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俗学是一门特别重视资料的学科,但民俗学者在传统上往往将民俗资料与文本类的民俗志和民俗文献互为等同。广义的民俗资料概念与此不同,意指一切能够为民俗学研究提供有效信息的文字与非文字资料,包括文本、图像、文物和影音资料等。民俗资料学借鉴史料学、文献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图书馆学、信息科学等的理论与方法,从民俗学的学科需求出发,着重研究民俗资料的搜集整理、分类属性、保存利用等问题。开拓这一学术研究方向的目的,在于坐实民俗学“资料之学”的名义,对内促进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对外与历史学、文献学、人类学、计算机科学等形成对话,并为政府、社会团体与个人提供民俗资料方面的咨询服务。
关键词:民俗资料学;民俗文献;民俗文物;民俗学;学科建设
当代中国民俗学的研究应如何转型?学科建设如何推进?民俗学如何能在当前激烈的学科竞争中站稳脚跟?围绕这些问题,近年来学界已有很多讨论。在研究范式方面,最早由高丙中提出的“以生活过程为取向”“把被事象研究所遗留的民俗发生的情境找回来,把曾经备受冷落的活动主体邀请回来”的整体研究范式,已逐渐成为主流。随着表演理论的导入和应用,大部分民俗学者放弃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向后看’视角”,转而“注重语境、过程、表演者和当下发生”,实现了“朝向当下”的学术转型。在理论创新方面,一些学者针对国际学界广泛流行的“经验民俗学”而提出的“实践民俗学”构想,主张重拾民俗学早期的浪漫主义理想,以人的解放和自由为学科最终目的,把实证性的研究活动转化为互为主体的民俗实践。在学科建设方面,高丙中力主将民俗学建设为“一个横跨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独立学科”;田兆元也认为,过去对于民俗和民俗学的相对较低的定位“使得民俗学学科无法参与社会建构、经济发展和人性塑造的重任”,今后应通过建设政治民俗学、经济民俗学等学科分支,“使民俗学学科和民俗的行为走到社会的中心、社会的前面”。
和这些前卫的理论、宏大的构想相比,本文所提出的民俗资料学的概念框架或许显得有些“落后”且微不足道,因为它不仅有“向后看”的嫌疑,而且所关注的完全是静态的民俗文献与文物资料;在民俗学的学术体系中,民俗资料学很容易被看成是历史民俗学的一个研究方向。也许有的学者会说,民俗学本身就是“资料之学”,因此不必专门从资料学角度来进行研究。或许更有人会认为,民俗学过去之所以没有地位,就是因为太过重视资料,而不注重“宏大理论”的建构,因此当务之急是理论创新,而非资料。然而笔者以为,恰恰正是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民俗学,更需要在对固有的学术范式与研究方法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本学科特有的学术体系,在确立学科整体框架的同时,也对每一具体的分支学科和研究方向进行方法论的梳理。既然民俗学的学术史证明自己首先是一门“资料之学”,在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资料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充分发挥本学科在资料搜集与研究方面的专长,对民俗资料学进行专门化的研究,并将其建设为中国民俗学的一个学术分支呢?
一、何谓民俗资料?
民俗学从开创之日起就是一门特别重视资料的学科。但民俗学者在传统上往往将民俗资料与文本类的民俗志和民俗文献互为等同,其概念范畴与本文所指的广义的民俗资料仍然有所区别。
中国民俗学之父钟敬文先生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曾指出:“民俗是一种民众文化事象,对它的研究,不仅仅是理论考察,它的资料本身也是有价值的。这就关系到民俗志的问题,我把它叫做记录的民俗学。”董晓萍在2003年出版的《田野民俗志》一书中也提到:“现在国内民俗学者有几件要紧事要做,例如,深化理论研究,提升资料学的层次和拓展民俗学教育等。在它们中间,有一项联通式的工作,就是田野民俗志。”刘晓春在发表于2011年的一篇文章中,把“资料、阐释与实践”总结为民俗学赖以生存的三大学术维度。“资料”在其中占了两大维度:一是对资料的发现、记录和描述,二是对资料的学术化阐释。他强调,“资料之学是民俗学学科的安身立命之本,否则,所谓的民俗学概念、范畴、理论、方法论,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过这里的“资料”,主要指的还是以文本为载体的民俗志,即民俗学者通过田野调查,“去发现、记录、描述”“作为时间之流而年复一年传承变迁的民俗文化”,“用不同的媒介予以呈现,不仅要描述民俗‘是什么’,还要挖掘‘为什么’”。它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1)历史上以各种文体形式保留下来的古代民俗志,即董晓萍概念体系中的“文献民俗志”,像《诗经》《汉书·地理志》《搜神记》《述异记》《荆楚岁时记》《酉阳杂俎》《夷坚志》《东京梦华录》,等等;(2)近代以来的民俗学者通过田野调查所搜集和记录的第一手资料,相当于董晓萍提出的“田野民俗志”。
然而在实际的研究当中,民俗学所使用的资料往往并不局限于文本类的民俗志与民俗文献。首先,历史方面的民俗资料除了文字文献之外,还有图画文献、遗迹和实物等各种形式的史料可资利用。中国民俗学的创建者之一顾颉刚先生就是一位善用各类资料的大师。他的“孟姜女故事研究”从系统梳理古代的历史文献入手,一方面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民间资料,另一方面则对相关史料进行拓展,把文学作品、碑刻、图画等也纳入到了考察范围之中。继顾颉刚之后,民俗学界的很多学人都注意到了书面材料之外其他类型资料的价值。例如叶涛、韩国祥主编的《中国牛郎织女传说》就包含了“民间文学卷”“俗文学卷”“图像卷”“研究卷”和“沂源卷”,其中的民间文学和俗文学可视为文学资料;图像是艺术资料,包括了画像石、年画版画、连环画、剪纸、刺绣、雕刻、历史遗迹等不同的艺术类型;沂源作为一个田野调查点,则提供了一个牛郎织女传说活态传承的案例。由蒋维锬、郑丽航、周金琰、刘福铸等人编辑的《妈祖文献史料汇编》也收入了碑记、散文、档案、诗词、著录、史摘、匾联、绘画、方志、经籖等类属的资料。参与主编的刘福铸在总结历代妈祖文献资料整理史的基础上,提出了他本人对于妈祖文献分类的新思路,认为妈祖文献“按载体和内容可分为成册专著和单篇论文两大系列,分属五大科类,约包含20个小类”。五大科类即为“宗教类”“历史类”“文学类”“艺术类”“综合类”。刘福铸认为,未来除了关注“传统的文字、绘画资料,还有工艺、建筑、杂项等许多物质文献资料”之外,许多民间口传资料、民间技艺、声像等非物质类文献也值得进一步挖掘和整理。
