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迪厄则认为理性行动理论是“学究谬误”的一个典型例子,它作为一种“虚构的人类学”,用科学家们“用以概括实践的思维概念,取代行动者们在社会中建构的实践感”。布迪厄强调“惯习”(Habitus)——一种由特定习俗关联系统所塑造的迅捷的文化反应模式——对人们行动的制约要先于并且限制着所谓理性的制约。
事实上,许茨界定的生活世界的“合理化行动”——这种以意义沟通为先的传统行动,比所有继起的“理性行动”都更加本源。它诞生于主体间的“伙伴关系”之中,同时也再生产着这种关系。与“理性行动”不同的是,传统行动的“理性”特征是由主体间的常识构想(习俗关联系统)所赋予,而非个体的正确推理。一般来说,只有当常识构想不再赋予人们生活以“实在感”时,人们才会诉诸更加“客观中性”、更具反思性的意义体系,并采取“理性行动”,而这往往也是主体间关系格局发生改变的时候。根据批判理论的观点,现代世界“理性行动”——目的合理性行动的凸显,是“制度”作为“体制”侵入生活世界并导致主体间关系工具化的结果。
许茨的行动理论,以及坚持从共现关系出发考察符号系统的立场,体现了一种鲜明的现象学的阐释动机,即力求还原生活世界表面上经验实在性背后的意义建构过程,还原一直默默不停构造着的先验意识生活。许茨的研究,对于以探究和阐释意义为目的的文化科学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对于关注日常生活文化的民俗学来说就更有直接的启示意义。他设想,“首先,这里存在一些普遍的、可以用来为符号化服务的接近呈现参照,因为它们植根于人类状况之中。研究这些接近呈现参照是哲学人类学的问题。其次,我们可以研究由各种各样的文化在不同的时期发展的各种符号系统的特殊形式。这个问题是文化人类学和思想史的问题”。民俗学显然靠近后者更多一些,事实上,许茨提出的许多概念及其相关的思考正是围绕着对习俗现象(如常识构想、方言、传统行动等)的理论界定而展开的,完全可用以指导民俗学的观察和阐释。民俗学可以在现象学的基础上,限定自己对意义的探究——通过分析日常生活世界的符号化形式,来揭示习俗现象背后隐含的文化逻辑。
根据现象学的视角,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民俗或习俗:民俗是生活世界意义构造的过程及产物,人们凭藉它度过了他们大多数的社会(智力和情感)生活。它是一整套生活世界中内群体成员所共享的同质化关联系统,一个具有特殊认知风格的“有限意义域”;它为人们准备了一系列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实在的”)对事实的假设,这些假设的知识“共现性地”联结成一个渗透在事物、语言和习惯中的认知或信念体系,帮助人们达成关于经验的即时的反应,塑造一种文化中主导的互动方式和风格并进而再生产出特定的主体间关系格局即社会结构。不同的生活世界意义体系,有着不同的“理所当然”和不同的“不可思议”。
这种对民俗的理解是以对“意义”的分析作为焦点的。这就是说,工具、物质世界、语言、习惯、风俗、道德以及生活制度(Regimes)等,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定义为“民俗的”,在根本上取决于它们在当地人日常生活世界中的位置——是否能作为共现关联系统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节点”,而不取决于表面上它们是否有久远的年代,是否从属于特别的群体或别的什么。由于对民俗的这种理解来自于现象学的启示,它也自然会涉及许多与现象学相关的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这些问题同时也就在某种意义上成了民俗学的理论问题。
许茨在生活世界的意义构造中讨论风俗与传统,在前论断性的或肉身化的意识生活(“自然态度”)中,讨论民俗作为文化的可理解性及其对于人类存在的重要意义,这在弥补韦伯社会行动类型学方法论缺陷的同时,更开启了一种阐发风俗与传统之“精神性”(Spirituality)的现象学路径。然而,许茨并没有避开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生存论现象学的共同缺陷,即将他者(Other)置于同一(Same)的权威之下的倾向,这一倾向在胡塞尔的“意识”(Consciousness)概念和海德格尔的“存在”(Being)概念中均有体现。许茨提出的“自我类型化”,仍旧沿用着一个知识社会学意义而非伦理意义上的自我概念;而他的“同伴”概念,所指的也仍旧是米德意义上的“他我”(Alter ego),是他者之他性(Otherness)已然被预先撤销了的“另一个我”。这使得许茨对作为日常生活文化的风俗与传统的现象学分析,并不能摆脱对其“存在论的傲慢”(the immodesty of ontology)的责难,不能摆脱对其同一性(Sameness)的自鸣得意、对他者之无体认(unrecognition)的批评。此外,许茨也未能对韦伯分类中的“情感行动”类型给出足够的非心理学意义的阐明。
