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作为民俗学的分支学科,文艺民俗学的研究在我国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陈勤建、宋德胤等前辈学者在相关理论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类似的研究在美国则经历了从“文学中的民俗”(folklore in literature)到“文学与民俗”(folklore and literature)的变化,然其内涵与我国的文艺民俗学并不完全一致。文艺民俗学在兴起阶段的研究目的主要服务于文艺学,希冀利用民俗学的理论知识丰富文艺批评的文化内涵。如果从民俗学的立场出发,文艺民俗学至少还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作为,即以文学文本为资料重构历史民俗现象;追溯特定文艺体裁、文艺作品或文艺现象与民俗文化之间的渊源关系;探讨民俗学和文艺学在学术史以及理论方法论上的相互交叉与影响。
关键词:民俗学;文艺民俗学;文学与民俗;民间文艺学;跨学科研究
文艺民俗学研究的是各种文艺现象与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旨在从民俗学的视角出发,解读和透视文艺作品、作家艺术家们的活动以及各种文艺现象。中国是文学和艺术大国,创作传统源远流长,也有着丰富的民俗文化。在各个历史阶段,文艺都与民俗活动发生着密切的关系:很多文艺形式直接依附或发端于民俗活动,抑或受到民间口头文学或民俗因素的深刻影响;一些民俗事象成为文艺创作的题材,为塑造作品的地方性或民族特色发挥作用;有时候作家、艺术家们的活动本身也可构成一种民俗现象,一些文学艺术作品则因民俗活动而得以广泛传播,等等。对于这些现象,我们既可以从文艺批评或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也可以从民俗学的立场出发加以研究。中国民俗学作为一门现代科学,自20世纪初发端以来,已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在民间文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论也可与文艺学形成对话,相互借鉴。因此,文艺民俗学的研究不仅内容极为丰富,且条件已然成熟,是民俗学今后应予以重点发展的应用型学科分支之一。
01 文艺民俗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文艺民俗学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迄今已有将近30年的历史。在1991—1993年间,国内共出版了三部相关的专著,在总结20世纪中国文艺民俗研究学术史的基础上,对这一研究方向进行了理论建设,从而奠定了其作为民俗学学科分支的基础。
1.《文艺民俗学导论》。这是华东师范大学陈勤建多年潜心于文艺学和民俗学的交叉研究的成果,完稿于1989年。这部著作“打破了文艺研究从文献到文献的理论研究模式”,一经问世就受到了民俗学和文学学界的广泛关注,于1994年入选乔默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研究论著纲要》,后来也成了多所高校的文学教材。其修订后的新版《文艺民俗学》于2009年由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
2.《文艺民俗学》。作为访问学者,宋德胤于1987—1989年间在北京师范大学钟敬文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的课题研究。该书主要依据文献资料,从文艺的内容、形式到文艺鉴赏和批评几个方面出发,“列举了文学作品中大量的民俗现象,并运用丰富的例证说明文艺创作的各个要素中所表现出来的与民俗之间的密切关系。”
3.《文艺民俗学》。秦耕自1985年起在复旦大学中文系开设“文艺与民俗”课程,这部著作是在总结其教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其特点是不仅关注民间文学,而且还对烹饪、建筑、服饰等民间生活艺术门类进行了探索。
