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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9月,中国民俗学会民俗博物馆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俗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些年来,遍布中国城乡各地的民俗博物馆在保护民俗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通过“民俗文物”的遗产化,地域性的民俗文化也逐渐被视为重要的资源,它们不仅是各地独特的历史传统和民众生活文化的物证,往往也成为地方的“名片”和旅游观光产业的文化资本。确实是有一些民俗博物馆获得了成功,例如,河南省滑县民俗博物院,经过广泛搜集和认真筛选,它收藏了滑县及周边市、县的民俗物品1000余件(套),这些在当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展品,大都是现已退出人们日常生活的传统器物,仅有小部分在当今中原地区的农村仍依稀可见。该博物院分别设计了婚俗厅、纺织厅、生活厅和生产厅等,浓缩反映了截至20世纪80-90年代中原地区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纺织厅展示了轧花、弹花、纺花、打线、浆线、络线、经线、灌杼、刷线、织布等从棉花到布匹的全过程;生活厅反映了居家过日子的习俗,例如,煤油灯、马灯等物品,很多都是老百姓曾经用过的,反映了不久前农村百姓的生活场景。但实际上,更多的民俗博物馆,则经常因为藏品的短缺而发愁,这主要就是由于缺乏民具作为文化遗产的意识,导致征集和收藏工作的视野比较狭隘,没有将民俗文化的概念扩大解释到民具的层面,故其藏品就显得单薄,以至于很多民俗博物馆结果都成了“婚俗”博物馆。但其实,伴随着民俗博物馆的需求增加,就连农具或民俗器具的模型制作都可以吸引很多看客。民俗博物馆如将民俗文物的概念扩大解释到民具,就有可能极大地拓展自己的馆藏资源。这方面的创意很多,既有依托乡村旅游或农业旅游而创办博物馆的,例如,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心洲街道农民鲁维胜创办的“农趣馆”,陈列600多件既可参观、又可参与操作的旧时农具,该馆自2000年5月开馆以来,每年要接待数十万人次的游客;也有依托地方产业而发展出来的专题博物馆,例如,在“鞋都”温州的“中国鞋文化博物馆”等,中国各地依托民具和民俗文物,发展博物馆事业的前景,可以说是非常广阔的。
二十多年前,笔者在浙江省兰溪市的姚村进行民俗调查时,曾经提出过把即将或已经流失的民俗文物和民具,就地保存在村落社区的祠堂或文化中心,建立社区博物馆的构想。2016年4月,笔者时隔二十多年重返姚村,看到了在姚村新建的总祠堂里,确实摆放着一些不再使用的传统农具(木犁、风车)之类,但也是任其风化的状态。由此可知,乡村基层社区往往是确实存在类似的需求,至于它能否真的实现,除了意识观念的变革之外,主要还是在于人,亦即当地社区居民的具体实践。陕西省户县甘亭镇西坡村的农民刘养利,利用自己的农家院,于2005年办起了“泥腿子艺术馆”,其中特意设置了一个民俗馆。他跑村串户,收集了一批过去曾经使用过的老式农器和工具进行展示。这个民俗馆开办以来,参观者已有好几千人次,乡亲们看了都说感到亲切,这些老式农器和工具唤起了人们对于过往时代农耕生活的鲜活记忆。可以说,这就是将民具之类的文化遗产保存在基层社区,并为社区居民所珍视的范例,其价值在于它提示了本地人(在地)的视角,所以,有助于摆脱传统博物馆式的分类展示法,能够将物件置于当地的文化和情景之中予以展示。2016年9月,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在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南山文化产业园的“来喜民具博物馆”正式向公众免费开放,据说这是国内首家以“民具”命名的博物馆,它有两个展厅、18个展区、2000余件展品,基本包括了传统农具、民国器具、文革藏品、办公用品、教学用具、家用电器等在内的各种实用器具,集中反映了内蒙古地区农耕文化、游牧文化和城市时代多种生活方式的历史。王来喜教授历经20余年,不辞辛劳地从内蒙古中、东、西部102个旗县(市、区)搜集了大量的物件,或许正是由于采用了“民具”的概念,其收藏品的范围确实是有较大的拓展。眼下,该馆已经被确定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基地,“蒙古族文化保护发展研究会民具研究专业委员会”也设在这里。笔者相信,类似的民具博物馆的实践,今后在中国肯定也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的“在地”民俗学家田传江,不仅撰写了《红山峪村民俗志》,还搜集和整理了250多件红山峪村以农具为主的“民俗器物”。2002年6月16-23日,枣庄市博物馆举办了“红山峪村民俗器物展”,由于这些器物不仅具有明确的村落社区背景,还有翔实可靠的《红山峪村民俗志》作为背景文脉的解说,因此,其学术价值应该是更为靠谱的。至于那些和农具有关的民俗,包括故事、情感和人情世故等,都会成为民具研究的珍贵资料,例如,乡亲们“夸农具”“借农具”“骂农具”“吆喝农具”等行为,如果没有社区的背景知识,就不可能真正地理解它。王新艳对山东省的民间盛器——“箢”所做的研究,除了揭示这种普通民具的种类及其在乡民日常生活的各种场景被频繁使用的情形之外,还特意提到了“送箢子”“借箢子”“挎大箢子”等民俗事象。旧时在华北农村,乡民之间彼此合用农具或频繁地借贷农具(“合具”、“搭伙具”),曾经形成了颇为严密的乡土社会规则。江南地区的农民在过年时,总是要在农具上“贴红”,有的人家在祭祖时往往也要摆上农具或用于制作农具的工具等(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日本的“道具供养”民俗);在不少地方,女儿出嫁时,是要把一些农具和家具列为陪嫁品,甚至办喜事时就把“犁铧”之类的农具或马桶之类的民具摆在新房里。显然,如何理解这些涉及农具和民具的民俗事象,应该也是中国民俗学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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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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