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在中国社会,出现了若干全新而又醒目的文化现象:例如,像潘家园那样的旧货市场生意非常红火,其中展示的器物鱼龙混杂、真假难辩,但基本上都是在中国传统的古董行业的延长线上得到定位的,虽然其中也有小部分民具能够引起“收藏家”的青睐,但它们大多都是零散的单件,很少有构成完整组合的情形。近些年来,除了作为“收藏指南”而编撰的一些出版物之外,还有一些主要是为了满足读者“怀旧”记忆的出版物,再就是有一小部分知识分子,特别是具有艺术教育背景的知识分子,前去各地的乡下搜集“老物件”或“民俗用品”,把它们带进城市,或出版画册,或举办博物馆,或用它们来点缀各自的画室或书房。一旦人们将这些器物带离了它们所在的社区,点缀于博物馆或画室、书房、画册、影集等之中,那也就意味着对它们的重置文脉,将它们视为怀旧和寄托乡愁的对象,也就是对这些器物采取了“民俗主义”式应用的姿态,因此,便构成为当代中国“民俗主义”现象的一部分。所有这些努力固然都很值得赞赏,但他们所获得的器物的价值,与其说是学术的,不如说主要是艺术的。例如,有人试图以“复活平民的历史”为指向,采用摄影的理念和技法,使寻常百姓的劳动工具和生活用具之类的“老物件”,能够以“原生态”的形式彰显出来,但这归根到底乃是一种艺术的求索,虽然和国家文物图录不同的是,他们努力去记录平民的器物,但如果透过摄影镜头看到的是乡愁,那就很难说是科学的记录。无论摄影师把民具的纹路、疤痕等细部多么清晰、多么艺术地呈现出来,没有时代背景,缺乏社群出处,就依然不超出“民艺学”的思路。
相对于传统的手工艺研究的理念而言,对于老物件或民俗用品的关注,确实是有一定的进步,但要么是有“把玩”古物旧器的倾向(除了“把玩”,还有人为特意地通过“包浆”作旧而实现古董旧器之“再生产”的途径),要么是把民具“艺术品化”,均和本文所追求的记录、分析和理解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有所不同。在现当代的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民富足,能够消费得起较为昂贵的工艺品的民众日益增加,如此的“工艺品热”,其实也就是诸多艺术品消费热潮的一种,只是其指向的是传统文化,并促成了对于很多传统器物之价值的重新评价,它们被用来点缀人们的生活空间或满足持有者把玩的欲求。然而,那些更为俗凡和朴实无华的民具,却不断地沦为无用之物,或改做他用,或束之高阁,或被焚烧,或被抛弃。少数“运气”不错、或许可能成为“活化石”的,则有可能被“识货”之人(有时候,可能就是外国人)所收购,抑或孤零零地作为“民俗文物”被纳入某个民俗博物馆的收藏。近年来,“民俗文物”的海外流失亦曾一度成为重要的话题,有论者以为除了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民俗文物”缺乏明晰和严格的界定之外,国内收藏单位因为没有足够资金去征集和保护它,才使得大量的“民俗文物”不断流失。在笔者看来,中国现有的“文化遗产”概念和相关范畴,虽然是把“民俗文物”视为有形的文化遗产,但对一般的民具却并不视之为文化遗产,也因此,人们对于“民俗文物”的理解,或多或少就是把它当作“值钱”的旧货或“宝物”看待的。其实,若想要改变这种现状,也许将比“民俗文物”更为宽泛的“民具”也界定为文化遗产,就将有可能为“民俗文物”的遴选或征集,提供更为丰厚和源源不断的出处。
“民俗文物”和“民具”概念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从后者挑选出来的,挑选的标准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而且应该是典型器具,外形完整且有一定的美感。当然,有些则应当是能够反映某种特定民俗事象的。通常,它们一经被挑选出来,就不再属于它曾经所属的社群,而是需要肩负或承载起更为广泛的文化遗产的功能。虽然任何民具都是存在于具体的社区和家庭,它的制造者(部分被商业化)、所有者或使用者基本上是明确的,但它们很容易被宽泛化解释,例如,被用来说明人类或中国农业技术史的某个环节,或某省某区某民俗的某种特点等。由于“民俗文物”往往是零散的孤件,即便它被某博物馆收藏,往往也处于边缘性地位,并不是很受重视。正如徐艺乙指出的那样,中国的“民俗文物”研究,其实也因不大受重视而处于“缺失”状态。民具虽然相对而言更不被博物馆或很多学者、知识分子所重视,但对于民具学家而言,如果它们不仅具有社群背景,还往往能够以民具组合的面目存在,那么,就可以成为探讨其所在社群民众的生活文化,或探讨其传统农业生计之生产技术体系的珍贵且第一手的资料。2013年10月,第三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在太原举办,除了现代化的播种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土壤翻动机、喷洒机等农机设备之外,还特别设有一个“古旧农耕具”的展厅,展示了曾经被用于称量的斛、斗、合以及灌溉农田用过的水车等已经“退休”多年的农耕具,引起了广大观众的浓厚兴趣,正是由于它们以组合配套的形式被展示出来,其在农业科技史上的价值就显得特别醒目。
