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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到华北某市就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进行调研探访,发现当地存在的两种反差情况值得思考。一种是很多非遗项目传承人或保护单位下了大力气来创新,将传统工艺与现代生活方式结合,推出的很多精致产品深受市场欢迎;另一种则是少数非遗传承人“懒得创新”“顺其自然”,既不研究项目的特点,也不关注现代审美需求,导致手中的项目缺乏活力和社会影响力。非遗是来源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文化遗产,“活态性”是其根本属性之一。作为民族宝贵文化资源的非遗,其保护传承如果不注重结合时代特点,而是按照“顺其自然”的形式存在,很有可能出现传承危机。在千百年的传承发展中,一些非遗项目之所以能留存下来,很重要的原因是其在每个时代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比如一个地方剧种,因为民众对剧种的审美需求和独特情感,才使得它凭借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不至于消亡;一项传统工艺,由于其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能提供民众生产生活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才得以历经千百年留存至今。片面的“顺其自然”观念是非遗传承的大忌。这种观念突出表现在:一些项目的传承人或保护单位将非遗视为“文物”,认为其价值是与生俱来且永恒不变,意图“以不变应万变”。在具体操作层面,将项目作为“独立的个体”来看待,忽视了非遗与社会、民众的内在联系。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一些项目的传承人或保护单位自觉或不自觉地变成了“讲解员”“博物馆”,认为非遗传承就是“守旧”,对“创新”缺乏积极性。非遗是依靠“人”而存在的,是一门流动的艺术,在不同时代展现不同的面貌和特点。非遗项目实现最大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的前提,便是传承人或保护单位敢于突破桎梏,结合当下的时代需求,对项目加以研发与传播。只有这样,非遗才能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芭蕉)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2019-03-12 【本文责编:何厚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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