与文艺民俗学对应的英文名称一般认为是folklore in literature,这个说法在美国早在20世纪30和40年代就已流行,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已很少使用,被folklore and literature所代替。如果直译的话,前者是“文学中的民俗”,后者才是真正的“民俗与文学”,语义上更接近于汉语中的文艺民俗学。早期的folklore in literature的研究,延用的是较为古老的民俗概念,即把民俗看成是静态的生活事象,研究者多潜心于寻找文学作品中所反映出的民俗影响及所包含的民俗因素。《美国民俗学刊》1946年曾刊发了一系列有关“文学中的民俗”主题出版物的书评,其中的“编者按”指出:
民俗在几乎所有语言的古老文学中都经常扮演着主要的角色,这一点在大众歌谣和大众史诗这样的文学形式中清晰可见。在这两种形式中,作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多数,都依赖于各种各样的民间迷信和民间风俗,从而使其作品带上可被识别为民间遗产之普遍特质的特殊品味。也许正是民间知识的这种普遍性,和风格之类的因素在同等程度上,给予了大众歌谣和大众史诗二者以永久的文学魅力。……随着岁月的流逝,歌谣和史诗变得越来越罕见,其他的文学形式得以发展并取而代之。伴随着这一变化,在明显可见的程度上,民俗在文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变小了。这当然不是说,民俗今天并不再出现在诗歌或故事、回忆录和小说中,而是说,民俗在文学中不再担任与从前一样的主导性角色。尽管如此,文学本身是如此广泛的一个主题,在情节、地域和处理方式上如此多样,在当下不同的文学形式中找到一些民俗元素确实并不稀奇。……在今天被耕耘的文学形式中,小说看起来更经常地反映出民俗的影响。且关于小说最突出的一点是:即便它缺乏风格突出、情节生动、形式个性化等等优点,就像古老的歌谣和史诗一样,它仍在与民间遗产的关涉中包含了所有受到读者喜爱的文学都具备的一种因素——人的魅力。
显然,folklore in literature的研究主要是以文学作品为考察对象,探究民俗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在古代社会,民俗对于文学的影响十分显著,随着社会的进化和文学的发展,民俗对于文学的影响力日益变小,但仍存在于文学之中,并构成其最具永久魅力的元素之一。1954年12月29—30日,美国民俗学会和现代语言学会在纽约共同召集了一次学术会议,其中有一个分会场就是专门针对“文学中的民俗”的,由霍夫曼(Daniel G.Hoffmann)主持并做总结发言。在这一专场中,民俗学者多尔逊(Richard M.Dorson)、文学研究者柯林斯(Carvel Collins)和阿希顿(John W.Ashton)分别做了发言,讨论了民俗在文学和文学批评中的作用、民俗学与文学展开跨学科研究的可能性等问题。这组发言包括主持人的总结在1957年上半年出版的《美国民俗学刊》上得以发表。
但自此之后,文学民俗的研究在美国民俗学界几乎销声匿迹。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才重现江湖,并易名为folklore and literature。1976年,印第安纳大学的《民俗学所期刊》出版了“民俗与文学”专号,主持人列维斯(Mary Ellen B.Lewis)在“导言”中分析了这一研究方向长期不受重视的原因,并指出:随着民俗学学科在方法论上的进步,该领域的研究也得以扩展,围绕表演理论范畴下的“情境”“交流”“媒介”等关键词,研究者的关注点开始从静态的文本转向动态的创作与接受过程。为易于理解,现将这篇短文翻译如下:
自从《美国民俗学刊》刊登了那场常被引用的“民俗和文学”研讨会之后,几乎20年的时间过去了,期间对于这个主题只有零星的关注。民俗学者们越来越多地转向田野,转向结构分析,转向功能主义,总体上转向喜欢与社会科学挤眉弄眼。民俗和文学作为一个话题变成“死水”一般,而文学最多变成是一种资料来源,有时或在有些地方汇集了民俗。
这一问题不是出在文学而是出在民俗学方面。因为一般由所谓的文献民俗学者做成的文学作品中的民俗事象的清单,留下了很多缺憾,反映出从古俗爱好者那继承而来的以事象为中心的方法。这种方法汇聚了民俗资料和信息,但不擅长于解释文学作品或创作过程。同时,主流民俗学者们抓住体裁理论、语境、民俗自身的延展性概念,以拓宽和挖掘民俗的根基。但民俗和文学的研究持续地缩小着民俗的概念,仅将文学中的民俗视为文本或事象。因为民俗在其整体性上关涉一种情境,一种语境,一种人与人之间互动的集体性。这里开始着一个过程,促使着经由媒介——通常是风格和语言——的交流,并以一种产品——文本或事象为结果,这是整个过程中通常唯一受到认可的部分。在学科达到理论精致化的显著水平时,民俗及其之于文学的关系先被“甩开”以期重新进入学科(视野)也许具有偶然性,因为这种跨学科关系的现实检验至少部分地依赖于民俗学的理论精致化。对于文学中的民俗加以辨识和阐释的双重方法论仍然经常陷入对于民俗行为之产品的区隔与辨识中,但识别作为整体之一部分的情境与媒介也许可以激起引向那些方向的研究。创作力旺盛的作家们——就像他们一直所做的那样——持续将传统的文化表现,即民俗,转化为印刷文本。