其次,即便是民俗志,也可在“文献”和“田野”这两大类别之下再做细分。民俗志的形式虽然主要以文本为主,但在文字记录之外,也有使用图画、雕刻、录音、摄影或摄像等艺术手段记录民俗的尝试,例如汉代画像石中就保留了大量关于当时人们日常生活情景的描绘。历代的《耕织图》和清代的“百苗图”等官方图册也包含了许多与民俗有关的记录。还有19世纪厦门、广州、北京等地面向海外市场制作的各种外销产品,如外销画、外销瓷、外销墙纸、外销雕塑作品等,都包含有不少记录民俗的内容。20世纪以来,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出现了以记录声音和影像为主的民俗志类型,例如美国人何德兰(Isaac Taylor Headland)夫妇、社会学家甘博(Sidney David Gamble)等20世纪初拍摄的记录中国社会生活的照片,以及稍后时期约瑟夫·洛克(Joseph F.K.Rock)在云南、德国驻重庆领事弗里兹·魏斯(Fritz Weiss)和他的夫人在四川拍摄的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照,包括后者使用最早的蜡筒留声机录制的一批当时的中国民间歌谣。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往往都不是纯粹记录民俗的作品,而且制作者很多并不以记录和研究民俗为目的,因此,使用这类资料进行民俗研究有较大的局限性,需要研究者仔细加以甄别并找到适当的研究方法,才能保证其资料的有效性。近年来,我国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实施“中国节日志”“中国史诗百部工程”等大型项目的过程中,也在文本记录的同时,采用高质量影音摄制作为记录手段,极大地丰富了民俗志的载体与形式。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牵头组织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同样采取了文字与数字化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的记录方式,旨在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艺和知识。从载体和记录手段而言,它们都与传统意义上的“文献民俗志”和“田野民俗志”有所区别,由此可以衍生出一个“图像民俗志”或“影像民俗志”的概念,用来概括这类并非主要以文字、文本为载体的民俗记录形式。
第三,除了历史文献以及记录民俗和民间文学的文本及影音资料之外,民俗资料也包括那些直接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文本或实物资料,例如文本类的家谱、历书、医书、经书、宝卷、唱本、家堂轴子、契约文书等,和实物类的神像、占卜及祭祀用具、农具、手工艺品、乐器、表演器材、玩具等,有的本身就是民众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具,有的则具有指导性或仪式性的实用功能。民俗学家周星近年来就提出了“在中国大力发展民具学”的倡议。这里的民具指的是“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所制造和使用的用具、工具、器具等所有实物、器物的总称”。周星之所以主张发展“民具学”,也许是为了强调民俗学的特殊性,摆脱旧民俗学固有的概念框架,同时也与文物学的话语体系及价值判断拉开距离,要求在其所产生的社区生活背景中去研究民间的物质文化。然而,毕竟“民具”一词来源于日本,就像与之相对应的“民艺”尚不能取代汉语中的“民间手工艺”一词那样,民具学要在中国扎根与成长尚需时日。此外,“民具”所涵盖的物品与“民俗文物”不能完全等同,后者既包括民具,也包括民艺作品,以及民众生活中的一些工具性书籍文本。此外,民俗文物还包括那些大型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例如民间建筑物或能够反映民俗生活的文化遗迹。
从搜集途径来看,民俗文物可以由研究者在田野工作中直接从使用者手中获取,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民俗文物早已脱离其原始的使用语境,而成为了文物市场的交易品以及私人或公共机构的收藏品。因此,从世界各地的古董市场、博物馆、图书馆乃至私人收藏家手中重新采集相关的文物资料,制作目录和数据库,同时对每笔资料的来源、属性及其学术价值进行追踪和鉴别,以供民俗学者进行研究或广大的民俗爱好者欣赏之用,也就成为了民俗学者当下的学术任务之一。
综上,民俗资料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民俗志和民俗文献,它既包含文字记载的文本,也包含图像类文献和文物、遗迹、音像等非文字资料;既包括尚存于民众生活中的日常用具,也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或私人手中的收藏品。原则上讲,一切能够为民俗学研究提供有效信息的文字和非文字资料,都可以称之为民俗资料。对如此类型丰富、形式多样且数量巨大的民俗资料展开研究,探讨如何对其进行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正是民俗资料学所应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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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梁春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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