统的恪守。清末以后,随着现代铁路的开通、运河漕运的废止及大量河段的废弃,今天大运河的交通及商贸功能已大大降低,随之附着于其上的文化也越来越由与运河相关的文化而变为运河区域的文化,大运河也越来越由一条物质实体的河转变为“文化”的河,是“流动的文化”,“活着的、流动着的人类遗产”。因此,从今天国家文化建设的角度来看,“运河文化带”、运河文化即运河沿线区域的文化的说法,有其时代合理性所在。不过,虽然今天大运河的传统功能已不再明显,但其开放、交流、包容的精神文化内涵,理应被我们继承并在今天的国家文化与经济建设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因为“大运河既是一条河,更代表了一种制度、一个知识体系和一种生活方式。运河及其流经的线性区域所孕育的文化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形塑中国文化的基因之一”,“它既蕴含丰厚的传统文化遗产,也携带驱动国家‘一直进取’的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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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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