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异形同构:传说要素的差异化组合
异形同构,指不同的传说要素经过重组后,因某种机制作用的发挥,故而达到某些属性方面的同构。具体到本文而言,是指不同的传说文本形态,表现出某些相同的内部结构,或是表达了相同的传说主题,或是剥离出相同的传说类型。
(一)集群空间下的传说同构:山西洪洞、临汾、绛县三地的传说比较
传说的集群空间是指在地理空间上靠近,并且具有一定相互关系,如共性、互补性等传说形成的流传地域。晋南是尧女传说的集中流传地域,因帝尧家族传说的影响,家族人物走到哪里,尧女故事就被带到哪里,因此在晋南形成了尧女传说的集群空间。因洪洞接姑姑迎娘娘仪式的深远影响,二女出嫁传说相对于其身世传说与辅助虞舜传说而言发展更为活跃,民众更乐于传诵。
晋南的二女出嫁传说以洪洞为核心,辐射周边众多县区,形成了以洪洞羊獬、历山两地为核心的内圈空间与因某种机缘获得了传说部分讲述权利的外圈空间。在调查中发现绛县与临汾的二女出嫁传说情节也较为完整,作为在同一传说集群空间下发展的传说地域,三地的二女出嫁传说形态呈现出典型的异形同构特点。传说在三地流传的过程中虽然经过了相当程度的变异,但是却保持着“万变不离其宗”的特点。集群空间下三地传说出现的异形同构现象,是传说圈得以形成、扩布的基础动力来源。现将流传于三地的二女出嫁传说内容进行以下对比。(见表1)
表1 山西洪洞、临汾、绛县三地二女出嫁传说文本简析表
从表1可见,三地的嫁女传说故事基本情节在具体表述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差异,即异形传说要素的存在。无论是事件的起因还是经过,其细节都略有不同。但是故事最后剥离出的传说基型却是统一的———以二女分大小为开端,以婆家娘家作为比赛起点与终点,以三个比赛环节作为考验方式,并且最终的结局与表达的主题也是相同的———“二女冰释前嫌,女英尊娥皇为大”,即出现了同构现象。刘魁立先生在生命树的形成中提到的“情节基干与中心母题”,他称这二者为所有故事是否为同一类型的根据。无论生命树的树干枝丫如何变形,只要上述二者未发生变化,就可视为同一生命树。此处的“异形同构”现象也是如此,无论传说要素在组合时如何变形、变化,只要其最终传达的传说主题,表现的传说基型是一致的,就可看做是同构行为。
三地的尧女出嫁传说中,二女赶路时所倚仗的交通工具都是某种动物。洪洞与临汾两地的传说中二女所骑的动物为马,在绛县则改为骑鹿。“马”与“鹿”不同的意象体现出各地民众不同的审美情趣,这与特定区域的风物特色相关联。在洪洞地区,围绕二女骑马赶路之事形成了系列的风物遗迹,例如北马驹村、赤荆村、车辐村等地名传说,还有当地盛传的“骡子不能生驹”的传说。绛县因“骑鹿”传说形成了“二鹿门”“迎亲道”等风物遗迹。在三地传说中,二女所骑动物的改变情况,正如钟敬文先生所言,由甲动物变为乙动物,是故事在流传过程中常见的变异情况。煮食物环节出现了“煮豆子”与“煮兔肉”两种情节,所煮之物不尽相同,比赛的方式却都是对妇女作为家庭主妇烹饪技巧的考察,仅仅是同类情节的不同变体。虽然三地传说呈现的具体细节略有不同,但是最后都能表达同样的主题,即“殊途同归”。客观地说,三地中洪洞地区是传说发展的核心,临汾与绛县是其辐射地区。临汾与绛县两地都与帝尧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临汾仙洞沟是帝尧与鹿仙女相遇成亲的地方,甚至在民间传说中将二女视为鹿仙女的女儿。因此,民众将这里附会为二女出嫁之地也有一定的道理。绛县被称为“尧王故里”,既是故里,那么二女从这里嫁往历山似乎也合乎情理。民众话语的逻辑性来自于传说内容与传说遗迹的支撑,与临汾、绛县两地相比较,洪洞的接姑姑迎娘娘民间仪式为洪洞作为二女出嫁地点赢得了极大的话语权,因此洪洞的嫁女传说占据了主流地位。
在传说的流传过程中,为了使当地的传说更具有真实性,故而产生了与原传说略有差异的故事情节,这是传说在不同地域发展中的一种特殊策略,即依靠“在地化”的手段增加传说地域特色。改变原传说发生的具体地域、部分情节,并进一步在当地产生相对应的传说纪念物,以此来增强传说的可信度。例如绛县、临汾两地将“女英获胜”情节改为“娥皇获胜”。绛县、临汾因与洪洞地区相似的人文环境,类似的生发土壤,共有的叙事资源,故而在传说传播的形态上,为弥补全盘接受的尴尬,仅能靠“小修小改”的手段来达到“传播———引进”的目的,但是两地仍然起到了扩大尧女传说核心带的重要作用。
(二)异质空间下的母题同构:山西洪洞与陕西蒲城两地的传说比较
“异质空间”是福柯在其著作《词与物》中提出的概念,此处借用于指代具有差异性的传说空间。传说空间的异质特点具有双重的指涉性,既指不同的地理空间属性,又包括不同的文化空间属性。山西洪洞与陕西蒲城作为尧女传说流传的两个异质空间分别孕育出不同的传说形态。山西与陕西虽隔黄河相望,但不同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造就的文化生态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所以流传于两地的传说有着截然不同的叙事路径。异中求同才是比较的真谛,两地传说中有两则可比性极强的传说值得注意。传说各自具有不同的形态,却同样都出现了“二女相争,小女儿获胜”的情节母题。两则传说内容如下:
山西洪洞:帝尧访贤历山寻得贤才虞舜,欲将二女娥皇、女英嫁于虞舜。可是在嫁女时遇到了难题,二女谁为大谁为小的问题。于是尧王想出三个办法让二女进行比试以确定大小,分别是赶路、煮豆子、纳鞋底环节,最后聪慧的小女儿女英在比赛中胜出。
陕西蒲城:尧王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两姊妹原来相处和睦同居一地,后来闹矛盾住不到一块了。大女儿娥皇喜欢吃韭菜,小女儿女英喜欢吃山蒜。聪慧的女英手快,将姐姐娥皇讨厌的山蒜抛到昔日父亲治水的尧山,尧山遍地长满了山蒜,于是女英占领了这块宝地,独自一人居住在此。
两则传说的叙事情节迥异,分别为二女争“大房二房”与争夺尧山地盘,但是却呈现出母题共用的特点,即异形同构。不同的传说空间,差异的传说内容,却剥离出同样的传说母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文化传承的同源性
两地的传说创作中出现了相同的情节母题,可以归因于“同源说”的作用。二女相争,小女儿获胜的母题之所以能得到两地民众的认同,是由中国传统的家庭文化观念以及根深蒂固的幼女情结所致。传统“爱幼”观念的影响,家长宠溺幼子的体现。出于对幼子的偏爱,进而产生希望小女儿获胜的传统心理。牺牲奉献型长女身份的社会文化角色,长女作为家庭的“支柱”,具有承担责任与牺牲自我的身份标识,因此成全了小女儿的胜利。家庭婚姻制度现象的反映。在晋南地区流传的尧女身世传说中有大女儿是帝尧前妻所生,小女儿是现任妻子所生的说法,故小女儿更受宠爱,影射了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婚姻制度。不同地域相同的文化发展进程与社会结构,造就了文化的同源性,反映在传说文本中即出现了诸如母题同构等现象。
2.传说传播的稳定性
尧女形象从山西流传到陕西,民众没有过多吸收或者改造尧女的身世传说,仅对尧女长大后的事迹进行了“发挥”。但是陕西民众仍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山西民众的讲述意愿,仍旧延续“小女儿女英聪慧”的情节,将其塑造为独一无二的尧山女神。当然,我们并不能武断地说陕西地区“使女英获胜”的民众心理完全沿袭于山西。在流传过程中,传说文本尽管不会一成不变,却仍然具有一定的传播稳定性。首先源于人们有着顽强的记忆机制;其次有群体的约束力,造成了人们对历史群体形成的规范的自觉遵守;最后,传统的创作手法与习惯、价值观等有极强的自律性,不允许越雷池一步。
传说因素稳定性的特点,使得尧山地区民众对于山西尧女传说情节母题的借鉴成为可能。同时结合陕西的实际情况,尧山圣母是一位独立的女神,而帝尧之女是姐妹二人,因此为符合地方化情节的发展,二女中必须有一位“缺席”,而使其“缺席”的办法就是沿用“比赛”的形式,使一方合理退场。
母题同构的强大力量与深远意义集中体现在民众的文化魅力中,源自于地域民众的集体无意识与趋同的审美价值,这是深入挖掘民间文学文本生成与演变动力机制应该关注的重点,该类型的同形异构现象有助于对传说进行理论上的研究。
四、结语
同形异构是将同质的传说要素按照地方文化的需求进行解构之后的再造现象,是民间传说实现在地化或者地域化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某一传说体系的茁壮化,内容的丰富化,需要通过同形异构的途径来完成。社会文化会因不同人群的不同社会属性、生活习性、审美体验而形成不同的表述方式,即异质空间下民众对传说进行不同方式的表述,这是产生异构的民众心理。异形同构,是基于民间文学中比较研究法运用而生成的研究路径,本文的异形同构说,建立于传说在集群空间与异质空间两种属性空间中进行的差异性文化传承现象基础上。产生同构的动力既包括具体的,如共同的文化空间,相同的生存语境;也包括抽象的,如文化的同源性与传说传播的稳定性。
同构与异构现象的产生,源于传说同质体与异质体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自律与他律”特质。“自律”指传说要素以某种客观事物属性身份在其自身演变发展中的内在规律。“他律”则指传说在不同的文化场域下,其发展过程中受到的历史、人文、地域等元素影响。本文的理论探索,是对不同地域流传的同类传说资源存在何种关系问题的讨论。同质与异构是破解传说生成与流传机制的一种方法,是从传说内部结构去解析文本之所以呈现出这样那样形态的关键。这两种手段从“同与异”的互动视角出发,保证了传说三个方面的稳定发展,空间———传说播布范围的扩大,文本———传说内容的不断丰富,属性———传说的同类归属特征,因此有助于研究传说生成与演变的内部机制问题。本研究并不局限于对传说同构、异构现象的揭示,而是要放眼整个民间传说的海洋,尝试一种新的研究方法。
(本文原载于《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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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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