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The Seven Strands of Tradition:Varieties in Its Meaning in American Folklore Studies)发表于1984年的《民俗研究学刊》(Journal of Folklore Research)21(2-3):97-131。该期是1984年3月召开的“文化、传统、认同会议”的专刊。此后,此文受到学界的重视,并已成为民俗学经典文章之一。此文不仅梳理了美国民俗学史上对传统的不同界定,也展示了对世界民俗学史上这一重要概念的解析方法,对理解民俗学中“传统”的意义有着理论和方法上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传统;传承;民俗;美国民俗学
作者简介:【美】丹•本-阿默思(Dan Ben-Amos),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中东语言与文明研究和民俗学教授。
译者简介:张举文,美国崴涞大学(Willamette University)东亚系主任、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民俗学兼职教授。
引言
在美国的民俗研究中,“传统”(tradition)一直是个用来思考,而不是被思考的术语。几乎没有人去界定它,但是许多人以此来界定“民俗”本身,将其作为点缀的形容词和副词。流行传统,民间传统,口头传统,或者干脆以其复数形式来描述民俗;其类型是“传统的”,并被“传统地”传承下来。1传统,特别是口头的,成为民俗的理所当然的正统,而无需再界定其意义。1在1945-46年由美国民俗学会的“民俗研究委员会”举行的一次普查中,“其中一事很清楚,即使不是明确表述的:即使从其最包容的意义来说(将民俗等同于民间生活folklife),‘民俗’具有传统的或遗留的特质。”2对汤普森来说,“传统[是]检验将被纳入民俗概念的一切的试金石。”3同样,布鲁范德毫不含糊地说,“研究美国民间手工艺品的关键也是研究所有民俗的关键,就是‘传统’。”4其将传统的意义视为理所当然。
由此看来,“传统”并不违背自身定义,也干脆就不需要定义了。其意思似乎是明朗而无需澄清;直白而无需解释的。它的拉丁文词根(tradere)意思是,“给予、传给、传递”,其意思还保留在名词“传统”中,这让任何进一步的解释显得多余。“传统”一词常常是饱含明确的情感,5但却有多个含糊的定义,不但一直用于民俗学研究,而且也普遍地用于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之中。当爱德华•希尔斯探讨传统现象时,他发现有许多著作是专门关于特定文化、宗教、艺术,甚至是学术传统的,但是,“没有一本书是努力挖掘传统的共同根据和要素的,也没有一本是分析传统在人类生活中造成了什么差异。”6那些标准的参考书也回避了这个主题。《不列颠百科全书》7《美利坚百科全书》《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哲学百科全书》以及《思想史词典》都没有“传统”这一词条,也没有在索引中提到。即使是民俗学界自己的《冯-瓦氏标准民俗神话传说词典》也没有单独的“传统”词条。只有两处参考注意到“传统”,视其为特色的学术概念:《欧洲地区民族与民俗国际词典》(第一卷:民族学基本概念)和《宗教与伦理百科全书》,而后者是将“传统”置于基督教背景下来探讨的。
然而,缺失并不是一种忽视。当语义模糊时,多种定义应运而生。由于不重视而导致的问题,反倒自相矛盾地反映了“传统”在学术界话语中的健康地位。在民俗研究中,“传统”成为研究的一个动因,同时又成为一个科研的课题。它一直是分析文本、文化和社会的不可缺少的基本理论概念。试图拯救各种各样的传统的冲动从民俗学形成初期就激励着民俗学者去研究。无论这样的激情是民族主义的、浪漫主义的、文学的,还是历史的,人类所遗留下的习俗、歌谣和故事足以激发民俗学者的探索。这些探究常常是分析的重点:如何再现过去的意义、用途和关联成为主要的研究目标。由此,任何对遗留物的解释都将“传统”置于民俗学诸多理论的核心。不仅如此,不同于社会学,1民俗学从未思考用“现代”取代“传统”。借用一部书名,传统社会的消失,2对民俗学者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术语,因此,传统在现代生活中的持续从来也不是个谜。
