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直到今天仍是中国的传统大节,她的地位仅次于春节,端午被人称为“龙舟节”“诗人节”“粽子节”,我们从她众多节日名称中仍能感受到她的生命活力。但在传统社会,端午并不是一个良辰吉日,我们这里要说的端午是古代民间百姓心目中的端午。
龙舟翻腾的端午,在过去却是一个人人自危的“恶日”,我们要揭示其中的奥秘,就不得不从传统社会民众的时间感受说起,在带有原始思维的民间社会,时间并不具有同一的中性性质,太阳同样是东升西落,但时间却具有不同的伦理属性,它们有善有恶,善恶的标准是看时令对于人生来说是利还是不利。正月为一年之首,又正值春回大地,万物萌生的时节,正月自然是人们欢呼雀跃的喜庆之月。仲夏五月却是令人忧心的不祥时节。
民间向来有“善正月,恶五月”的说法,正月为善月,人们笑逐颜开、欢呼雀跃;五月很早就被视作“恶月”,人们小心谨慎,处处避忌,五月五日,更是恶月之“恶日”,人们唯恐避之不及,这天对小儿的保护尤为关键。因此在荆楚民间形成了“躲端午”的习俗,端午节这天,年轻的夫妇要带着未满周岁的小孩去外婆家躲一躲,以避不吉。日本鹿儿岛在五月五日也有类似的节俗,母亲这天背着不到一岁的小女孩在外跳称为“幼女祭”的圆圈舞。朝鲜称五月五日为“女儿节”,出嫁的女儿都回娘家,男女儿童用菖蒲汤洗脸,脸上涂胭脂,削菖蒲根作簪,“遍插头髻以避瘟”朝鲜小儿的这种打扮,称作“端午妆”(洪锡谟《东国岁时记》)。由此可知端午作为避忌日,特别是小儿的避忌日是整个东亚地区的通俗。
端午作为五月五日的节名,就目前所见资料看,始于魏晋时期。晋人周处在《风土记》中如下记述:“仲夏端午,烹鹜角黍。端,始也,谓五月初五日也。”端午本是仲夏月的第一个午日,即夏历的午月午日,后人们用数字记时体制取代干支记时体制,以重五取代重午,但仍保持着端午之名。在端午这一人文节日形成之前,夏季的节俗集中在夏至,人们对夏至时节天文物候的观测与理解,构成了夏至节俗的基本内容。端午的出现削弱了夏至时间点的标示意义,但事实上,端午以夏至时节为时间基础,端午节俗的核心是人们对夏至时节的时间体验,端午与夏至在六朝曾经并重于随着岁时节日体系的完善,端午最终替代了夏至,但夏至的节俗功能大都潜移至端午节俗之中。
汉代以前属月令时代,人们重视自然节气的时间点。仲夏五月的重要节令是夏至,虽然五月五日在汉代已属特殊时间,但夏季的主要节俗还是集中在夏至。《礼记·月令》很严肃地对待这一时间点,“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斋戒,处必掩身。”夏至是阴气与阳气、死气与生气激烈争斗的时节,人们在这一时段,要保持身心的安定,要禁绝各种情欲,尤其是色欲;行政事务亦应采取“无为”的治理方式。在古人观念中,自然节令日是阴阳运动的关键日,也是人们精神紧张的时日,因此小心避忌,谨慎过关,是当时人的节日心态。
由于夏至时节阴阳二气的激烈争锋,阳迫于上,阴迫于下,蛇虫出没,暑毒盛行。人们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感受到生存的困难,因此人们将夏至所在的五月,视作“恶月”。既是恶月,自然会有诸多禁忌:不宜盖屋,“五月盖屋,令人头秃。”(《风俗通》佚文)不宜赴官,“五月到官,至免不迁。”(同前)不宜生子,“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论衡·四讳》)重重的禁忌表达了汉代人对五月人生的关注。我们在注意到五月自然气候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影响时,更应该看到汉代人对五月的认识是基于一种文化观念。《夏小正》的时代,五月并没有被视作恶月,那时只有蓄兰、蓄药保健身体的习俗。汉代神秘思想流行,人们以阴阳五行的观念看待自然时空的变化:就阴阳五行的观念看,五月是阳气最盛的时刻,也是阳气开始衰微的时刻,在这样的时间关节点上,人们自然心存恐惧,五月也就被赋予恶的伦理意义,因此,一系列死亡型的故事也与五月发生了关联,诚如《论衡·四讳》所说:“夫忌讳非一,必托之神怪,若设以死亡,然后世人信用畏避。”这种五月为恶月的看法,主要也集中在北方。五月北方酷旱少雨,人们在这恶劣的时节只有静养“以顺其时”。
