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术语体系的构建与方法实践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在20世纪30年代取得了显著成绩。此后由于战争等各种因素所限,类型研究一度停滞不前。建国后,类型研究法被视为资产阶级研究方法而备受批判[36],让民间故事学人闻之色变。改革开放后随着学术研究生态的恢复,民间故事类型研究得以焕发新的生机,短短二三十年间,成为中国民间故事研究的主要范式。中国民间故事学人在积极吸纳西方故事学方法基础上深入探析中国民间故事的形态结构特质,初步构建起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的术语体系并形成中国特色的民间故事类型研究范式。
1、西方民间故事类型理论的译介
尽管钟敬文早在1928年就译介了西方的民间故事分类法,但中国学者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开始熟悉AT分类法。刘魁立1982年在《民间文学论坛》创刊号发表的《世界各国民间故事情节类型索引》首次对历史地理学派和阿尔奈的类型索引、汤普森的增订和AT分类法做了细致梳理,重点介绍了钟敬文在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编撰上的开创性工作、爱本哈德(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和丁乃通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倡议编撰新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此文是中国民间故事研究史上第一篇关于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的导读之作,影响较大。自此,国内民间故事学人对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法有了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中国民间故事学人开始从类型视角研究中国民间故事。
此后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方法的译介成果开始增多,如荒木博之的《民间故事的历史地理学研究》(1984)、丁乃通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1986)、阿兰·邓迪斯的《世界民俗学》(1990)、斯蒂·汤普森的《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1991)、关敬吾的《日本故事学新论》(1992)、丁乃通的《中西叙事文学比较》(1994)、詹姆森的《一个外国人眼中的中国民俗》(1995)、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1999)等。海外学者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成果的译介为国内学者从事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钟敬文、贾芝、乌丙安、刘守华、段宝林等民俗学家积极推介,为深化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奠定厚实根基。
2、《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中国民间故事类型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
西方故事学理论译介到中国后,中国故事学人发现面对繁杂多变的中国民间故事,按照西方原有的类型—亚型(地方型)——母题的分析体系不易把握中国民间故事的类型界定和结构特征。如中国的天鹅处女型故事中往往有田螺娘型、两兄弟型、解难题型、画中人型、报恩型等型式故事的母题。中国民间故事学人常用的处理方式是仿照西方故事学者在某一故事类型下设各种亚型来处理民间故事的类别或形态特征。这种方法在进行类型划分时多以经验性为依据,缺乏公认的学理标准,尤其是面对异文众多、常与其他型式故事发生复合关系的民间故事文本时更加不易处理。汤普森说:“对阿尔奈索引的检验表明了一个事实,即略多于一半的故事类型是由一个单一的叙事母题构成的。对这些故事,分类问题是相对单纯的,因为只需要将它看作一项。真正的难点在于怎样合乎逻辑地配置那两百五十个以上的复合类型。它们每一个都由整整一组母题所合成,问题就仍然是这些母题本身将如何用作分类的基础。”[37]如何处理庞杂多变的复合性故事就成为摆在民间故事学人面前的难题。就阿尔奈的故事类型体例本身而言,还存在逻辑标准不一的问题,如超自然的丈夫或妻子、超自然的任务和超自然的对手分别单列,自然会有交叉,所以会出现同一个故事在AT分类体系中可以划分为两或三个故事类型。
刘魁立认为用形态学方法能准确划分故事类型。2001年,刘魁立发表了《民间叙事的生命树——浙江当代“狗耕田”故事情节类型的形态结构分析》尝试把形态学方法运用到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提出了“母题链”“情节基干”“中心母题”等新的故事学术语体系,尝试揭示故事形态的组织机构、理解故事情节的内部机制和演进过程,解决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编撰中存在的诸如复合型故事难以界定类别的问题。刘魁立的这篇论文是近四十年来引用率最高的中国民间故事论文[38],并得到日本著名故事学家稻田浩二的高度评价,是继钟敬文的《中国民间故事型式》后为数不多的得到日本故事学界美誉的佳作。
