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自然与社会、文化景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数文化景观被营造出来。黔东南地区根据自身的自然与文化资源条件,基于差异化的原则,在以“游客凝视”为中心的旅游产业领域,以民俗文化为主体营造“民族景观”,成为当地最美丽的风景。黔东南地区的“民族景观”是景观生产者运用“视觉性”生产机制,在文化空间再造以及文化场域体验中,在当地民众与游客之间塑造了一个“看/被看”的表演性社会舞台,文化持有者与游客互为表演主体。这种“民族景观”在满足“游客凝视”的欲望想象与伦理追求的同时,也建构、强化了自身的民族特性。
关键词: 黔东南;民族景观;民族性;视觉性;游客凝视
20世纪80年代以来,面对现代化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伴随当地人有意无意的文化实践以及国家机构的审慎推动,民族地区一度沉寂的民俗生活得以复兴(沙因,1991)。民族地区的民俗生活因其差异性、多样性,更以“民族传统”的名义得到了不同力量的关注。这些“民族传统”作为具有代表性的人文风貌,经过现代的媒介化、符号化过程,被塑造为民族地区的典型形象,成为居伊·德波(Guy-Ernest Debord)所说的“景观社会”的“景观”(spectacle),笔者称之为“民族景观”(ethnic spectacle)。民族景观,特指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在与外界互动过程中所生产的各种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美学震撼性的社会、人文景象。这些“民族景观”既具有客观性,是一种可视的客观景象和风景,又被生产者赋予了强烈的主体性,也是具有主体性的再现与表演。“民族景观”产生了巨大的生产性效应,既扩大了地方社会的知名度,以“民族景观”为核心的旅游业也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民族景观”旅游产业具有代表性。黔东南地区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在国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黔东南有39项53个保护点,国家级传统村落409个,数量均排名全国市州级第一位(州志办,2020)。以凯里、台江、雷山为代表的苗族风情旅游线路,和以黎平、榕江、从江为代表的侗乡民族风情旅游线路,产生了巨大的旅游经济效益。据2019年《黔东南年鉴》显示,2018年,黔东南州全年接待游客总人数10807.5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6%,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0802.95万人次,入境游客4.64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02万人次、港澳台同胞2.62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937.23亿元,增长20.5%(蒲祖银,2019:58)。其产生的社会经济文化效应,堪称“黔东南现象”。
当代立足于“游客凝视”的“民族景观”建构,一开始就被置于全球化、现代化的场景之中,是一个汇聚了东方/西方、传统/现代、西部/东部、少数民族/汉族、女性/男性、欠发达/发达等等充满张力的场域。其中既烙印着根深蒂固的自我认知与外界的刻板印象,也满足了他者的欲望想象;既蕴含了民族深厚历史传统的神圣性,又深刻地浸染了后现代文化的娱乐性;当地人既是“民族景观”生产的主体,又是被观看、被凝视的客体与对象等等。这一切矛盾张力都在“可见/不可见”“看/被看”的“视觉性”关系结构中得以集中呈现,而这种关系结构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是一系列的权力制度安排以及意识形态。“视觉性”是一个“看”与“被看”双方相互建构、互为主体的关系结构,通过“视觉性”这一机制生产的“民族景观”既是权力制度与秩序安排的结果,同时也是双方强烈的主观意向、观念和意识形态不断试探、博弈、融合,最终将抽象的“民族性”生成为实在的、“可见的”社会文化表象的结果。