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在许多民间的口传中也提及女娲是最早让人间男女各自婚配的神人。由这些典籍文献的记载与民间口传可知,女娲为人间设立了最初的“婚姻制度”,是最古老的“神禖”,故后世多奉祀她为“皋禖之神”。但到了后来,随着父系社会制度的发展,以及唐人李復言所作《续幽怪錄•定婚店》故事中那位白发髯髯、面泛红光、手持婚牍及红线,能为未婚有缘男女谱定姻缘的“月下老人”形象的深入人心,女娲“创制婚姻制度”的说法早已为人们所遗忘。如在台湾各地的月老庙,或各宫庙所奉祀的灵验“月老”,几乎都是以《定婚店》故事中的“月下老人”为原型。此外,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信息,在今大陆各地主祀女娲的祠庙,也没有把她当成“月老神”或“爱神”的。但到了21世纪的中国台湾,女娲娘娘竟又重新再获得许多青年男女的青睐,并则将祂视为灵验的“月老神”“爱神”,这实在是颇为有趣的现象。
首先,近年来台湾民间称女娲娘娘庙为“月老庙”“爱神庙”,可能都只是一种现代语汇的使用。由于古代中国人的婚姻多是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故无论是女娲;抑或是后来的“月下老人”,在掌理、促成人间姻缘之前,大概都不会把男女二人的“爱情”考虑在内。且无论是女娲或是月下老人,他们的主要职能皆在掌管“婚姻”,而非“爱情”,因此,将女娲庙视为“爱神庙”,其实并不适当。
其次,所谓“皋禖”,“禖”即“媒”也。郑玄《礼记•月令》注云:“变媒言禖,神之也。”此外,也有人认为禖来自“腜”。如《说文解字》云:“腜,妇始孕,兆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则云:“按高禖之禖,以腜为义。”《广雅•释亲》也说:“媒,胎也。”可知“媒”亦有“胎孕”的意思。另如《月令章句》也说高禖是“所以祈子”“以祈孕妊也”。可知“高禖”是主掌生育的,而祀高禖、拜女娲娘娘多有“求子嗣”的目的。因此,亦与“爱情”无关。
当然,从前面的叙述可知,早期大福地区的村民是将女娲娘娘视为祈求出海捕鱼者及航海平安的地方保护神,相关记载及口传中都没有提到她创造制婚姻制度、是最早的“媒神”等说法。至于何时开始将女娲娘娘视为“姻缘神”“月老神”?由于此说广泛流传于电子媒体及网络,具体出现时间已不可考,而据笔者目前所见的有限资料,最早提及来补天宫“求姻缘”非常灵验的,可能是陈安茂于《台湾灵验寺庙全纪录》一书中曾言:补天宫内格局的布置中,最得利的即是金炉的位置藏在虎边,位置虽不明显,但却是在最得利的地方,加上补天宫是以女神为主,而此金炉又盖成四四方方的形状,宛如女人藏私房钱的口袋一样,所以这个金炉让补天宫的七位神明显化更有力量,来此求姻缘、求生意求钱财都会非常地灵验。由此或可推知,将女娲娘娘视为“姻缘神”“月老神”,应该是近二十年的事。
不过,在近十年来相关的报道中,大多更多地引用古代典籍文献中的说法,说:“据传女娲娘娘不只补天,也建立了婚姻制度,并充当人类的第一个媒人,将男女配合起来‘造人’,因此后世又尊奉为天下第一媒人,亦称婚姻之神。”此外,从许多的网站中也可以看到:如至庙中求姻缘,补天宫不给红线只给加持过的佛珠,另外想祈求的人也不用准备甜食,反而要准备瓦片跟水泥,再依庙方的指示进行。使用水泥、瓦片等作为祈求姻缘之物,(图8)似亦与相传女娲曾“抟土造人”及“补天”有关。
综上可知,在史前部落时期,源于原始初民与大自然抗争及基于种族繁衍的需求,创造出了女娲“补天”“造人”“置婚姻”等神话。然时代发展到了21世纪的今天,抵御洪水与祈求子嗣的愿望,已逐渐被日新月异的科学工程及医疗技术所满足与完成,因此,女娲娘娘作为“高禖”管理生育的功能与目的,可能就没有那么地符合现代人的期待。在讲求自由恋爱的现当代台湾,因深刻体会爱情往往是可遇不可求,人们仍愿意相信姻缘是“天注定”的,因此,女娲这位最古老的“高禖”,除了主掌“生育”外,司人间“婚姻”的性质,开始被自觉和不自觉地借用,而成为一种“被发明的传统”的文化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女娲神开始被赋予了创新性的变化,相关的民俗与信仰功能,更在快速的商业化与市场化背景下被重塑了。同样地,女娲娘娘被视为现代“月老”“爱神”这一新“传统”的产生,在功能上不但跨越了原始女娲神话与信仰的内涵,更已被时代赋予了更多元且丰富的功能,其“意义”也被进一步地扩大了。
法国社会学者布迪厄(Bourdieu,Pierre,1930—2002)认为,文化的变迁本身即是在既定时空之内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社会进步的同时,文化的推陈出新和创造力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而文化最根本的特点就是它的自我创造性,也就是文化生命,更具有自我超越、自我生产、自我创造的特征,即文化的自我更新能力。由以上的讨论可知,原僻处东台湾海滨的大福补天宫,本来是没有与华夏民族上古创世女神“女娲”相关的信仰背景,但在特殊的机缘下,与渊远流长的女娲信仰汇流,并获得了系统表述的资源,而使得其信仰内涵有了更多的参照及进一步传播的条件,开始了正典化的过程,并从这些“传统资源”中找到了新元素,充分利用它们而形成一种新民俗,遂在21世纪的今天,创造出不同的文化与经济价值。
五、结语
美国人类学者詹姆斯•沃森(Watson,James L.,1943-)在论述社会主流意识与民间宗教的关系时曾指出,在民间宗教信仰中,主流意识会积极地“引导大众”。也就是说,社会主流意识会引导民间宗教的选择,而民间宗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顺应社会主流意识的影响。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主流意识的转变,加上现在的网络媒体在宣传上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使得过去民间信仰与文化倚赖村落传统及口耳相传的传承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在地方精英与社会需求作用下所催生的“文化再生产”,进一步使得女娲信仰的传承与发展环境产生了新的变化。故而到了21世纪的中国台湾,通过形象的人格化塑造、功能的多功利性要求和情感的伦理化投射,华夏民族的创世大神女娲走下了神坛,走进了信仰者的世俗生活,充分地展现了民间信仰的世俗性特征。
(本文刊载于《民间文化论坛》2019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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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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