这里刊发的几篇文章提供了一种延展的视角,试图寻求相关的答案,主张民俗与文学的研究最能取得成效的方向应是在那些(双方)相似的领域,特别是在那些共享的交流策略中。以1970年代的精神为指导,他们都显示出一种主流民俗学的意识,试图将民俗与文学的研究再一次向前推进。
专号一共有5篇论文,题目分别是《彼得•罗塞格尔的<祈福土地>:民俗在一位奥地利乡土作家作品中的功用》《彭斯的<真实之传说>:文学中的一个传奇》《谜语与和解:‘结尾好一切都好’的程式》《民俗在查尔斯•切斯纳特<魔女>中的功用》《民俗学方法论与中世纪文学》。从标题中可以看出,这些研究都以文学作品或创作现象为研究对象,使用民俗学的视角和方法去解读民俗在其中的功用及相关规律。就像最后一篇论文的作者开篇所言:“对于理解中世纪文学来说,很少有像民俗学这样有用的学科,因为大多数的中世纪叙事都来自口头传统。”可见,民俗学知识不仅可以用于分析一些当代作家的作品,对于释读古典文学也很有帮助。
不过,上述美国民俗学的folklore and literature研究方向与我们所指的“文艺民俗学”在内涵上并不完全一致。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folklore and literature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考察对象仅局限于文学,而文艺民俗学的研究范围则既包括了文学,也包括其他艺术领域,如音乐、影像、工艺、美术;二是folklore and literature的研究以民俗对于文学作品及其创作过程的影响为主,不太关注文学反作用于民俗生活所产生的影响,也很少去研究民俗学与文学在理论和方法论上的相互借鉴,包括民俗学家和文学家的身份交织等学术史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民俗学并非舶来品,而是中国民俗学者在总结和思考我国历史上与现实中的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的提出具有理论上的创新意义。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民俗学的诞生,除了得益于中国古典文学与历史民俗文化的丰富滋养之外,更主要的还是与现代民俗学的学术传统有关。
我国民俗学早在产生初期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1922年12月17日,在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出版的《歌谣》周刊“发刊词”中,就将征集歌谣的目的明确归纳为两条“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可见民俗研究首先是从民间文学出发,研究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学术,而且也要服务于文艺创作,促进新文学的形成与发展。这种现象被陈勤建归纳为“中国现代民俗学的文学化倾向”,其主要表现为:(1)民俗学的民间文学化;(2)民俗的文学化。一方面,很多当时著名的文学家都参与了中国民俗学的创立活动,如胡适、周作人、沈尹默、刘半农等。包括被誉为“中国民俗学之父”的钟敬文,也承认自己年轻时拥有“文艺的痴情”。他原本志在文学,新文化运动之后转向了新文学,并由此“爱上了野生的文艺”。另一方面,从事新文学创作的很多作家都从民俗文化中汲取营养,或以民俗为题材进行创作,如鲁迅、废名、林语堂、茅盾、沈从文、老舍、巴金、郑振铎等。用陈勤建的话说,这是“社会急切的国民性改造需求驱动下的艺术化展现”。
如果说,早期民俗学的文学化倾向对民俗学有开启之功,在学术史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那么,赵景深1923年发表的《<西游记>在民俗学上的价值》一文所提倡的研究思路,即把《西游记》看成是“一部民间故事的综合体”来进行研究,则直接指向了文艺民俗学这一方向。闻一多自1935年后对于《诗经》《楚辞》等文学作品所进行的民俗学解读,更具有方法论上的开拓意义。在文学史上,闻一多是中国神话诗学的开创者;而在中国民俗学史上,他则是将古典文学视为社会史料和文化史料进行研究的第一人,其神话诗学研究明显受到了西方人类学思想的影响。