现有的研究成果多从景观设计学、旅游社会学、社会治理、文化研究等角度关注民族景观“可见/不可见”的权力制度安排、社会实践与意义生产(吴晓,2010;赵红梅、李庆雷,2011;谢小芹,2018;陈景、孙九霞,2020;黄秀波,2020),或者只关注城市景观的“视觉性”生产(周宪主编,2017,253-323),而较少关注“看/被看”双方形成互动、达成共识的主观意向,以及权力制度安排与社会实践背后的观念、意识形态如何生成“民族性”社会文化表象。本文试图以黔东南地区“民族景观”的“视觉性”生产为问题切入点,考察、分析“民族景观”的生产与“民族性”建构的关系,以及消费主义、娱乐主义如何影响“民族景观”的呈现者、表演者展示表演“民族性”等等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期望对于理解民族文化变迁有所裨益。
一、差异性与“民族景观”的生产
根据旅游发展与规划专家1988年发表的成果介绍,黔东南地区从1984年开始接待国外游客,当年接待外国游客200多人,以后逐年增加(保继刚、戴金荣,1988)。该作者的立足点在于呼吁黔东南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仅仅着眼于民族风情,而应自然与人文资源并重。从1984年开放境外游客旅游以来,黔东南旅游业已近40年,虽然经历了互联网、移动技术等“时空压缩”,进入到一种“流动的现代性”状态(鲍曼,2018),但由于黔东南的旅游资源以及游客期待相对稳定,当地提供给大众旅游的“游客凝视”产品无论是内容还是结构,基本没有变化。内容依然是以“奇风异俗”为主体的民族文化展示,结构依然是“看/被看”的“视觉性”生产。变化的只是产品内容更为精致,旅游体验更为舒适。
01“奇风异俗”与“差异性”
1989年,侗族学者明确建议充分利用各民族民间传统节日如四月八、芦笙节、苗年、姊妹节、龙舟节、爬坡节等,以及各民族色彩缤纷的奇风异俗和民族特点,如苗族、侗族敬牛角酒、转转酒、拦路酒、送宾酒等饮酒礼俗;苗族、侗族的酸食;侗家的木楼、鼓楼、风雨桥,苗家的吊脚楼;苗族、布依族的刺绣、挑花蜡染;侗族的侗锦,等等。建立民族风情旅游村寨,成为民俗旅游“露天博物馆”,让游客走访村民家庭,体验村民生活(陆景川,1989)。该学者的建议基本涵盖了当下黔东南地区民族风情旅游所提供的观看、体验项目。2019年,当地政府决策者提出要从族群、区域、体验、消费、商品等方面,细化民族文化特色,避免民族乡村旅游的雷同和重复(吴昌和,2019)。具有历史性、地方性的民俗传统,更是现代旅游业建构差异性景观的主要文化传统。表面看来,上述民俗传统依然在黔东南地区被观看、被凝视,但却是从生活语境中剥离出来,它们既是传统的标识、符号乃至象征,同时又进入到现代性的他者观看、凝视的场域,观看的凝视者与“民族景观”的生产者之间的视界融合,共同生成了一种历史的、民族的风情画面。由此可见,立足于差异化策略,发掘所谓“奇风异俗”,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从一开始就是当地旅游部门的产品开发思路。发展以“奇风异俗”为主体的民俗旅游,以此建构“民族景观”,一直以来都是黔东南地区最重要的旅游项目。
建构差异性,符合现代消费社会中以“游客凝视”为中心的旅游的基本规律。美国旅游人类学家迪恩·麦肯奈尔(Dean MacCanell)指出:“差异化正好是旅游的看点。”(MacCanell,2008:15)按照约翰·厄里和乔纳斯·拉森的说法,人类是通过差异性来建构游客凝视的,因为不同时代的旅游经验大相径庭,凝视方式多样,因游客的阶级、性别、族群、年龄等方面的差异,其观看“差异”的方式也大异其趣,而且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凝视如何被建构,与不属于旅游范畴的社会经验和意识形态有关(厄里、拉森,2016:3)。现代社会的大众旅游是伴随现代性而产生的“社会事实”,与现代社会的结构性条件和文化条件有关,其中贯穿了大众对于现代性爱恨交织的体验。大众既得益于现代技术所带来的便利,可以跨越时空、不断往返于旅游地和家乡,从生活中暂时“解脱”出来;同时,也因为现代性带来了人性异化、环境恶化、生活程式化等方面的后果,使得大众心生怨恨而试图不断地逃离居住地,寻求返璞归真,体验日常生活中所缺乏的自然、简朴和真我(王宁,1996)。麦肯奈尔就认为,旅游具有道德性,“现代人已经沦落到不得不到处去确定自己的真实性,试图从别人的简单、贫穷、贞节或纯洁中捕捉一点真实的自己。”(MacCanell,2008:43)因此,“民族景观”的生产者需要关注游客形形色色的身份及其生活经验以及意识形态的差异,为游客提供具有吸引力和文化震撼体验的本土旅游产品,寻求相互之间的视界融合。
