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易代之后,元宵依然传承,不过灯节如其他聚众娱乐的节日一样受到限制。明代全面复兴宋制,元宵放灯节俗在永乐年间延至十天,京城百官放假十日。民间观灯时间各地不一,一般三夜、五夜、十夜不等。江南才子唐寅《元宵》一诗,写出了元宵灯月相映之妙:“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春到人间人似玉,灯绕月下月如银。”明代中期以后城市经济有较大的发展。作为市井生活重彩的元宵节,在当时有着生动的表现。《金瓶梅词话》第十五回《佳人笑赏玩月楼》描写了灯市人烟凑集,花灯锦簇的热闹情景:
山石穿龙戏水,云霞映独鹤朝天。金莲灯、玉楼灯,见一片珠玑;荷花灯、芙蓉灯,散千围锦绣。绣球灯,皎皎洁洁;雪花灯,拂拂纷纷。秀才灯揖让进止,存孔孟之遗风;媳妇灯,容德温柔,效孟姜之节操。和尚灯,月明与柳翠相连;钟馗共小妹并坐。师婆灯,挥羽扇,假降邪神;刘海灯,背金蟾,戏吞至宝。骆驼灯、青狮灯,驮无价之奇珍,咆哮吼吼;猿猴灯、白象灯、进连城之秘宝,玩玩耍耍。七手八脚螃蟹灯,倒戏清波;巨口大髯鲶鲇鱼灯,平吞绿藻。银娥斗彩,雪柳争辉。双双随绣带香球,缕缕拂华幡翠穗。村里社鼓,队共喧闹;百戏货郎,庄齐斗巧。转灯儿一来一往,吊灯儿或仰或垂。
这一番灯会的描写,真令人赏心悦目。
清代的元宵灯市依旧热闹,只是张灯的时间有所减少,一般为五夜,十五日为正灯。北京元宵的灯火以东四牌楼及地安门为最盛。其次是工部、兵部,东安门、新街口、西四牌楼“亦稍有可观”。花灯以纱绢、玻璃制作,上绘古今故事,“以资玩赏”。冰灯是清代的特殊灯品,由满人自关外带来。这些冰灯“华而不侈,朴而不俗”,极具观赏性(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
元宵的色彩还表现在飞腾的焰火上。焰火,也叫烟火,兴起于宋朝,当时皇宫观灯的高潮是施放烟火,“宫漏既深,始宜放烟火百余架,于是乐声四起,烛影纵横”。明清焰火品类繁多,有盒子、花盆、烟火杆子、线穿牡丹、水浇莲、金盆落月等,“竞巧争奇”,焰火施放时呈现出一派“银花火树,光彩照人”的艳丽场景(《燕京岁时记》)。民间同样“架鳌山,烧旺火,张灯放花,群相宴饮”名之为“闹元宵”(雍正年间《朔州志》)。
元宵的声响与色彩共同烘托着元宵节日的气氛。正是这样热闹的场景吸引着乡村、城市的居民,他们纷纷走出家门,看戏、逛灯、走百病、闹夜,连平日隐藏深闺的女子这时也有了难得的出游机会。“男妇嬉游”是元宵特出的人文景观。司马光是有名的礼法之士,他的夫人在元宵夜打扮着准备出门看灯,司马光说:“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说:“兼欲看游人。”司马光说:“某是鬼耶?!”“看人”,的确是宋明以后传统社会中稀见的机会,平时限制在各自的封闭的时空中的人们,是难得有聚会的日子。正月元宵是一年中唯一的“狂欢”节,人们在这一阶段打破日常的秩序的约束,实现着本性的感官的愉悦。人们祈求婚姻美满,子嗣绵延,身体康健与年岁丰收。
从元宵节的性质看,元宵大概属于阴性节日,虽然道教将其作为天官诞辰的上元节,天官赐福成为元宵节俗的一部分。但除了一些地区比较突出天官信仰外,在中国大部分地区人们像对待佛教信仰一样,没有多少与其相关的活动。人们以极为世俗的行为表达自己对美好生活的愿望。妇女是元宵节的主要角色,这可能与月亮的阴性性质有关。
妇女的结伴嬉游、游戏节目以及拜祭的神灵,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妇女的生活愿望。贵州黄平部分苗族正月十五过偷菜节,姑娘公开“偷”菜,做白菜宴,谁吃得多,谁就能早日找到如意郎君,同时她养的蚕最壮,收获的蚕茧最多最好。台南元夕,人们也有“偷”的习俗,没有出嫁的女子以偷得他人的葱为吉兆,民谚说:“偷得葱,嫁好公;偷得菜,嫁好婿。”(《台南市志》)
妇女拜的“姑娘”神,南方多称“紫姑”、“戚(七)姑”,北方多称“厕姑”、“坑三姑”。姑娘神是妇女诉求的对象,《荆楚岁时记》说:“是夕,迎紫姑以卜蚕桑,并占众事。”由紫姑的司职看,她主要是蚕桑神,在传统社会采桑养蚕是乡村女性的本业之一,因此蚕桑神自然选择了女性。传说的紫姑出身低贱,是一位人们易于接近的神灵,人们请她问年成,问婚姻、问休咎。其实紫姑与古代的先蚕有关,先蚕是古代王室供奉的蚕神,古代王后亲督蚕功,先蚕因此地位显贵,其原型大约是传说中的黄帝之妃西陵氏。直到民国时部分地区仍有“是日祀先蚕”的民俗,养蚕人此月开始浴种(《大邑县志》)。先蚕与紫姑之间有着隐秘的文化联系,六朝时期一则紫姑与“后帝”牵连的传说,也大约能证明紫姑与古代王家蚕神的亲缘关系。拜紫姑神是元宵节俗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有关紫姑的信仰虽然不及天官隆重,但它更贴近民众生活,因此它的影响更持久、广泛。
传统社会的元宵节是城乡重视的民俗大节,在城市元宵喧闹尤为热烈,它体现了中国民众特有的狂欢精神。在社会急剧变革的当代,传统元宵所承载的节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们逐渐失去了共同的精神兴趣,繁复的节俗已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其实元宵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影响广泛的民族节日,它有着相当丰富的文化内涵。就其社会娱乐的形式看,就有着充分利用的文化价值,在当今日益个性化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我们利用元宵这一文化资源,有意识地为城市居民展拓社交娱乐的空间,鼓励广大市民的参与,让传统的“闹元宵”变成城市社区的“狂欢节”,这对于活跃民族精神、稳固社会秩序大概有其特定的意义。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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