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故事学得以转向的实践历程
故事是“讲”出来的,“讲故事”是故事活动最为流行和贴切的称谓。既然“讲述”是故事的核心,故事学从一开始便被予以高度重视。在从口头文本向书面文本转化的过程中,早期及其后来的故事学研究者都特别强调保持故事讲述的文体风格。一方面是结构层面的,另一方面是语言层面的:故事的反复讲述和流传成就了适应记忆的叙事结构,记录时如何呈现口语特质一直是故事学讨论最为热烈的话题之一。
首先对记录文本删除讲述语句表示不满的是钟敬文先生。1928年,他在《民俗》第9期上发表了《读〈三公主〉》一文,特别谈到了“重叠的故事”,在论及故事记录文本中很难看到“重叠的故事”时,他推测道:“这也许是神经过敏,我颇怀疑到已记录的民间故事中,有些是属于这类的,因为记录者的太大意或者过于聪明之故,把那近似赘累的重复情节删略了。如果这个猜想是对的,(所谓“不幸而吾言中”!)那么,就有点可惜而近于危险了。”紧接着,张清水以两篇文章回应了钟敬文先生。《读〈波斯故事〉》中谈及民间故事中开头和结束之套语,同时推崇民间故事中“重叠”的讲述技巧。《谈谈重叠的故事》对民间叙事重叠技巧背后的动因进行了分析,重叠的根源在于“妇女和儿童都是很喜欢重叠的,他们能于重叠话中每句说出的腔调高低都不相同,如唱歌时吟诗般地道出来,煞是好听”,给予重叠所产生的讲述效果相当中肯的评价。美国学者斯蒂·汤普森亦认为:“重复是普遍存在的,这不仅使故事有了悬念之觉,而且也使故事展开得更充分,由此构成了故事的骨架。这种重复大多数是三叠式。尽管在一些国家,由于其宗教传统的象征性,这种重复也可能是四叠式。”在故事重叠结构的认识上,中外学者的观点不约而同。
语言方面的相关讨论更加频繁,大都认为记录时应该还原讲述时的话语状况。刘万章就此问题专门撰写了文章《记述民间故事的几件事》,明确指出,民间故事中的韵语、谚语、歌谣、方言,“要实在地直写出来”。就《海龙王的儿子》记录文本,李经才评价说:“把俗字,俗谚,以及一切最普通最新奇的方言,尽量用入文中去,这可以胆大的说是一本‘客话化’的好书。”葛孚英在《谈童话》一文中的论述更为全面:记录“不能只顾事情的原委,或只顾文明了,要紧的还是先注意说的人当时述说出来的动作,及语气和表情,这是使故事流传下来的要素,也是要的精美内容。民间故事的精华和趣味,就在于它的简明浅显,周到而又灵活。一样不漏地记载下来,然后再加以整理,方不失原意”。这种书写的倾向性颇有点民族志诗学的意味。尽管是针对民间故事搜集所提出的见解,但已经触及到了民间故事活态状况的基本属性。
这些故事学先驱们的论述,直接影响到新中国早期的故事搜集。民间故事的搜集和记录者们纷纷提供田野经验,发表真知灼见。1955年,《民间文学》分别在第4期和7、8月合刊上刊登了两篇有关搜集、整理问题的文章,即孙剑冰的《略述六个村的搜集整理工作》和董均伦的《搜集整理民间故事的几点体会》。1959年,《民间文学》开辟了《关于搜集整理问题讨论》的专栏,陆续在第6、第7、第8、第11、第12期上刊登了《搜集民间故事的几点体会》《民间故事的搜集、整理和研究》《从“聊斋叉子”说起》等12篇文章,主要商榷民间故事如何书写。董均伦依据江源故事的搜集实践,体悟道:“假如你依样画瓢地记录下来,那一定会使原来的故事减去很多声色,因为每个人说故事的时候,声调的高低快慢,眉目的表情,以及手势,都在帮助言语表达出故事的内容,他们的相互关系,好像红花和绿叶一样,所以就必须把声调和表情烘托出来的气氛用文字表达出来。”尽管这些观点是建立在书面传统第一性的基础之上,但却展露出学者们对故事口头文本讲述特性共有的学术关怀。