正如“传统”在我们学科的根深蒂固,其清晰度一直心知肚明,而无言表。它的多重的,有时是冲突的意义给自身带来伤害,且不仅仅是在民俗学中。斯坦利•海曼在评述艾略特的作品时指出,“传统”一词是艾略特创作中的关键词,他所使用的这个词的意思在“变化且复杂”。有时,艾略特所用的“传统”只是意味着“好”,而有时则“干脆是以比喻的手法告诉一个作家不要‘太新潮’。其实,艾略特的“传统”是个实用概念,并常常强调传统的‘运用’。”3
在民俗学中,“传统”甚至更多变和复杂。查尔斯•西格曾指出它在现代学术界的错综复杂。他注意到,在美国民俗学研究著述中,对“传统”的使用可能归纳出三种不同的意义:“1)继承下来的物质‘积累’;2)此后的继承、开发以及传承的‘过程’;3)运用的‘方法’。”4对西格来说,这样的意义多重性“并非是不同寻常的语义复杂,只要我们坚持在民间音乐这个领域,它就不会让我们过分困惑。”5
但是,在1982年于芬兰召开的第22届北欧民族学与民俗学者大会上,参会者寻求确立一些适用于分析的“传统”概念,为民俗学的讨论注入生机和确定保证。他们做了如此的表述,如霍尔波克精彩的概括所示,“传统”是往后代传递的过程,被传递下来的物质,人民所归属于主体的具有过程或是物质内涵(依说话者的观点而定的积极或消极)的特质。6但是,这样非正式的自我反思式讨论缺少所需要的准确性。如果“讨论的目的完全就是弄清楚如何用传统这个概念”7,那么,与会者表现出受到这些思想交流的启发,但又遗憾缺少结论。当然,不可能将局内人观点和分析需求、稳定性和变化、学术讨论与大众运用、过去和现在投影到未来,完整地综合概括到一个术语中,毕竟传统已经有了它自己的历史。
不足为奇,从民俗学最早出现那时起,“传统”就一直困扰着试图界定它的民俗学者。早在1885年,艾德文•哈特兰德,英国民俗学“伟大的团队”H成员之一,就在他的使用中流露出这个词的内在的矛盾。他认为,“传统总是被不断创新的,在我们的乡下任何地方发现的传统的现代根源其实与古代的传统起源是同样的。”8“新传统”一词在表述上是矛盾的,但其实是可接受的语言学意义上的自相矛盾,可令人惊奇的是,它总是出现在具有勇敢的理论创新味道的民俗学著作中。在哈特兰德说过那些话后的九十年,道尔逊直接引用了他,并提出,在面对现代世界发展中,“‘传统’需要重新评估,因为传统在不断地更新。”1
哈特兰德提出他的观点时,民俗学正处在成型期,他在探索适当的定义,不但给“传统”一词,也在给“民俗”本身。1891年,他写道:
传统指思想和实践、信仰和习俗、仪式、故事、歌曲、舞蹈,以及其他娱乐活动、哲学与上层建筑等的总和,以口头形式和从远古流传下来的方式表达:概而言之,传统是文明人的所有心理现象总和。每个民族有其自己的“传统”,自己的“民俗”,包括其智力创造中正在慢慢消失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是否有文字而有所不同。2
受到19世纪的“进步”3和“文化进化”4思想的影响,哈特兰德将“传统”从过去的时间内涵转化到社会维度,将其置于社会和文化的落后的前提上。“传统”不再只是具有时间意义,而是具有了指向早期文化发展阶段的社会这一深层意义。由此,“传统”和“文明”成为对应文盲与否这一坐标的两个对立面。“传统”用来描述没有文字的社会的文化,文明则特指有文字的社会。如此将过去的时间与社会、文化,以及经济落后的联系,成为整个民俗学界,也包括其他学科最盛行的传统的概念。5
进入20世纪,哈特兰德进一步完善了他的传统概念,将其分别置于新兴的民俗学与人类学的背景下来剖析。对他来说,“作为科学的目标的传统意味着未受过教育的人的俗识的全部。”6那些“未受过教育的人”主要是那些“野蛮人”,如“澳大利亚的黑肤色的人和北美洲的红肤色印第安人”。7为了比较,哈特兰德随时可将“野蛮民族变为文明欧洲的农民阶级”,8而从文明欧洲,他发现“完全一样的思维状况与那些只要是没有受过近一百年来欧洲现代教育和工商业革命触及的地方”。9他以文化进化的前提来阐释这个现象:“人类头脑,在欧洲和美洲,非洲和南海,都以同样的方式运作,依据相同的规则。而研究‘传统’的科学是去发现这些规则,方法是通过检验他们的创造物、习俗和信仰,以及一代代传下来的故事和迷信”。1从哈特兰德的角度看,民俗学明显不同于人类学,但又是其一部分:
