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本-阿默思(Dan Ben-Amos)是一位研究犹太民俗、非洲口头传统、叙事分析、民俗学理论以及民俗学史的著名民俗学家。他最突出的贡献是对民俗概念的界定,影响了半个世纪以来的民俗学范式。他是美国民俗学家,更是国际民俗学家。
在此介绍丹·本-阿默思,一方面是出于个人原因,一方面是出于学科考虑。从个人角度,我最早是在1983年接触到丹·本-阿默思这个名字的。当时是(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的)李扬发现了《民俗学中的母题概念》一文,问我可否翻译成中文。结果,我们俩合作将这篇译文在1984年发表了。虽然是内部材料,但是译文对学界有关“母题”的了解产生了一定作用,可更重要的是,由此我与丹·本-阿默思和民俗学结下了终身的情缘。1996年,我来到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民俗学博士学位,成为丹·本-阿默思的学生。期间,我在他的一门有关叙事分析的课上所做的一份作业在十多年后发展成了一篇独立的文章,自以为是对历史地理法在方法论上的一点创新。①我还为他的“民族幽默”(Ethnic Humor)一课做过助教。此外,我还翻译发表了他的《在承启关系中探求民俗的定义》和《“承启关系”中的承启关系》两篇文章。②我博士毕业后,一直保持以电子邮件与他谈论一些问题,并在每年的美国民俗学会年会上有机会沟通。现在,我希望借《民间文化论坛》来系统介绍丹·本-阿默思的理论思想,不仅是表示一个学生对老师的敬意,也是希望为中国民俗学学科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从学科的角度来说,民俗学与中国许多其他现代学科一样,都是通过翻译西方近代理论而建立起来的。直到目前,民俗学在翻译介绍外来思想和方法时,仍然面对这样一个遗憾的现实:对某一学者的重要思想翻译介绍不完整;对某一理论体系的翻译介绍不完整。以至于对许多学者来说,对已经翻译介绍的观点非常熟悉,但对没有翻译介绍的东西就几乎毫不了解。例如,有关“表演”理论,是介绍比较多的,主要是通过对美国学者理查德·鲍曼的翻译和介绍,①但是,对此理论有重要影响的海姆斯(Dell Hymes),乔治斯(Robert Georges)和丹·本-阿默思等人的著作则没有足够的中文译文。②目前,虽然国内有几篇丹·本-阿默思的文章译文,③但是,在此介绍的文章可以完整地展示他的理论思想及其在半个多世纪的进化发展,以及民俗学学科在过去的五十多年的变化。④希望在此的努力对了解国际民俗学的发展有所帮助。
一、丹·本-阿默思学术经历
丹·本-阿默思(Dan Ben-Amos)1934年9月3日生于以色列的特拉维夫(当时的巴勒斯坦)。在上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Hebrew University of Jerusalem)之前,他曾服役于以色列国防部队,担任过以色列开国第一任总理戴维·本-古里安退休后的警卫,并在转业之后做过牧羊人。在进入大学之后,他先是选择专攻圣经研究和英语文学,但稍后改为希伯来文学专业民俗学方向,师从多夫·诺伊(Dov Noy)教授。1961年毕业,获得学士学位。随后,在诺伊教授的推荐下,丹·本阿默思去了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追随理查德·道尔逊(Richard Dorson)教授,在当时唯一的民俗学博士学位点开始攻读民俗学。1964年,丹·本阿默思获得民俗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是“赞美巴士特:评注与母题索引”,⑤1967年获得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阿加达的叙事形式:结构分析”。⑥
1966年1月至8月,丹·本阿默思在非洲尼日利亚贝宁地区做田野调查,研究埃多人的口头传统。1966-1967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任教。从1967年至今,他一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任教,1977年晋升教授职位。1977-1980年担任美国民俗学会执行理事。1981-1984年任《美国民俗学刊》副编辑,1988-90年任该刊的书评编辑。曾为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主持《民俗研究译丛》(Translations in Folklore Studies)系列。1996年至今,他担任维恩大学出版社(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的《拉斐尔·巴泰系列丛书:犹太民俗学与人类学》(Raphael Patai Series in Jewish Folklore and Anthropology)主编。2006年,丹·本-阿默思获得以色列“国家犹太文图书奖”;2014年,获得“美国民俗学会终身学术成就奖”。现为美国民俗学的资深会员(Fellow),宾夕法尼亚大学中东语言文明与民俗学教授,任民俗学研究生项目主任。
作为学生,丹·本-阿默思对自己的老师,特别是多夫·诺伊教授的敬意突出的体现在两件事上:听从老师的建议,大学毕业后开始了对民俗学的追求;以终身的精力去完成老师未完成的事业:编纂犹太故事全集。而对道尔逊教授的敬意,不仅表现在他的各种言论和轶事表述中,例如,到印第安纳大学发表了2017年“理查德·道尔逊讲座”演讲;而且,更有意义的是,除了对道尔逊学术思想的梳理和宣传以及继承外,①丹·本-阿默思在许多问题上也提出对道尔逊的观点和方法上的批评,例如,在《犹太式幽默的神话》等文中。
作为老师,丹·本-阿默思在五十多年的教学中,几乎每年都为本科生上民俗学课程。同时,民俗学系的多数国际学生被分在他的名下。他总是尽可能记住班上的每个学生的名字,抽时间单独谈话。这一点我在为他做“民族幽默”课程助教时体会颇深。他曾多次获得教学奖。2017年,宾夕法尼亚大学为他在该校教学五十年举办了特别的庆祝会。
作为学者,除了他的学术思想贡献外,丹·本-阿默思体现出了对各种学术观点的客观审视,以及对学者的尊敬,无论学术观点相同还是相反。例如,他写过几十篇悼文和序言以及六十多篇书评等,从来都是观点鲜明,评判客观具体,这在很多学科都不是多见的。他对同事的敬意不是表现在褒奖的言辞上,而是体现在更进一步的学术思辨中。例如,当许多学者为劳里·航柯(Lauri Honko)的六十岁生日献上祝福的赞美之词时,他却以《我们需要理想的(民俗)类型吗?——致劳里·航柯》一文来继续学术辩论,激发同事老骥伏枥,再接再厉。
他所主持编辑的两个系列丛书为学术界做出了巨大贡献。一个是由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民俗研究译丛》,其中有的在中国产生了很大影响,b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民俗学理论。另一个系列是《拉斐尔·巴泰系列丛书:犹太民俗学与人类学》,包括四十多部有关犹太文化研究的最突出的著作。当然,他自己编辑的十多部文集对民俗学的发展都发挥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作为民俗学者,丹·本-阿默思不懈的努力也始终得到学界的认可。他五十多年来一直积极参与美国民俗学会的活动和学科的建设,当有些学者“厌倦”每年写文章参加年会时,他始终与时俱进地倾听和参与新话题的讨论,树立了正面的榜样。他获得过1972-1973年度“美国学术团体协会”(American Council for Learned Societies)研究员奖、1975-1976年度“古根海姆研究会”(John Simon Guggenheim Fellowship)研究员奖,以及1980-1981年度“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研究员奖。他对犹太文化研究的贡献也得到以色列学者们的认可和尊敬。1998年,在以色列,以希伯来语出版了献给丹·本-阿默思的纪念文集。③目前,献给他的两部英文纪念文集正在筹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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