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民俗研究与公共民俗学
隐居是日本的一种居住形态民俗,今日仍有相当地区保持这种居住形态。然而,事例调查数据表明历史上的家长隐居和现代社会的老人隐居目的、性质已经相当不同。孝和敬老的目的和含义已经发生变化,但人们对父母、祖父母的亲情和关爱之情依然有之。现代日本社会的养老机构尚不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养老机构发展趋势和社会政策表明人们不能把各自分担的赡养父母的责任完全移转给社会。孝道一词虽不再被强调,但人们仍然有关爱老辈之亲情和法律义务。与大家族同居相比,现代社会隐居给人的印象是老人生活孤独了,但调查数据表明现代社会的老人对自己的生活质量要求提高,分居和隐居形式还给老人们提供了生活的自由空间的一面。
相关数据分析说明,对城市退休老人和高龄者的住宅设计应有所不同,包括老人与子女住宅的距离设计、同居或近邻居住时的房间设计都应该考虑老人和年轻夫妇家庭的相对独立性等。鸟饲等人的调查结论是,随着老人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变化,家务料理能力渐渐变弱,老少二代共同活动的生活事项逐渐增多,一部分家庭直接搬到一起完全同居。这些数据表明,熊本地区乡村采用先分居后同居的方法解决父母高龄后的生活照顾问题。前述船越的研究为今后城市住宅规划以及高龄化社会住宅设计提供了民俗学数据,可以说是公共民俗学的有力实践之一。
日本民俗学曾经向相关学科和全社会提供了一批庞大的民俗调查和研究资料,为深入认识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详尽的数据。简单列举部分如下:1939年日本民俗学者大间知笃三《日本家族制度研究》、1949年《民间传承》13号大间知笃三《隐居制调查项目》、1956年竹田旦日本民俗学会刊《日本民俗学》论文《分住隐居制问题》、1962年竹田旦博士学位论文《作为民俗惯行的隐居之研究》等都是早期以隐居民俗为对象的研究著述。其后1986年《日本民俗学》小特集的隐居论文、1996年宫田登著述《老人与儿童的民俗学》、2000年增田武夫论文《现代家与别居结构的考察———东京都利岛村隐居惯行的变容与家的继承》、2003年关泽真由美著述《隐居与退休老龄民俗学考察》是主要的民俗学研究论述。需要指出的是,70年代以后的民俗学有关隐居习俗的调查报告和研究著述明显减少了。并且,调查研究大多止于把现实社会的民俗现象加以归纳、分类。这些研究结果无疑为人们认识日本社会家庭结构以及老人居住形态提供了翔实的数据和事例,然而多数仅止于此,没有被用于制定老人政策所参考,这是较为遗憾的。
而社会学、建筑学、社会福祉学等学科近年积极采用隐居的田野调查和问卷调查结果,用于设计多元化中老年居住建筑,或用于制定高龄社会环境对策或高龄者福祉政策等。例如,船越正启博士论文《亲子二代居住关系看隐居习俗的继承与变容》,鸟饲香代子、清村利佳的《别栋同居家庭的老·轻二代居住空间》,付开楠《自立与支援角度的高龄者居住环境研究》等,从理科的研究视角指出,民俗学对隐居的既往研究缺乏对实际居住生活的考察。此外,社会科学角度的中山律子《老龄文化序说》、冈村益《农村老亲抚养与隐居制》等研究著述,通过对老人和已婚、未婚子女同居、分居的各种形态的调查数据和实态分析,勾画出日本隐居民俗的各种类型以及老人和年轻一代对同居、分居、近邻居的心理思维。这些研究指出,明治世代和现代人对老人、对孝的思维变容和老人对家族共同生活的精神需求大于实际生活需求,但高龄老人又需要儿女家庭给予具体的生活帮助。论文不仅分析事例数据,还将居住形态及其变容的大量调查数据和形成原因,提供给城市建筑规划和房屋设计,作为如何顺应高龄化社会的参考资料,并提出具体建筑模式设计提案。
日本民俗学科擅长细致的民俗田野作业,但不能满足于仅仅做出细致的调查报告。民俗学科不仅要收集隐居房屋称呼等民俗词汇,把居住形态细致地划分为多个形态和更为细致的诸多小类型,民俗学科还可以面向社会提供隐居民俗和老人生活现状的生活民俗调查数据,用建立在实例分析基础上的民俗研究论说以提倡社会尊重老人自立和个人化倾向,倡导构筑新的符合老人需求的满足老人们精神和实际生活的高龄化社会老人生活环境。这是民俗学科应该和可以做到的。社会性和制度性的“孝道”减弱个人、家庭的孝道意识,这是现代社会老人福利发展的一个“弱点”,也应由民俗学科把研究结果和倾向提示给社会,促进社会政策的制定和调节。
如上所述,隐居习俗的研究手法与数据分析结果,事实上更多地被社会学、福祉学和建筑学等采用,以解决现实社会的各种问题或用于制定法规或政策。民俗学应当参照上述学科的研究实践,把民俗调查的视野扩大到都市,关心现代生活、关注诠释和解决现代社会问题。
现代社会的隐居形式和需求度、高龄社会与隐居方式等是现代社会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现代社会小家庭增多,老人们也有了不同于过去的新的养老需求。高龄化极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在摸索新的“尽孝”的方式。而各种“邻”居、近居等新式隐居方式提供了极好的参考。子女幼小时亲子同居、子女工作后或婚后各自独立生活(独居)、父母高龄后近居、邻居或再度同居,这是隐居民俗盛行地区的变迁轨迹,也是隐居民俗新的发展方向。以数据为参照值,通过同栋多样居住形态模式的设计调节等,会有更多的同一城市居住的老少二代或三代家庭可以采用“近邻居住”“同楼居住”形态,也许会形成今日高龄化不断发展的非隐居民俗盛行社会和非盛行社会的一种新对策。
21世纪的民俗学调查与研究应该也可以在制定民俗语汇集或把民俗现象划分类别、单纯解释民俗现象的基础上,用民俗学擅长的实地调查、细致调查记述的手法获取人们生活的详细数据,解析生活现象,读取现代生活深层的问题,用民俗学的数据和分析结果为解决现代社会问题提供政策依据,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提供民俗学的见地。把学术知识提供给社会,这应该是学问的真正发展方向和存在意义,学术为社会生活服务,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充实、丰富努力,这也许就会让我们的学科一步步接近“公共民俗学”(Public Folklore)。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15年第2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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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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