民俗学所涉及的人类学的那部分是人类文化的智力和精神层面。现在已经很显然,多数文明的民族都是逐步从野蛮状态向上发展起来的。野蛮人不会读也不会写;但会想办法搜集和储藏相当多的有关某些方面的知识,并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形成特定的社会组织和各种社会实践中的某些不可变的规则。由此而聚合与组合起来的知识、组织和规则储存在记忆里,以口头和各种动作达到交流目的。“传统”这个名词就是指这种储存和交流方式,以及由此储存和交流的一切;而“民俗”则是研究“传统”的科学。2
哈特兰德所用的“传统”展露出的不但是英国与欧洲大陆的民俗传统之间的差异,还有民俗学与19世纪的社会科学的不同。在极大程度上,社会学、人类学,以及政治学保留了“传统”的19世纪的意思,正如在哈特兰德的著述中所反映出来的。他进一步说明道,那些依照“传统”原则运作的社会就是“传统的”。从这层意义来看“,传统”是一种社会文化秩序的表现形式,与其他秩序形式共存。3这些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是那些学科的驱动力。起初,社会科学家将传统与现代置于对立面,可是不久,他们注意到现实情况,改变了观念,转而视其为一个渐变的连续体,从中,两者互补,构成社会和文化现象。4
另一方面,民俗学家更早地达到了这步认识。事实上,用斯坦利•戴蒙德的话说,民俗学最早的前提没有将传统假设为死的,相反,传统之死是个两难问题。5民俗学家研究传统,记录叙事与歌曲,对其分类和分析,并进一步努力去维持和复兴他们自己民族的传统。毕竟,这是赫尔德的浪漫目标,他希望通过将他的国家回归到其根本,以便复兴日耳曼民族的伟大,从而经历一次历史循环中的向上阶段。6结果,欧洲大陆的民俗学家与英国的哈特兰德出现对使用“传统”的不同强调。对欧洲大陆的民俗学家来说,传统主要指他们本国的农民的俗识。如此之差异突出了一个必要问题:不但要剖析“传统”的意义,而且,用劳里•航柯的恰当的文章标题来说,要“在传统研究中研究传统”7。
因为“传统”是民俗研究中的一个关键词,所以,其用途揭示了民俗学理论的历史,展示了对其阐释的多重多样,含义的多层,以及意义的细微差异。“传统”在运用与含义上的变化在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以及不同代人之间都是不一样的。这些差异展示出在特定国家的民俗学学术活动的动力关系,勾勒了其学术传统:民俗学者如何团结在一起探讨特定问题,界定研究目标,协商对研究结果的接受度。1
不同于我们北欧同仁的讨论,本文对“传统”分析只是描述性的,而不是提出必要之路。在此,无意列举出这个词的正确用法,也不是提出有哪个可用。相反,本文目的是对“传统”在美国民俗学研究著作中所出现的多种用法进行归纳分析。这是自我反省式的探究,将我们常常希望向讲述人、歌手或谚语使用者提出的问题反问我们自己。这是对“传统”局内人观点的研究,只是所指涉的群体既不是某个民族,也不是某个部落,而是美国的民俗学者。如果像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那样,“词语的意义存在于对它们的使用之中”,2那么,此类研究应该揭示“传统”在美国民俗学界的意义,或多重意义,并探索其在民俗学话语中所积累的不同内涵意义。
理想地说,这样的探索应该梳理这个术语在修辞和理论语境下的各种不同用法,以便达到厘清主题与意义、历史阶段和研究趋势之间的关系的目的。遗憾的是,本文的分析不是为了这个目的。反之,本文所在的“普查”则更多地具有直觉性、印象性,也自然带有选择性。这样做的确令人遗憾,但别的路径则需要现在无法获得的资源。故此,下文所提出的观点更多的是前提性的,而不是结论性的。本文深知这个方法的缺点,但依照民俗学研究的传统模式,将我们中的“传统”辨析出七条语义上的发展路径。显然,它们有重叠和交叉,跨越好几个学术史阶段,也流动于好几种研究趋势之间。每个作者都会使用“传统”的两个或更多的意思,而丝毫意识不到他的不一致性。这不足为奇,而且民俗家将毫无疑问地继续使用所有不同语义的“传统”一词。他们这样做的历史也是有关民俗的思想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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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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