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采用田野调查和文献材料,研究云南民国时期盐村民间公共资源的利用,认为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中,有历史悠久、符合乡村逻辑的公共资源设置、使用和调整的制度和习俗。这些习俗发挥着倡导社会公德的重要功能,包括维护社会公平、进行社会救济和实现乡村教育等等。这些由村落草根的力量自发产生的基层组织和民间习俗促进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今天的乡村治理仍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资源;传统利用;乡村建设
一、20世纪初乡村建设实践的得与失
乡村建设又可称为“村治”或“乡治”。自20世纪20年代始,中国知识分子就开始关注农村问题,许多知识分子都认为中国乡村面临深重危机,存在“愚、穷、弱、私”的问题。继而,他们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中,致力于治理乡村的顽疾,乡村建设一时成为颇有声势的社会改良运动,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中国农村的社会问题的提出、研究和解决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尤其是晏阳初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实践,至今仍被认为对新乡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当然,对于晏阳初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的实践,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也引发了不同的思考。
晏阳初在河北定县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致力于农村的扫盲,试图通过提高农村的识字率治“愚”,提高的农民素质,从而实现对乡村逐步、系统的改革。当时,费孝通对“文字下乡”治“愚”持有怀疑态度,认为不识字是中国面对面乡土社会的特质,文字下行在乡土社会中难以推行的原因在于乡土社会中人和人并不生活在空间和时间阻隔的情境里,文字对于这样的社会是不需要的。他说:“倡导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费孝通是把中国农民放在所处的文化上下文里来看待农民的所谓“愚”,并不赞同脱离乡村的文化逻辑来给农民开药方。目前,对于“晏阳初模式”依然有不同的看法。赵旭东认为“晏阳初模式”是把愚、穷、弱、私界定成为一种‘话语’,在影响着没有去过乡村、对乡村人的生活并不了解的城市人的思维;他们大多都会相信这样的界定,进而会支持对于乡村以及农民的进一步改造。即便是今天,延续这类思考的知识分子还是大有人在。他反对知识分子借着优越于社会中其他人群的目光和发表言论的特权,以诊治社会疾病的社会医生的身份来开改革乡村社会的药方。
同样,梁漱溟等人的山东邹平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影响虽然很大,但也困难重重。梁漱溟认为乡村建设的起因是传统乡村破败—小农经济的瓦解和乡村文化的衰落,想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改良措施,包括救济乡村、创造新文化等乡村建设实践,来达到建设一个新农村的目的。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大部分农民对基于中国的精英伦理观念进行的乡村建设反应冷淡,梁漱溟也不得不感叹,乡村建设的最大难处是“乡村不动”。问题在哪里呢?贾可卿在《梁漱溟乡村建设实践的文化分析》中指出了几个原因,其中之一是:“梁漱溟夸大了文化在社会改造中的作用,认为通过教育可以化解农村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斗争,这只是他理想化的主观愿望。事实表明,如果不改变关键性的土地所有关系,就不能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也就得不到广大农民的支持。”
任何理论与实践都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以晏阳初和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是基于20世纪20~30年代现代化对传统农村的破坏和压榨,两者的理论与实践虽然有区别,但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通过一系列经济救济、文化建设和组织完善的社会改良措施,防止农村问题进一步恶化,安定农村,避免社会动荡。他们的出发点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正确的,其贡献也是值得称道的。如今,中国激进的现代化已经持续近80年,但农村仍存在严重的农民失地、资金流失、青壮年离乡等衰败问题。
本文调查研究云南民国时期20世纪30~40年代间盐村对民间公共资源的利用,认为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中,曾经存在着几百年历史形成的、符合乡村逻辑的对公共资源的设置、使用和调整的制度和习俗,包括了盐村的“公德”“公有资源”“二次分配”“公共选举”“公共教育的投资”,被当地人称为“公甲”平衡制度。这种在乡村中滋养了上百年的“公甲”平衡制度,即传统公平思想形成的公共资源利用,反映了中国传统的农民的逻辑,这种逻辑与同时代的乡村建设工作者对中国农村的诊断即“愚”和“私”并不一致。当时乡村建设工作者包括大多数知识分子,对中国问题的判断基于两点:一是立论以西方社会作为参照系—他们所提倡的“公”是以西方社会的“公民”意识为蓝本,就是梁启超首次提出的“公德”与“私德”划分的涵义,即公德是超越传统小社会的、有国民意识的公德。二是立论以现代化为唯一正确的方向—认为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是现代化的绊脚石,农村是中国传统的大本营,农村的“顽疾”具有典型意义,对农村进行救治,中国才会有现代化的希望。在这两个前提下,形成了有影响力的批判传统、呼唤现代化的思潮,在当时很少有学者从保守的角度,来调查农村传统的公德、公共领域和公共资源的利用,并给予正面的评价。
通过对民国时期云南盐村的调查发现,中国至少在民国时期以前就有悠久的、符合中国乡村实际和乡下人逻辑的民间组织和一系列在实践中形成的民间制度和习俗。这些民间制度和习俗曾经在农村发挥着倡导社会公德的重要功能,包括维护社会公平、进行社会救济和实现乡村教育。这些由社会草根的力量自发产生的基层组织和民间习俗促进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反映出与20世纪20年代乡村建设工作者看到的农村所不同的方面。能从另一方面补充完善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不足,反思乡村建设的得失,对今天的新乡村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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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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