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边境社会稳定的影响
2004年以后,随着基督教在西双版纳和德宏州的快速发展,傣族改信基督教的人数出现了较快增加的趋势。由于基督教和傣族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和矛盾,这种矛盾又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冲突,对当地的社会稳定构成了较大影响。据我们在对教徒访谈中了解的情况,基督教和其传统村寨之间发生着很多的冲突。下面是一些具体案例。
案例1:盈江县某村民小组。2007年6月,某家人女儿出嫁时,她家按照基督教的仪式举行婚礼,并邀请教会人员主持婚礼。婚礼时,村中的老人坐在她家的正堂,教会人员也要坐那里主持婚礼,老人被迫让位,引起了不满。到她儿子结婚的时候,她还想用基督教的仪式来办婚礼,村寨中就不同意了,说如果要按照基督教的方式来办的话就要罚款。说她得罪了寨神,要洗寨子。后来她儿子的婚礼按照傣族的仪式举行。此后,村寨中就有了不许按照基督教仪式举行婚礼的规定。
案例2:2008年8月,芒市遮放镇某村一位基督教教徒的丈夫死后,由于村里阻挠,村民们不去帮忙,家人没有办法把死者抬上山。于是女主人打电话给教堂牧师,牧师就带领40多个信徒到她们家帮忙料理后事。由于来的人比较多,差一点发生群体性事件。
在遮放镇户拉村,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妇人受洗皈依基督教后,儿子担心出现老人逝世后无法埋葬的情况,就到奘房去请求头人宽恕,说如果老人过世,一定按照佛教传统的丧葬习俗来料理老人的后事,请大家看在多年交往的情分上,帮助埋葬老人。老人知道后,非常着急,特写下遗嘱,声明自己过世后要按照基督教的仪式埋葬,并由教堂全权负责料理后事。2012年老人过世后,教堂与寺庙之间为了老人的葬礼仪式一直争论不下,后经相关部门出面调解才偃旗息鼓。
案列3:2006年7月,景洪曼某村的基督教徒青年在街上和邻近一个傣族村寨的佛教徒青年相遇,并发生口角,佛教徒年轻人骂基督教徒是琵琶鬼,基督教徒骂佛教徒是偶像鬼,结果两寨的年轻人开始群殴,造成双方村寨各有一人死亡、8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案列4:2009年,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某村发现一名麻风病人后,村里一些人说他是琵琶鬼,将这户人家撵出寨子。后来陆续被撵出寨子的人数达50多人,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后在州县有关部门的干预下,村公所为他们建了简易房,解决了居住问题。但这些被撵出来的村民先后改信了基督教,并在当地进行礼拜活动,引起了寨中僧人的不满。
应该说,基督教文化与佛教文化冲突是引发不同信仰的村民之间社会冲突的根源所在。从某种程度上看,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已经诱发了不稳定因素,影响了社会治安和村寨和谐。加之该地区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即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整体看,傣族改信基督教和所引发的动荡已经威胁到云南边疆地区的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实现西南边疆民族团结和谐、边境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战略顺利实施必须优先考虑的非传统安全因素之一。
四、思考与认识
首先,从文化冲突的视角分析。
文化冲突是指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文化相互接触后,由于本质的差异所产生的竞争和对抗的状态。文化冲突涉及的内涵与外延较为宽泛,但主要包括下面三个方面:未来世界国际冲突的根源将主要是文化的而不是意识形态的和经济的,文明冲突是未来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文化之间或文明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目前世界七种文明的冲突。(18)
所以,质而言之,傣族改教后引发的冲突就是以基督教与佛教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冲突。我们看到,傣族改信基督教后,作为世界两种异质文化体系,佛教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这种冲突比战场上真刀真枪的拼杀还要猛烈,是血淋淋的和刀光剑影的,是没有硝烟的战场,是非传统安全因素中的内核,从拌嘴开始到纠纷,到个体间拳脚相加,再到大规模群殴,甚至发生致人死亡的冲突。这种冲突领域极其广泛,从宗教文化开始涉及到婚丧嫁娶、起房盖屋、饮食等日常生活,无处不在。
其次,从强组织型与弱组织型宗教的视角分析。
所谓的强组织型宗教就是具有较高的神学理论体系,完善的教规教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成熟经典著作,特点一般为信仰一神论,在宗教体系内部承载着较高的哲学、科学、道德、文学艺术知识等内容,形成文化高原现象。反之则称为弱宗教型组织,它是相对于基督教、伊斯兰教而言的。还有更弱的宗教组织称之为弥散型宗教组织,传统原始宗教就属于这一类型。(19)从上述定义中可知,基督教与佛教均属于强组织型宗,当两强相遇,所产生的杀伤力和破坏力是巨大的。故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双版纳和德宏部分傣族群众改信基督教之后,与其他村民不能和睦相处,产生许多社会矛盾。此外,前面提到,除了西双版纳与德宏外,基督教还在玉溪的新平、元江和楚雄的武定、保山等地传播,为什么这些地区没有诱发这么大规模的冲突?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傣族群众主要信仰传统的原始宗教。原始宗教属于弥散型宗教,实力比弱组织型宗教还要弱小。因力量悬殊过大,当两者相遇,原始宗教只有招架之力,被秋风扫落叶般地击溃了。当然,也并非一点冲突也没有,只不过是被忽视罢了。
最后,从文化的角度处理宗教问题。
上述两点启示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时,一定要找准文化这一着力点,把宗教文化看成社会文化的核心与引发冲突的主要动因。文化的特性和差异的变化性不大,因此不像政治、经济的特性和差异那样能容易地化解和冲淡。在阶级和意识形态类型的冲突中,核心问题是你属于哪一边?人们能够自愿选择他站在哪一方或改变立场。但是,在文化的冲突中,关键的核心却是你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它涉及的是一个几乎不可更改的内核。在云南边境傣族地区,基督教文化与佛教文化使人们之间的界线变得泾渭分明,并具有相当的顽固性。部分群众和干部在处理问题时往往出现事倍功半的情况,就是没有抓住宗教的文化性,故引发了新的冲突和矛盾。毛泽东曾经说过,与宗教对抗是最不理智的行为。因此,我们将云南边境傣族改信基督教的问题和矛盾还原为不同信仰间的文化矛盾,采取疏通而不是堵塞的方法,将会对问题和矛盾的解决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从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本文原载于《宗教学研究》2015年第1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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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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