02“奇风异俗”与“民族性”
研究者与旅游规划者的思路一样,基本上理所当然地认为民俗旅游中的“奇风异俗”具有“民族性”的特点,通过民俗旅游可以彰显民族特色,而没有注意到民俗旅游与“民族性”之间相互建构的关系(吴忠军,1999;陈宗海,2000;蒋金萍,2011)。
实际上,那些作为“奇风异俗”的民俗生活传统,并不天然地、理所当然地具有“民族性”,而只有经过符号化过程建构为“民族景观”,具有表演性、观赏性,为他者所观看、凝视之后,才具有一种“民族性”特征。“民族性”不是某一民族与生俱来的特质,而是民族自我在与他者的互动过程中,基于自身认同需要被发现、甚至是被想象、被建构出来的。1982-1988年间,美国人类学家路易莎对中国境内的苗族先后进行过四次田野调查,在黔东南雷山县的“西江千户苗寨”有过一年的田野调查经历。她发现,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苗族人民自认为芦笙、婚丧嫁娶仪式中“互敬”的社交习俗、饮酒(以自家酿造的米酒为上)、飞歌以及服饰(刺绣与银饰)等等,是他们民族身份的标志。这些描述显然是不充分的,而且也未必为苗族所独有,但却被许多苗族人民作为定义自己民族的基本内容,被称为具有特色的“我们的民族习俗”或“我们的民族传统”。然而,苗族的语言、传说和故事,苗族的习惯法,各种仪式独有的特征以及苗族崇拜祖先和自然神的习俗,同样具有民族特色,却没有一个在公开场合具有象征性的影响力(路易莎,2009:59-62)。
如果放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中予以观察,20世纪80年代以来黔东南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乃是运用“奇风异俗”塑造黔东南“民族性”的过程。旅游发展与规划部门想象游客需要看到、体验到的,是不同于自身日常生活常态的“奇风异俗”,以此展现民族风貌和民族特色,进而塑造其“民族性”。“旅游业的开发成为质询‘什么才是民族(文化)’的契机。突然之间,作为传统文化守护者的苗族和其他乡村群体——他们的正在迅速消失的文化正是这种跨国旅行活动本身所渴望的对象,被再造为宝贵的资源而不是拖累的包袱。”(路易莎,2009:75)一方面,民俗旅游作为一种装置,将民俗生活纳入其框架之中,以民族特色加以命名,“民族性”在这些民俗生活中被表象化,由此生产出一系列可以供游客“凝视”的“民族景观”;另一方面,“民族性”作为一种观念与实践,反过来不断强化这些民俗生活对于民族自我认同的重要性,在社会与文化实践中将它们固化为民族自我形象的表征,内化为一种集体无意识,甚至成为他者认识自我的刻板印象。
这也是一个选择民俗传统的过程。周宪的研究发现,现代性背景下的旅游者与景观之间存在着一种隐蔽的关系,那些被重新发明的现代景观,实际上造成了旅游者凝视的被动性和被压制性(周宪,2008)。旅游者正是“凝视”这些被选择的、既定的旅游产品,产生强烈的视觉、听觉、味觉等身体感官的震撼体验,形成对当地族群及其文化的感受、印象与评价。需要追问的是,哪些民俗传统被选择?为何被选择?这是“世界图像时代”以“游客凝视”为中心的旅游产业的核心问题。
03“世界图像时代”的“民族景观”
海德格尔认为,现代就是一个世界图像的时代。海德格尔的“图像”并非意指关于世界的图像或摹本,而是意指现代社会中作为主体的人表象世界的一种方式。世界的图像特性,就是存在者之被表象状态(海德格尔,2004:90)。人类可以展示全世界,也可以用图画的思维来构思并捕捉它(厄里、拉森,2016:192)。居伊·德波的“景观”也并非一个图像集合,而是通过图像的中介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德波,2017:4)。海德格尔的“图像”说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作为主体的人与存在者整体经由表象化卷入图像,成为世界图像的客体、对象,为他人所表述、解释和观看;居伊·德波则以“图像”为中介的“景观”说,揭示了现代社会以“视觉”为中心的景观商品生产的秘密。