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一样,许茨的生活世界意义构造理论仍属于回归主体性(Subjectivity)——“意向性”(Intentionality)、“意识”是这种主体性的别称——的同一性哲学。然而,在二战后的现象学发展中,终结总体化视野,告别“主体性的乡愁”,朝向他者的趋向十分显著,而对意义的追问和对风俗与传统的现象学阐释,也已突破了存在论的囿限,迈向了伦理、宗教、艺术以及政治。比如,汉娜·阿伦特从单数性存在的意义,转向“复数性”(Plurality)存在的意义;伊曼纽尔·列维纳斯从返回“同一”(Identical,Same)的意义(Meaning),转向不返回自身的、将他者之他异性(Alterity)作为绝对定向的意义(Sense as an absolute orientation)。这两位现象学家都分别提出了不同于许茨的关于风俗与传统之意义构造的思考,也都对许茨语焉不详的“情感行动”层面做出了系统的说明。
阿伦特首先在行动与制作、行动与行为之间做了严格区分。在她看来,行动关乎共享的文化信念(习俗与传统),它的标准是卓越与否;行为则只关乎文明规训,它的标准是正确与否。阿伦特认为习俗(Nomos)不同于法,它以对人类行动之伟大与卓越的铭记来抵制行动的内在的“无节制”(Immoderateness)。对阿伦特而言,能保证政治自由的并不是作为理性动物和制造者的人之观念,而是作为行动者行动之产物的“世界”,以及“对世界之爱”(Amor mundi)、宽恕、责任、作为“扩展的精神能力”的判断和节制行动的习俗与常识。
列维纳斯则认为,意义坐落在文化和审美之前的“伦理”(the Ethical)之中,即那个民俗主体于其中相与互动的、作为光域的“存在总体的聚集”中。德性(Morality)并不从属于文化,但它使人能够评判文化,因为它发现了“高度”这一维度,“高度命令存在”(Height ordains being)。“高度”在存在中引入了一个先行于文化符号的作为定向的意义(A sense),它引领人类社会升入神圣与卓越性之中。在列维纳斯看来,最原初的意义定向是没有任何文化装饰物的他者面孔的裸露,他者面孔是从绝对外在的领域进入我们世界的一种终极陌生性,是“神秘”(Mystery)。与面孔的关系,是一种非再现性关系(Non-representational relationship),一种伦理而非认知的关系。它不同于再现性关系和所谓的存在的“澄明”(The clearing)。面孔不是符号,除留下“痕迹”(Trace)以外,面孔从不再现(Representation),从不赋义,但面孔的到场(Presence)却意味着一个不能拒绝的指令,一种要求回应的传唤,这就是这种定向所具有的直接性,它是对意向性的一种压倒,它为意识的可得性和有效性画上了句号。一张面孔使意识陷入被质疑的境地,它使我(the I)的自我统一性或自足性被质疑。他者的现身及其面孔的召唤,已经在要求我生产出表达的“文化姿态”(Cultural Gesture)了。与许茨不同,列维纳斯认为“语言”或“言说”(Speech),不仅预设了对在世之物的陈说,也预设了对他者的“致意”(Addressed)。他者不是被设想,被理解,即不是通过我对在我自身中把握住的特质的区分而被理解的。他性(Alterity)并不处于距离我的简单的时空遥远性之中,也不可化约为一种认知内容。在我对他的致意、诉求和争执之中,他者的他性是一种确定性和一种力量。他者不是被认出(Recognized),不是被认知(Cognized),而是通过作为一种应承(Response)的言说被应答(Answered)。在列维纳斯看来,正是这种指向他性的、应答其召唤的意义定向,而非出于需要的渴望(Desire),才是“社会性”(Sociality)的诞生之所,才使我们的存在成为“沉迷”(Ecstasy)。这种发现于言说和爱欲(Eroticism)之中的“沉迷”,这种超验或生存,不同于并且先于海德格尔的“烦”(Care),先于并且解释着海德格尔那些外部定向的操心,它是一种对自己的烦神:一个人自己的存在是一个负担,一个对自己来说的负荷。它意味着在情感性(Affectivity)而不是在被观看和被直觉的客体意义上感受着自我,而成为一个自我(An ego)则意味着同自己的丰富性(Plenitude)共鸣。一个自我的可能性是“快乐”(Pleasure)的可能性,并不是那种被海德格尔视为原初否定性情感的焦虑(Anxiety)的可能性。在伦理的意义上,它也不是海德格尔在其“本真性”(Authenticity)概念中指涉的那种据其自身生存的可能性,而是先于这种从世界中撤退的本真性建构的对世界的感性现实或对他性的开放。
在其后期著作中,列维纳斯把对他性的暴露这种意义方向定位于“感受性”(Sensibility)中。感受性并不是对认知综合素材的可接受性(Receptivity),而是敏感性(Susceptibility)、脆弱性(Vulnerability),即对伤害(Wounds)和羞辱(Outrage)的暴露(Exposedness)。作为暴露的敏感性就是“表情”(Expression)。表情、向他者致意的言说以及爱欲,是从被动性(Passivity)或感性激情中迸发的行动,是从敏感性和脆弱性中迸发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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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梁春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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