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探究日常生活的“民俗性”
在以鲍辛格、岩本通弥为代表的民俗学日常生活研究中,民俗学惯常的概念“传统”“共同体”都已经消失了。他们的研究对象不再是先验设定的“民俗”传统,而是人们依据“过去的经验”的日常生活实践;其空间也不再局限于乡村“共同体”之中,而是人们身在其中而不自觉的生活世界。这种研究取向是否意味着与民俗学既有传统彻底告别呢?笔者认为他们并不是抛弃传统,而是致力于探索民俗学与现代社会的相通之处,在流动、异质、多元的现代社会为民俗学寻找新的生机。他们的研究不再局限于事象的描述,而是关注民俗实践主体的思维方式,以及他们感知、表象的生活世界,而且他们也不再以追溯事象本身的历史为目的,而是探究民俗实践主体如何认知事实、赋予其意义、建构现实感。但是,无论是鲍辛格笔下的民俗实践主体“历史化”地感知、表象日常生活世界,还是岩本通弥笔下的现代媒体社会的“故事化”的叙述风格,其揭示的都是人们如何运用其“过去的经验”感知、表象现实生活世界。换言之,他们研究的不是“传统”,不是“民俗”,不是通过资料的片断建构一个连续的“传统”和整体的“民俗”图景,而是探究现代生活世界的“传统性”“民俗性”,进而解释其意义,以此追问日常生活的“理所当然”。
行文至此,结合理论铺垫和前人的研究实践,笔者尝试提出,探究日常生活的“民俗性”是民俗学日常生活研究的一种路径。何谓“民俗性”?民俗性,就是实践主体在意向性生成的语境中,运用既有的心理图式(民俗知识与传统,以及现代社会图式化的媒介知识)感知、表象现实生活世界,并且赋予其意义,即通过神话化、传说化、故事化、寓言化、谚语化、仪式化等民俗化方式建构一种现实感,这种通过各种表象建构起来的现实感,虽然与现实之间存在着距离,却具有其社会文化意义。民俗学需要研究的是,通过发现日常生活表象的“民俗性”,揭示这种认知和表象如何发挥社会及文化作用?人们对于世界的认知与行动,蕴含了何种文化观念?具有了何种价值和意义?如何在流动、异质、多样的日常生活中把握“民俗性”,进而解释其社会文化意义?
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在后传承时代,作为传统之象征符号与社会工具的“民俗”跨媒介传递,以及资本化、意识形态化的再生产日益普遍,这些现象无法用“传统”加以定义,反而构成了我们身在其中的生活世界,其“民俗性”如何解释?目前的“伪民俗”“民俗主义”等分析概念都有一个共同的结构:本质主义/建构主义的二元对立,其实背后潜藏的话语依然是存在着一个未经变化的本真的“原生态”。笔者以为,与其纠结于这种二元对立,不如回到民俗的实践主体,探究在何种语境中,不同的实践主体传承民俗、跨媒介传递民俗、跨语境转换民俗的动机、需求与目的?在这一过程中,民俗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生成了哪些新的意义?
其实对于民俗跨媒介传递,以及资本化、意识形态化的再生产等等不同的民俗跨语境转换形式,并非只是现代社会才发生的事情。只是因为工业革命以来,过渡的、短暂的、偶然的、稍纵即逝的现代性体验,促使人们怀念、赞美、挽留、再转换那些稍纵即逝的东西,这些都可以称之为“现代性的怀旧”。更为重要的是,人们之所以怀旧,是为了更好地面向未来,人们冀望通过历史把握不确定的未来。问题是,那种面向未来的怀旧,是如何实现的?更进一步,在现代社会,群体或者个人是如何实现民俗的跨媒介传递和跨语境转换的?如果说作为动词的“传承”,是着眼于个人或者群体的言语交流、身体模仿而记忆、习得成为习惯,那么,循着这一思路,根据当代记忆理论,是否可以发掘民俗的跨媒介传递和跨语境转换的社会文化机制?
笔者以为,传承、记忆与认同是民俗跨媒介传递和跨语境转换的社会文化机制。民俗的传承通过身体记忆以及仪式展演得以延续;记忆,特别是集体记忆,不仅是记忆过去,更是为了面向未来而凝聚共同体,记忆是共同体认同得以建构的基础;集体记忆,则更多地采用身体仪式与纪念仪式得以建构。记忆是连接传承与认同的中介。经过跨媒介传递和跨语境转换的民俗形式,其传递与转换机制具有选择性、建构性的特点。从这种转换生成机制的特点看,这些民俗形式与其说是新民俗、伪民俗或者民俗主义,不如说是一种具有“民俗性”的社会文化记忆。因为记忆就是借助历史,通过选择、遗忘,建构通往未来的道路。在当下中国,这种民俗记忆具有个体性、群体性、消费性、国族性等特点。
(本文发表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3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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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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