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的“闹”,是多种节俗形式的合奏。最突出的是声音与色彩。
首先,听音声。元宵节的喧闹主要有两种声音,一是以锣鼓为主的响器声。锣鼓是庆祝节日必备的道具,节日气氛的营造离不开锣鼓,正月十五是春节的高潮,锣鼓敲得更响。没有锣鼓或锣鼓不够用时,人们将能发声的器皿也敲起来,湖北孝感有“正月半,敲铁罐”的谚语。清代苏州元宵也是热闹非凡,“元宵前后,比户以锣鼓铙钹,敲击成文,谓之闹元宵,有跑马、雨夹雪、七五三、跳财神、下西风诸名。或三五成群,各执一器,儿童围绕以行,且行且击,满街鼎沸,俗呼走马锣鼓”(顾禄《清嘉录》)。
二是歌舞游乐的人声。元宵节是民间歌舞的盛大演出日,除一般通行的舞龙、舞狮的节目外,南北地方在元宵节期间都献演乡村戏剧,北方的秧歌戏,南方的花鼓戏、采茶戏都是元宵常演的剧目。东北地区乡民化妆作剧,称为“太平歌”(民国《辑安县志》、《兴京县志》等);河南及两湖(湖南湖北)地区称为“妆故事”。河南洛阳“歌楼鳞次,丝管嘈杂,灯下设杂剧百戏,游人填塞街衢”(嘉庆《洛阳县志》)。锣鼓喧闹、歌舞杂戏是元宵节俗的主要“声”源。
元宵锣鼓与太平歌舞在今天看来,主要是烘托了节日气氛,是游戏娱乐,但其原始意义与腊鼓、傩仪一样,是具有巫术意味的节俗活动,其目的在于驱傩逐疫、召唤春天与苏醒大地。所以在一些民国地方志的民俗记述中,说到闹元宵习俗时,总免不了说上一句“即乡人傩之意”。当代青海土族互助自治县的土族在元宵夜有三项活动:跳火牙、妆瘟和观灯。前两项与驱邪有关,其中“妆瘟”有着明显的驱傩意义。人们选择年轻精悍、能歌善舞的小伙装扮成护法金刚等神的模样,在众人敲锣打鼓的护送下,挨家挨户串行。然后各家各户点燃一个巨型火把,送到村外事先指定的空地堆起来,以表示把所有的瘟疫烧掉(高占祥主编《中国民族节日大全》第170页)。由此看来,它与古代腊日“索宫中之鬼”的逐除仪式有着相同或近似的文化特性。清代京城儿童玩耍的“打鬼”游戏同样有着驱邪的象征意义(光绪《顺天府志》)。
其次,看色彩。元宵是色彩鲜明的节日,元宵的色彩除了游人、表演者的衣着打扮华丽光鲜外,主要是灯饰。灯是元宵的主要节俗标志之一,人们常以灯节名之。
元宵张灯习俗起源早,流布广。它来源于上古以火驱疫的巫术活动,后世民间正月十五以火把照田,持火把上山等就部分地保存了这一习俗的古旧形态。随着佛家燃灯祭祀的风习流播中土,元宵燃火夜游的古俗,逐渐演变为元宵张灯的习俗。隋炀帝杨广《正月十五日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诗说:“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明显地将张灯与佛教联系起来。张灯在乡村民间仍主要是祈福,唐人段成式在《观山灯献徐尚书》诗序中说:襄城连年丰收,“及上元日,百姓请事山灯,以报穰祈祉也”。
元宵张灯习俗与城市夜生活的兴起同样有着密切关系,市井民俗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好奇慕异。隋唐以前正月十五夜张灯的记述稀少,梁人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在记述荆楚地方正月十五节俗时,没有提到张灯之事。到了隋朝,正月十五夜已经成为不眠之夜。隋人柳彧在一封请求禁止正月十五侈靡之俗的奏疏中说:近代以来,“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装异形”(《隋书·柳彧传》)。由此可见,隋朝时期京城与外地的州府上元灯火已开始兴起。
张灯习俗的大扩展是在唐宋时期,唐朝不仅在京城制作高达80尺、光映百里的“百枝灯树”(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还将张灯时间延至三夜,十四、十五、十六三夜取消了通常的宵禁,让人们彻夜自由往来,所谓“金吾不禁”。唐初诗人苏味道在《正月十五夜》诗序中说:“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火之会,金吾弛禁,贵戚及下里工贾,无不夜游。”接着苏味道咏赞了唐代元宵的灯火盛况与游乐场景,“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游伎皆秾李,行歌尽落梅。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元宵”作为节名大约也出现在唐代,韩偓有诗为证,“元宵清景亚元正,丝雨霏霏向晚倾”(《玉山樵人集元夜即席诗》)。
宋朝城市生活进一步发展,元宵灯火更为兴盛。帝王为了粉饰太平,“与民同乐”,元宵节亲登御楼宴饮观灯,“山楼上下,灯烛有数十万盏”(《东京梦华录》卷6)。张灯的时间也由三夜扩展到五夜。新增十七、十八两夜,最初只限于京师开封府,后来地方州郡纷纷效法,成为通例。宋朝灯笼制作较唐朝更为华丽奇巧,灯品繁多,元宵灯市琳琅满目,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南宋临安女童将诸色花灯,“先舞于街市”,以吸引买者。中瓦南北茶坊内挂诸般瑠珊子灯、诸般巧作灯、福州灯、平江玉棚灯、珠子灯、罗帛万眼灯;清河坊至众安桥有:沙戏灯、马骑灯、火铁灯、象生鱼灯、一把蓬灯、海鲜灯、人物满堂红灯等,除此之外,“街市扑卖,尤多纸灯”。由此可以想见当时元宵灯节的红火。
元宵放灯在宋朝受到统治阶层的鼓励,成为粉饰政治的娱乐形式。因此一些地方官为了制造本地的太平景象,以行政命令的手段,强求百姓无论贫富一律张灯若干,给人们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晁氏客话》就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蔡君谟在任福州太守时,上元节命令民间每家张灯七盏。当时有一位读书人,作了一盏丈余长的大灯,灯上题诗一首,“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蔡太守十分羞愧,只好下令罢灯。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CFN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