刘魁立的故事生命树理论是将西方故事类型学、形态学理论中国化的产物。刘魁立认为故事形态结构的分析有助于确立故事类型,应该以中心母题组成的情节基干来划分故事类型,把情节基干相同的分支视为类型变体。相比此前中国故事学界广泛使用的“类型——亚型——母题”的类型术语体系,刘魁立提出了“类型变体”“母题链”“情节基干”“中心母题”等新的故事学术语体系能更加清晰揭示民间故事结构形态的组合机制,有助于编撰新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是一项基于民间文学的搜集文本,以及统计学、故事形态学、故事类型学的科学发明。”[39]
3、类型文化学的构建与拓展:刘守华的民间故事类型研究
刘守华的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成果丰富,在继承钟敬文的“类型划分+文化质素分析”基础上,对历史地理学派方法加以适当改造,开创了“故事文化学”方法,并在中国民间故事研究领域产生广泛影响。施爱东把以刘守华为首的故事学家们所从事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模式总结为“故事文化学”,其研究模式为:“在确认了既定故事类型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充分掌握该类型的所有文本及既有研究成果,然后,①描述该类型的形态特征;②回顾该类型的既有研究状况;③对该类型的历时传承和空间传播进行历史地理学的复原与描述;④运用多种理论和方法(如人类学派故事理论、神话原型理论、精神分析学说等等),尽可能地对情节及母题的文化内涵加以阐释;⑤在可能的情况下,对故事的演述状况和传承语境进行描述和说明;⑥如果需要,还可从文艺学的角度进行美学分析。认为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典型的中国式、全景式的关于故事类型的文化研究,我们可以称之为‘故事文化学’”。[40]
刘守华的“故事文化学”模式是在历史地理学派基础上结合中国民间故事特质和研究现状形成的。他认为历史地理学派方法在探索“故事生活史”有独特优势,但“强调搜求大量异文,在进行分析比较时,又十分重视相关历史地理因素的考察,尽管操作方法过于琐细,构拟原型时往往难以避免主观附会性”,同时“对那些有血有肉的故事文本所涵盖的生活思想内容、叙事美学特征,以及同传承者之间的联系等较少涉及。”[41]刘守华的“故事文化学”模式属融合民俗学、民间文学、叙事学、诗学等多学科方法的综合研究,可操作性强,产生了诸多“故事文化学”范式成果,如刘守华、顾希佳、江帆、林继富合著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陈建宪的异类婚型故事研究、刘晓春的灰姑娘型故事研究等。
4、故事类型学术语的体系化
随着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法在中国的广泛运用,民间文学集成工作集录了180万余篇民间故事文本,为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的深化奠定了良好基础。许多学者在研读中国民间故事文本中不断建构新的故事学术语体系来剖析中国民间故事的形态结构特征。
高木立子的博士论文《河南省异类婚故事类型群初探——兼及部分类型比较的尝试》(2000)中引入日本故事学界的“类型群”概念来处理数量丰富庞杂多样的异类婚故事,形成“类型群——系列——类型”的故事类型分析体系。此后康丽在吸收故事形态学、口头程式理论基础上,在巧女故事研究中把类型群和母题丛结合起来,提出用类型丛“来标定同一故事类型群中存在于单一类型内部与多个类型之间的不同层级结构单元的多元丛构。”[42]她通过对400多则巧女故事文本的分析,建立起“母题——范型——范型序列——类型—类型丛”的五级形态结构分析体系来探析巧女故事的形态结构特质和组编特征。
祁连休在研究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时提出故事类型核的概念,认为故事类型核由一个或多个母题(情节单元)组成,“是我们鉴别各种民间故事是否属于某一故事类型最主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惟一的准绳。倘若脱离了这个准绳,在判定故事类型时便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偏颇,往往会模糊故事类型的界限,扩大故事类型的范围。”[43]
就国际学界而言,笔者有限视野范围内,阿尔奈的类型、普罗普的功能、汤普森的母题、邓迪斯的母题素(位)与母题相(母题位变体)、关敬吾的类型群、稻田浩二的核心母题等概念都体现了对故事类型内部结构关系的深入思考。中国民间故事学人在吸纳上述西方故事学理论结合中国民间故事特质初步构建了中国民间故事学的术语分析体系,如“类型群——类型——类型变体——情节基干——中心母题——母题链——母题”。这些概念体系的建立为我们深入了解中国民间故事形态结构的复杂多变提供了有效工具,比西方学者提出的类型、母题、母题素、功能、核心母题等术语体系的系统性更强,表明中国故事类型学理论由“西学中用”开始转向“中西合璧”,体现了中国故事学人的学术创新。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