事实上,海外汉学早已开启了将社会学、民俗学视角带入到古典文学研究中的传统。例如荷兰汉学家高延(Jan Jakob Maria de Groot,1854—1921)从古典文献中辑录与神灵观念有关的古代民间叙事作品,构成了他1892年出版的6卷本《中国宗教体系》中第4—6卷的主要内容。他所利用的古文献资料主要有三类:一是历代史书和国家法典;二是地方志和风俗志;三是神仙志怪小说。加拿大传教士福开森(John Calvin Ferguson,1866—1945)在编写《中国神话》时,也援引了《楚辞》《聊斋志异》《今古奇观》《东周列国志》等文学作品中的资料。英国汉学家文仁亭(Edward T.C.Werner,又译“倭讷”,1864—1954)在其《中国神话与传说》一书中,同样大量引用了《历代神仙通鉴》《神仙列传》《封神演义》《搜神记》中的故事,并因此引起了茅盾的批评,认为其内容太过庞杂,“极为荒唐”。法国汉学家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更是直接把《诗经》看成是“了解中国上古的宗教习俗和信仰”的文献,在其1919年出版的著作《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中系统探讨了上古情歌与祭礼仪式之间的关系。和前面的研究相比,受过社会学专业训练的葛兰言在方法论上已相当自觉。在他看来,像《诗经》这样的古典文学完全可以被当成社会文化史料使用,关键是我们必须掌握“如何阅读古代经典”的方法。他所总结的阅读《国风》的16条规则,简言之,就是要在参考历代经学家所做的考证的同时,忽略他们附加其上的道德评价,从主题出发还原诗歌的仪式性本质,而非“探索诗歌本身的原始含义”。
20世纪80年代,沉寂30年之久的民俗学学科在高教科研系统中得以恢复,并很快迎来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作为其分支之一的文艺民俗学也开始萌芽。早在1981年,钟敬文在写给《文史知识》编辑部的一篇文章中,虽简单却纲领性地梳理了民俗学与中国古典文学的关系:这两门学科虽然“研究对象、范围和方法都很不相同”,但还是有许多相互交集之处。他首先谈及了“古典文学中民间文学所占的位置”;指出:“《诗经》中的‘国风’和‘小雅’的部分作品,本来就是民间歌谣”,后经文人润色而成为经典。广义的古典文学,“实际上是士大夫上层文学、市民文学(小说、戏曲)和劳动人民的口头文学(故事、传说、歌谣、谚语等)三者的总和。其中很大一部分市民文学(俗文学)和民间文学,它既是古典文学的研究对象,也是民俗学(历史民俗学)的研究资料。”即便是狭义的古典文学,即士大夫上层文学,“在体裁、题材、思想感情、形制格式、修辞手段诸方面都受到民间的巨大影响”。随后,钟老转向“一般古典文学作品中所反映的民俗现象”,提到《诗经》《楚辞》《高唐赋》《吕氏春秋》《淮南子》《颜氏家训》《水浒传》《红楼梦》等经典作品,都有丰富的民俗资料,可以从民俗学的角度进行研究。最后,在“研究古典文学如何借鉴民俗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这一点上,他提出了三点具体建议:注重实地调查;注重类型的、比较的研究;注重地域性的研究。
沈梅丽、陈勤建在总结过去30年文艺民俗学研究时,将这一领域的研究路径分为两种:一是“运用民俗学的方法理论进行文学研究,探究作品的生成、风格及作品中的民俗解读等诸多问题”,二是在“文艺理论层面上进行文学与民俗的理论探讨”。第一方面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这里仅举几例有代表性的著作:汪玢玲《蒲松龄与民间文学》、俄罗斯学者李福清的《三国演义与民间文学传统》、王元忠《鲁迅的写作与民俗文化》、张永《民俗学与中国现代乡土小说》、黄景春和程蔷《中国古代小说与民间信仰》等。第二方面除了本节开头提到的三部概论性专著之外,还出现了赵德利《文艺民俗美学》、李明泉《民俗审美学》、张士闪《艺术民俗学》、廖海波《影视民俗学》、朱希祥《中国文艺民俗审美》等一批理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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