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召”(Chao)为核心的西双版纳社会结构
西双版纳地区最早被称为“猛泐”,也就是“傣泐人居住的地方”的意思。西双版纳为傣语,字面意思是“十二千田”。明隆庆四年(1570),当时的召片领(Chao Phaendin)召温猛为了明确赋税负担,将其统辖区划分为十二个负担分成分封给十二个大臣,每个家臣领到一个版纳地,由此建立了版纳制度,西双版纳的地名也由此而来。六大茶山在1729年(清雍正七年)以前属西双版纳车里宣慰司管辖,是车里宣慰司十二个版纳中的一个版纳。1729年,清政府对西双版纳车里宣慰司进行改土归流,成立了普洱府,普洱府成立后清政府将六大茶山从车里宣慰司的辖地里划出,划归了普洱府思茅厅。
“召片领”在傣语中意为“广大地域之主”,即“国王”。在十二个版纳之下又设有三十多个“猛”(meeng),每一个猛都有两位主要的“召”(Chao),即“召官”(Chaoguan)或“召猛”(Chaomeeng),前者为政府行政首长,后者为猛的世袭领主。在西双版纳,傣人大致可以依出生而分成两种泛类:“召”(皇子、王子、贵族、统治者或有权势的人)与“非召”(即一般人民)。“召”是傣泐社会的统治阶级,而这个阶级的存在正是傣族社会维持认同的重要标志之一。西双版纳境内的非傣山区族群如布朗、哈尼等,是并无“召”身份的人。召片领或召猛仅赐予较低的官位给山区部落领袖。
“车里宣慰司”则是源自于元朝以来中央王朝实施的土司制度,“车里”即西双版纳的首府“景洪”。元灭大理后,开始在云南设立行省。由于一方面云南已数百年独立于中国之外,同时,元朝统治者也意识到当地族群情况复杂的事实,于是也授予各类官职给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和头人,使他们形式上成为政府在当地辖区的委派管理人。这就是所谓的土司制度。它在某些特质上或某些特定时空中,颇类似殖民非洲的“间接统治”(indirect rule)政策。元贞二年(1296),元中央政府在西双版纳设立彻里军民总管府,武宗至大年间改称车里军民宣慰使司。这是汉文献比较明确地记载西双版纳地区的名称,虽然文献名称不一,如叫“车里”或“彻里”等,但这些名称指称西双版纳管辖的范围是确定无疑的了。此后,汉文文献一直称呼西双版纳为“彻里”或“车里”,颁发给西双版纳领主的大印或任命书等一般称呼为“车里宣慰使”。
传统的西双版纳社会以傣族为核心统治阶级,整个社会运转几乎都是围绕着为“召”提供的服务,这也体现在傣语的各个村寨地名中。人们常常以在日常生活中所承担的劳役为村庄命名,比如某村是为“召”做饭的,就叫“曼乍”,饲养大象的就叫“曼掌”,巡视水情的叫“曼开”,撑伞搀扶的叫“曼丈”……其他族群的社会阶层往往取决于与傣族的亲疏远近程度,判断标准包括宗教信仰、语言、从事的工种等多个方面。如一位傣族僧人曾这样描述历史上傣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
哈尼族(Akha)不能信佛教,因为佛教是统治阶层——傣族信仰的宗教。Akha为傣语,意为“傣族的奴隶(Kha)”,因此不能和傣族通婚。佛教徒是傣族社会中最受尊敬的人,甚至是傣王见了也要下跪。所以哈尼族不允许信仰佛教的,他们只能信鬼神。相比之下,布朗族和傣族更亲近一些,但也不能和傣族结婚。他们会说傣语,也有自己的寺庙,傣族允许他们信佛教。很多布朗族学傣语是为了为傣族服务,可以到傣族家里帮忙。他们的工种比哈尼族高一些。
而对于与傣族不可共融的关系,哈尼族也有自己的一套解释:“阿卡人不和傣族通婚,这是自古以来祖先定下的规矩,如果违背了会遭到诅咒。连我们祭祀的时候也不能让傣族人通过寨子,否则会遭致不幸。”
西双版纳各民族的族称反映出民族关系。傣族对其他民族一般使用蔑称,一般前面都加一个“xa”,“xa”在傣语中意为“杀;奴隶”,这个词充分显示了傣族是统治者,而其他民族是被统治者。在各民族内部,傣族对每个民族称呼又有差异,一般称布朗族为“布”或“满”(意为居住在山上的民族),带有贬义;称哈尼族为kha,布朗族称哈尼族为k,二者在各自的语言中都是“奴隶”的意思。历史上傣族与布朗族关系密切,而与哈尼族关系较为疏远。因此,在西双版纳内部社会,以“召”为核心统治阶层,其他族群被依次分为几个等级,即“非召”的平民(傣)、“召”的家仆(布朗)、“召”的奴隶(哈尼),不属于“召片领”子民的其他周边山地民族,主要包括分属暹罗、老挝、缅甸等国的跨境民族。
大致说来,清代的西双版纳地区并行着两套政体:一为在召片领(傣王)治理下的“泐国”,一为清中央政权在边境推行土司制度的“车里宣慰司”。西双版纳与车里宣慰司乃是傣族和清廷对同一地理范围的不同命名。召片领为当地各族群所认同的“最高统治者”,但在更广的地理范围内,召片领充分了解他是位于中国皇帝、缅甸国王、云南巡抚或主席、思茅的地方首长等政府官员之下的。清政府也意识到了云南边境族群关系的复杂性,认识到要控制云南边疆,必须依靠当地傣族土司和贵族实行“间接治理”。因此通过颁发任命书、征缴赋税和贡茶等制度,以及改土归流以后“流官管土官,土官管土民”的政策,清朝廷基本认可了召片领在泐国的地方自治权。
图2 清代西双版纳地区族群分层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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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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