随着西方叙事学理论的引进,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一大批运用经典叙事理论研究民间文学的论文,诸如吕微的《中国洪水神话结构分析》,叶舒宪的《中国神话宇宙观的原型模式》,靳伟的《对民间故事三种定式结构的考察》和《民间故事的结构》等。尽管有学者认为,20世纪80年代的这些民间故事的结构研究“在方法运用和理论深度上,也就显得不够成熟,多有模仿的痕迹,加之试图从民间故事体裁的作叙事性考察,这就更增大了研究的难度”。但其中一些论文已经注意到民间故事的“活态”属性,靳伟的《民间故事的结构》着重于民间故事的叙事话语分析,试图从讲述活动的视角构建结构形态。西村真志叶则以民间幻想故事为个案讨论重复和对比的叙事技巧,归纳出重复和对比技巧的类型,认为重复叙述“使幻想故事获得了固定、稳定的形态,在自己所熟悉的叙事规律中,讲述人和听众将充分享受口头叙事的魅力”。虽然没有落实到某一次的讲述,属于概说的性质,却显示出以“讲述”为观照对象的学术动机。
刘守华先生的《故事学纲要》一书面世,将中国故事学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把民间故事拆分为叙事时间、叙事语态、叙述语式和叙述风格,系统地描绘出民间故事的叙事图式;提炼出重复连锁式、递进式的顺叙、插入式等叙事路径;发现叙事者多采用叙事者大于人物或者叙事者等于人物的叙事策略;敏锐地指出情节线索以勾画为主,通常不注重精雕细刻,但很注重人物的对话,这与口头语境有关。在20世纪末,这些论述相当前沿,但也只是适应书面文本。同样执着于民间故事领域的许钰先生发表了类似于经典叙事学的观点,主张以“声音”的维度重构故事学范式,他认为:“讲故事使用口头语言,这种口头语言不仅靠语词表现内容,还凭借身势、表情以及话语的速度、音律、语调等,来传达理智和情感。”讲述中“说话声音的高低、抑扬、轻重、缓急等,是语调外形的表现。语调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说话人对所说话的事物和交谈对方所表示的态度”。显然,这已经是面向“讲述”的故事学言论了。
遗憾的是,之后民间故事“讲述”层面的学术呼声便戛然而止,这方面的探索裹足不前。“讲述”至今仍未完全进入民间故事研究的范式之中,一直处于“只开花不结果”的境地。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记录文本学术传统基础深厚,其传袭惯性强劲,新老学者们都不愿轻易放弃书面分析之擅长。二是面对“讲述”,显得无所适从,不知从何下手。尽管一些学者借用了“叙事”的称谓,“民间叙事”这一概念遭遇不加辨析地随意使用,但经典叙事学的理论方法却尚未消化和吸纳,致使“讲述”始终为故事学之标榜、之宣称,迟迟没有被运用于实质性的操作程序。
从思想渊源看,叙事学理论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俄国形式主义及弗拉基米尔·普洛普所开创的结构主义故事学,或者说,叙事学源自故事学。如何讲好故事,恰恰是叙事学的问题。“‘讲故事’是‘叙事’这种文化活动的一个核心功能,是一个区域最普通的讲述行为,几乎所有的内容都可以进入故事之中。叙述与故事乃一体两面的共在关系,故事是叙述所述之事,而叙述则是说故事。”随着叙事学的迅速发展,很快就抛弃了故事学。即便建立了听觉叙事学、视觉叙事学分支,研究方式也是在叙事的字里行间捕捉“讲述”的细节。傅修延在《听觉叙事研究》一书中列举道:“《史记·李将军列传》写李广卸职后夜行被霸陵尉凌辱:‘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霸陵尉在说这个‘故’字时一定用了充满鄙夷不屑的长长拖腔。”宁愿在书面语言中制造声音,激发对口头表达的直观想象,也不愿意直接面对口语(讲述),这便是叙事学的执拗,也是一种无奈,因为叙事学从来就不持田野的立场。而故事学似乎也不愿步叙事学之后尘,依旧我行我素。中外叙事学和故事学交织于缘起,之后便分道扬镳。