汉魏以后,北方民间逐渐将夏至节俗与人们对五月的看法聚焦到五月五日这一时间点上。而五月五日最初来源于午月午日,在干支历中,以地支记日月,午月即在天文星图上北斗斗柄指午的月份,夏正建寅,午月即五月,午日大约在夏至前后。汉代有午月午日赏赐百官夏衣的习俗,《汉书·章帝纪》载:“尝以午日赐百官水纹绫裤。”由于干支记日需要推算,在一般人那里有掌握的困难,因此更容易接受数字记时方法,汉魏以后社会通行数序记月日的记时体制,于是人们在节气之外,另择时日作为人文节日,这无疑是社会文化的一大变动。因夏至节气变动的关系,人们相应形成了诸多月讳习俗,从汉魏开始这些习俗逐渐集中到了五月五日。五月五日的凸现不仅与“午”“五”同音、易于记忆有关,更重要的是日渐流行的阴阳术数信仰对民众观念的影响。魏晋时代人们依据阴阳术数信仰对民间节日作了系统的整饬。据徐整《三五历记》:“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一、三、五、七、九等奇数属天属阳,在信奉天人感应的时代,这些数字本身就具有神秘意味,因此以这些天数标示的月日自然也成为神秘的节点,而阳月阳日的重合意味着阳盛之极,不合刚柔相济之道,更得百般禁忌。从《四民月令》的记述看,东汉时期,上述月日已具特殊意义,但除正日在岁首外,其他尚未成为主要节日。魏晋以后这些重阳之日在社会上受到特别的重视,数字信仰与社会生活的紧密结合,可能与当时盛行的道教有关,道教时间观为民众的时间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参照。这就是五月五日成为仲夏月讳习俗集中点的原因。
在南方土著民族那里曾经将夏至视作新年。中国远古时期就开始以天象的空间变化来标示时间的变化,人们以东方苍龙七宿在天空的位移确定季节的变换。五月仲夏时节,苍龙升至正南位置,如《周易·乾卦》所说:“飞龙在天”。由于大火(心宿二)处在苍龙的主体部分,因此这时它正悬在南方中天上,特别的醒目,上古人民将其视为季节农时的标志;《夏小正》五月“初昏大火中,大火者,心也。心中,种黍菽糜时也。”《尚书·尧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大火在上古时代是重要的时间标志,朝廷设有专门的职官,负责观察大火的出没与位置的变化,这种官员成为“火正”或“祝融”。楚人奉祝融为先祖,说明南方民族曾使用过以大火位置变化记述岁时的“火历”(庞朴《蓟门散思》五六)。《左传·襄公九年》:“火纪时也。”这是原始的天文历,在这种远古历法中,大火的昏中、旦中正值夏至与冬至,因此分别作为冬夏两个新年的标志。冬至新年在南方山地民族仍有传承,即使中原之地在宋代仍旧冬至重于新春(《东京梦华录》卷一〇)。与冬至相对的夏至,也是真正太阳年的起点(不过与冬至太阳视运动的方向相反)。夏至因此在一些民族中也被视作新年,甚至它比冬至作岁首的时间起源更早。因为古代的年度周期是以农事活动时间为基础的,大火昏见的夏至时节,正是黍菽糜等农作物播种之时,也就是新的农事周期的开始,“用后来的历法术语说,也就是以此时为‘岁首’”(庞朴语)。这种以夏至为新年的习俗在南方一些少数民族如瑶族、布依族、毛南族中可以得到间接的证明。这些民族的新年在夏至附近,一般在汉族所说的分龙节这天,即五月二十九日。这与古代夏至东方苍龙星座正处南中的季节天象相关(参看陈久金等著《中国节庆及其起源·序言》)。在夏季新年中,家家都要做丰盛的莱肴,并包粽子供奉祖先。并有竞渡风习。竞渡是典型的南方地域民俗,南方居民以热闹、主动的姿态度过夏至时节,这与北方静态、被动的避忌形成鲜明的对照。北方以“无为”静待阴阳的变化,南方以襄助的行为促进阴阳的转换。节俗的一静一动,体现了南北民众的文化性格与时间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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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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