综合海德格尔的“世界图像时代”理论和德波的“景观社会”理论,可以认为“民族景观”的塑造具有典型的图像特性。具有历史性的某些生活传统,被选择作为“游客凝视”的对象,以此表征“民族性”。在以人为主体的“世界图像时代”,那些曾经被视为神圣、不示之于外人的传统,其中的文化持有者及其生存的自然、社会语境以及传承的历史文化整体,通过符号、叙事、行为的方式言说、表征某种意识形态,向外界展示民族风情、民族特性。“游客凝视”的实现,是游客与“民族景观”生产者之间想象与满足的互动过程,也是一个互为主体的过程。作为“民族景观”的生产者考量的是,什么才是民族自身的文化?那些具有悠久历史传统与视觉震撼力的衣食住行、人工制品以及精神信仰行为等等,即“游客凝视”之眼中所谓的“奇风异俗”才是选择的标准。这实际上是一个以他者为镜像完成自我形象建构的过程。游客希望在旅游中观看到、体验到与自身日常生活迥异的景观和生活方式。
“中国侗寨太美了,真像童话世界!”(陆景川,1989)
“我希望你们多少年都保持这种古老生活方式,不要因为旅游者的习惯而改变它。”(沙因,1991)
这些由研究者记录下来的游客由衷赞美与热切希望的话语,代表了典型的游客心理期待。这种具有鲜明意向性的“游客凝视”,作为他者凝视之一种,成为生产者塑造“民族景观”的镜像,生产者在他者的期待视野中发现了自己的生活之意义与价值。他们的生活方式包括热情好客的礼俗、载歌载舞的节日、质朴自然的手工、色彩艳丽的服饰、挑战味觉的饮食、风格独特的建筑等等,都以视觉符号的方式被表象化为“民族景观”,代表民族自我的本真存在。在旅游者心中,“苗族文化以西江为代表,侗族文化以肇兴为典型。最为熟悉的民俗文化为斗牛、长桌宴、银饰、米酒、侗族大歌、鼓楼及风雨桥等。”(蔡婷婷,2013)这些“民族景观”也是“游客凝视”寻找的想象中的真实性之“他者”“他处”,是游客现实生活中已经逝去的传统,已经失落的美好社会生活。“对现代人而言,现实和真实在别的地方才能找到:在别的历史时期,在别的文化中,在较单纯和较简单的生活方式中。”(MacCanell,2008:3)
美国人类学家路易莎·沙因1989年曾经分析20世纪80年代之后贵州苗族文化复兴的动力。她的调查与分析对于我们了解改革开放之初黔东南地区如何运用传统文化塑造“民族景观”,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她发现,各级文化部门积极促进各种文化实践活动,专门组织表演队到国内大城市巡回展示贵州少数民族的节日习俗;表演队的节目力图忠实呈现地方风格和少数民族风貌;表演的道具如服装都直接从少数民族地区购置;各地的艺术家、摄影家、艺术院校的师生纷纷到西江等地搜集满足摄影、绘画等视觉艺术创作需要的“传统”“原始”素材;当地的日常生活、风景、服饰成为善于猎奇的摄影记者关注的热门题材;少数民族文化已经成为贵州正在兴起的旅游业的观光重点。
“歌舞剧团、艺术家、新闻工作者的作品以及所有在村寨旅游活动中示范表演的少数民族文化节目一起,构成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代表,并将它作为‘古老’‘原始’文化的精华加以表现、保持和发扬。文化产品的新的形式与文化实践的古老形式在相互补充的辩证法中交织在一起。发展——即不断增长的繁荣,旅行、传播渠道、旅游等——绝不会窒息当地文化,相反,它会促进对文化的有意识的保护。”(沙因,1991)
改革开放之初,这些流动的民俗表演和当地的日常生活,无论其服饰、人物、建筑、风情,带给外人的是时间停滞、空间遥远的感觉,是一种奇异陌生的景象,无疑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与令人震惊的体验,与国门打开之后的西方现代生活景象造成的视觉冲击完全不同,带来的却是原始、质朴、纯净,犹如心灵净化般的美学震撼。对于当地人而言,这些对于外人来说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美学震撼性的传统生活文化,无疑可以通过“视觉化”的方式使之具有文化生产的意义。在那些经过选择、提炼、纯化、赋予象征意义的“景观化”的生活文化中,不仅基于生活语境,选择生活文化中被认为代表民族特点的精华被挑选出来,而且超越生活语境,部分采用艺术化的方式进行提炼加工甚至改造,使之具有了观赏性、表演性,成为一种可供观看、体验、满足“游客凝视”之欲望与想象的视觉性文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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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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