其实,经典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皆为故事学提供了多种可以选择的理论工具。以影响甚广的法国文论家热奈特《叙事话语》(1972年)为例,出于对叙述行为的重视,他修正了俄国形式主义者什克洛夫斯基和艾亨鲍姆以及法国结构主义叙述学家托多罗夫提出的“故事”—“情节”及“故事”—“话语”两分法,将叙述划分为三个层次,即三分法:叙事话语,即“承担或叙述一个或一系列时间的叙述陈述,口头或书面的话语”,(他将其称为“叙述文本”);作为叙事对象的事件或时间序列(“历史”或故事);叙述行为本身(即“叙事”)。置换为“讲述”,即讲述话语(记录文本,也就是在场者听到的文本)、口头传统(被讲述的故事)及讲述行为(讲故事的过程)。这三部分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形态,其中又以讲述行为为核心,没有讲述,便不存在记录文本,也无从知晓讲述所依据的口头传统。此外,范迪克指出讲述的行动序列是由社会习俗的惯例支配的,因此提出叙事的“行为行动哲学”这一命题,这种研究也为民间故事叙事层面的分析开辟了广阔的视域。故而抓住了讲述行为,才能真正破解故事何以为故事之谜,故事学方得以实现转向。
“故事时间”和“话语时间”是经典叙事学得以安身立命的最富学术张力的一对关系,由热奈特在《叙事话语》中率先提出并予以阐释,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时序”(order)、“时距”(duration)、“频率”(frequency)三个重要概念,也是分析叙事行为的基本维度。经过改造,这些经典叙事学的概念同样可以为故事学所用,譬如,前文提及的“重叠”“三段式”等就是“频率”的问题。借助叙事学分析方法,可以构建故事学自己的“讲述模式”,即在观察民间故事讲述活动时以言语的表现形式声音为核心——“语言的基本属性即语音”,兼及行为化符号表演,诸如身体语言、表情等,在讲述者与听众互动中对整个民间故事的讲述进行把握。“不仅是语言,连非语言和超越语言的渠道例如手势、面部表情、音调和语调也能传达信息,这些方式对于信息的产生和意义的阐发至关重要。”而作为叙事呈现方式的话语分析也落脚到言语表达即声音的流动上面,诸如语速、旋律、停顿、节奏、音量、声调、模仿人物的腔调等,通过还原讲述的具体情景和现场,真正展示这一次讲述的个人风格和现场魅力。这方面的范例并非罕见,美国民族志诗学代表人物泰德洛克(Dennis Tedlock)倡导“声音的再发现”,并诉诸于这方面的学术实践,对口头诗歌的停顿、音高、元音、音长和振幅加以分析,率先将其成功地应用于对祖尼人口头诗歌的誊写之中。按照此般学术路径,中国故事学研究定能掀开崭新的一页。
在“听”和“说”的场域中考察民间故事的动态过程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为全程录像文本使得研究者反复观摩成为可能。同时,这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最主要的是应熟悉当地的方言和口头传统。故事学界呼唤这种生活状态的民间故事研究成果的诞生,它们可能全面颠覆现有故事学的理论方法和观点。
小结
在民间文学所有的门类中,民间故事的讲述(表演)是最适宜运用叙事学的理论工具的,因为讲述的现场所有行为和动机都围绕叙事展开。另外,故事家是获得学界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他们的讲述过程可以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音像文本,为以“讲述”为中心的故事学供给所需。与其沉溺于书写文本和学术反思,不如直面故事讲述者及其讲述的具体现场,借助叙事学等相关分析路径,生产出与以往不同的故事学成果,进而构建中国故事学全新范式。
(本文刊载于《民族艺术》2021年第4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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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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