截止20世纪50年代,中国各地基于不同的“经济文化类型”而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特而又成熟的农具和民具体系(例如,在江南吴地就形成了以“江东犁”和“龙骨车”等为代表的水乡稻作农具体系),它们同时也是不同生计技术和相关乡村生活模式的反映。但是,近代以来中国农业的机械化进程缓慢而持续的发展,促使很多传统农具的形态以及相关的农作业逐渐发生了变化。以江南地区的稻作生产而言,20世纪50年代以前,乡村主要使用传统的农具和以人力、畜力为动力,而60年代以后,传统农具不断改良,部分农具逐渐被农业机械所替代,动力也逐渐地过渡到以电力为主。尤其是灌溉排水作业,电动力极大地减缓了劳作强度;铁制或橡胶管线的广泛应用,甚至改变了田间沟渠的景观。在旧时的稻作农活中,“脱粒”是一件劳苦之事,与此配套的也有一些农具,后来伴随着“脱粒机”的普及,不仅劳动量极大地减轻,相关的传统农具也慢慢退隐。脱粒机在江南农村又叫做“轧稻机”,它曾经从全部木制发展到铁木结合,亦即零部件既有铁制的,也有木制的;作为一种典型的近代化农具,其动力源也从1960年代的人力(脚踏脱粒机)发展到1970代的电动式;随后,又很快地被“收割脱粒机”(康拜因)所取代。在中国,脱粒机的出现、改良和普及,以及它对传统脱粒农具(连枷、禾戽/禾桶等)的取代,它被收割”和“脱粒”合一的更为现代化的“康拜因”所取代的全过程,可以说就是中国农业机械化进程的一个缩影。类似的情形,还见于现代农机具对耕耘、播种、插秧、收割、搬运以及粮食加工等几乎所有农业生产环节的程度不等但也颇为全面的介入,也因此,其和传统农具之间就形成了彼消此长的关系。
在日本,伴随着传统农具和家具分别被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家用电器等所替代,那些被淘汰下来的器物就作为“民具”被对象化和客体化了,这个过程其实就是“近代化”进程的一部分。1954年日本修订其《文化财保护法》,强化并充实了有关民具等民俗资料的调查、搜集和保护的制度,这个举措其实就是与其都市化、经济增长所伴生的大面积“消失”相关;到1975年日本民具学会的成立,则意味着把传统器物对象化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多积累。其中有关“器物和政治”的研究很值得中国学者借鉴。例如,日本各地农村曾经很具有地方性的犁,被大正时期(1912-1926)普及的“改良犁”所取代,这其实是和政府提高稻作产量的政策构想有密切的关系;但在一些山区,由于部分小农执著于旱田作业,他们也就继续使用传统的犁。类似的情形也见于中国,政府基于全球化和现代化的逻辑不断推进的农业技术革新和农业机械化政策,持续地导致乡土社会里传统知识和传统农耕技术体系发生变迁,虽然在山地等机械化生产设备较难展开的地方,传统的农耕用具、耕种方式乃至于观念等仍多少得以保留,但机械化促使传统知识体系的衰落仍是不争的事实。詹娜在辽东沙河沟村的研究发现,以前农家最为繁忙和重要的春种、夏锄、造粪和秋收等几件大事,虽然重要性依旧,可它们已经不再是每个男性农民所必不可缺的技能了。市场经济原理深入乡村,很多“大事”往往可以通过雇佣方式解决,由于被雇者会带来专业装备并亲自操作,于是,旧时有关“扶犁”、“招犁”等传统乡土社会评价男子劳动力的普遍性技术,就逐渐地被少数人士掌握的专业性技术所替代,当然,传统农具及其使用的方法和技术,也就不是这一代农村的年青人所必须学习和掌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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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姜舒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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