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钟敬文早期的民俗教育观及其实践
中国本土的民俗教育源远流长。民众在日常生活中长期运用民俗进行自我教育的实践自不必说,远在现代民俗学学科诞生之前,古代知识分子就已注意到民俗的教育作用。例如,先秦时期的孔子将“俗”提到“礼”的地位,并以礼作为维护社会秩序、教化百姓和移风易俗的手段,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孔子集语》卷五),“夫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于百姓,非独适身之行也”(《孔子家语·致思》)。总体而言,孔子的民俗教育观的特点是从社会统治者的立场出发,阐发民俗对于教化百姓、安上治民的重要性,而“不是在于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整理和发扬民间文化”,这种以民俗对民众施行教化的思想在后世影响深远,是中国早期“客位教育观”(详见下文)的典型代表。
先秦时期荀子的民俗教育观有与孔子相同的主张,例如他提出:“论礼乐,正身行,广教化,美风俗,兼覆而调一之,辟公之事也”(《荀子·王制》),同样将对个人的教化和社会的教化以及国家的治理结合起来。但他同时也有与孔子不同的民俗教育观,比如他认为“以从俗为善,以货财为宝,以养生为己至道,是民德也”(《荀子·儒效》),认为民众从俗是好事,是民德,这一看法“已触及到民俗在民众心目中的位置,看到民众以‘从俗为善’的心理,并加以肯定”。与此类似,庄子从“无为而治”的哲学和政治主张出发,明确不赞成用外在力量摇荡民心、成教易俗的做法,而主张顺从习俗,注重民性之率性自为。荀子和庄子的看法,或多或少都涉及到民俗在民众心中的地位,或可算得上是中国“主位教育观”(详见下文)的滥觞。
“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建立时期,这一时期主导性的民俗教育观念承继并发展了孔子以来的民俗教化思想——民俗往往被视为教育民众、开启民智、唤醒民众的民族意识以及改造国民性的重要手段,在文化启蒙和平民教育的浪潮中,其教化作用被进一步强调。比如鲁迅在1913年撰写的《拟播布美术意见书》中倡导成立“国民文术研究会”,以整理各地的歌谣、俚谚、传说、童话等,目的便是“发挥而光大之,并以辅翼教育”。董作宾在1927年的《民间文艺》创刊号上发文强调了民间文艺研究的三个功能:学术的、文艺的和教育的,其中的教育功能被表述为“我们要改良社会,纠正民众的谬误的观念,指导民众以行为的标准,不能不研究民间文艺”。在他看来,研究民间文艺是为了改良社会和教育民众——纠正民众的谬误观念并指导其以行为的标准。这一思想在当时许多学者的著述中都有体现,到20世纪30年代,“通过研究民俗而对民众实施教育,几乎已成为民俗学界的共识”。
当然,不同学者对于统治者和知识分子以何种身份和视角对待民众及其传统知识,态度并不完全相同。比如顾颉刚在为《民俗》周刊创刊号所写的发刊词中,便大声疾呼“我们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我们要探检各种民众的生活,民众的欲求,来认识整个的社会”,“我们自己就是民众,应该各各体验自己的生活”。显示出与董作宾上述表述所不同的民众教育观——不是站在外来者甚至对立面的角度来居高临下地教化民众,而是旗帜鲜明地主张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体现出鲜明的主位立场。直到今天,发刊词所号召的“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的主位立场仍被认为“是当今中国民俗学者所珍视并遵从的学术理念”。
钟敬文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走上民间文化研究之路的。20世纪20年代后期,他在中山大学中文系担任助教,并同顾颉刚、容肇祖、董作宾、杨成志等人一道,成立了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参与编辑《民间文艺》周刊(后改为《民俗》周刊)、创办风俗陈列室、举办民俗学传习班、组织出版民俗丛书,掀起了当时中国民俗学学术活动的一个高潮。
不过总体而言,1949年以前,钟敬文与民俗教育关联最为密切的时期是在杭州的几年。1929年春,钟敬文离开中山大学前往杭州大学文理学院兼课。1930年秋,他在浙江民众教育实验学校任教。这所学校设在西湖畔,专门培养民众教育工作干部和老师,学校专设“民众教育专修科”和“民众教育师范科”两个专业。钟敬文在这里讲授民间文学等课程,“展开了正规的民间文化学校教育的独立探索”,还为学校的《民众教育季刊》编了《民间文学专号》。1934年春,他离开杭州前往日本研修,1936年夏再次回到杭州,继续在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担任教课和编辑工作。在杭州时期他有很多关于民众教育的表述,特别是写于1933年的《民间文学和民众教育》一文,借与社会学家C君的对话,阐明了作者的民俗教育思想:
第一,站在施教者为民众的教育和管理者的角度,认为民间文学“是反映着民众内外的全生活和环境的一面清楚的镜子”,“他们的歌唱,他们的戏剧,他们的谚语,抒发着他们的欲求,凝聚着他们的经验,吟诉着他们的哀乐”,因此,民间文学的搜集和探讨,“可以给予他们(现代的民众教育者)以种种便利于施教上的对策之贵重的资料”。这一观念继承了从先秦到五四以来一直在知识分子中盛行的民俗教化思想,强调通过观察民俗来了解民众的欲求、经验和哀乐,从而为民众的教育和管理者教育民众提供参考。
第二,站在施教者为民众自身的角度,认为民间文学对群体本身具有重要教育功能。用他的话说,在没有产生学校教育的阶段之前,教育便早已存在,不过“施教者是社会全体,特别是其中一部分富于经验的老人。他们教育的教条和教本,就是那些风俗习惯和民间文学”,“一则神话,可以坚固全团体的协同心;一首歌谣,能唤起大部分人的美感;一句谚语,能阻止许多成员的犯罪行为”,“在文化未开或半开的民众当中,民间文学所尽的社会教育的功能,说来是使人惊异的”。
笔者这里借鉴民俗学和人类学学科中有关“客位”(etic)和“主位”(emic)研究视角的成果,根据相关论述中对民俗教育的关系里“谁施教、谁受教”的不同,把民俗教育观区分为“客位教育观”和“主位教育观”。所谓“客位教育观”,是指从文化外部观察者的视角来看待民俗教育作用的观念及相关实践,它站在社会治理者或文化建设者等的立场,或者将民俗作为教化百姓、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和资源(常与启蒙主义意识形态有关),或者将民俗作为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的反映(往往带有浪漫主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用以教育民众。而“主位教育观”,则是指从文化持有者的内部视角来理解民俗的教育作用的观念及相关实践,它注重持有者自身对民俗的认知以及民俗在其生活中的作用。在具体学者的论述中,主位与客位教育观有时截然分离,但有时也会密切结合在一起。比较而言,在中国的民俗教育史上,客位教育观长期占据主要地位,在学界和社会上有着很大影响。
显然,杭州时期钟敬文的民俗教育观中结合了上述两种观念:一方面,与这一时期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样,他具有鲜明的“客位教育观”,即站在施教者为社会管理者和民众教育者的立场,认为民俗是一面清晰的镜子,可以从中认识和理解民众的欲求、经验和哀乐,从而便于对民众施行教育。但是,作为注重民间文学自身价值的民俗学家,他也持有主位教育观,主张“民众有自己的(民俗)教育”,风俗习惯和民间文学就是民众自我教育的“教条和教本”,对团体具有坚固协同心、唤起美感、阻止犯罪行为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这一主位的教育思想在他以后的研究和教育生涯中不断有所表现(详见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钟敬文的民俗教育观在这一时期得到了不少面向公众加以实践的机会。除了著书立说和授课之外,应和当时社会上风行的文化启蒙和平民教育的浪潮,他在民众教育实验学校教授民间文学课程期间,和学生一道用两三年的时间搜集了民间艺术图画,并于1937年初举办了一次民间图画展览会,“展出民间木刻印画和神马之类。仅在浙江一省,随便收集一下,就是3000多件展品”,师生们“以一种近于宗教信徒的严肃和喜悦的心情,把它展示在社会人士的面前”。这样的展览在当时颇为少见,因而钟敬文认为这“在我国恐怕是一种创举”,或者至少也是“一种比较不常见的事件”。但对于这些民间艺术的价值,当时社会上许多人不以为然,抱有怀疑甚至轻视的态度,认为它们不够高贵、充满迷信思想、技术幼稚。为此,钟敬文特意写作了《民间图画展览的意义——为民间图画展览会作》一文,向大众阐明民间图画所具有的教育意义:“民间图画,是民众基本欲求的造形,是民众严肃情绪的宣泄,是民众美学观念的表明,是他们社会的形象的反映,是他们文化传统珍贵的财产。民间图画,它可以使我们认识今日民间的生活,更可以使我们明了过去社会的生活。”这些对民俗所具有的“镜子”功能和认识价值的阐述,也体现出钟敬文的客位教育观。今天,通过举办展览来宣传非遗事象、提升其可见度进而促进其传播和传承,已成为普遍的教育手段。
杭州时期在钟敬文的民俗教育生涯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正如董晓萍指出的:“真正使钟敬文在民间文化教育方面迈出第一步的,还应该说是30年代初浙江民众教育实验学校为他提供的舞台。他在这里终于有了理论与实践的可能,将自己的民间文化功能思想与师范教育思想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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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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