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民间小戏的分类
古代的文学艺术研究多依靠描述性的语言来表达,没有建立起现今这样的学术体系和观念。戏曲又是草根艺术,对戏曲一些概念的指称,民间口头应用的随意性更大。
民国时期的学人经常认为秧歌、花鼓、采茶、滩簧等几个小戏类别,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从劳动者们日常劳动生活的歌调,以及各种娱乐活动中而来,这主要是从产生环境类似而推断出来它们属于不同名称的同一种东西。如欧阳予倩写于1933年的《从汉调说到花鼓戏》:“花鼓戏又叫采茶戏”。(欧阳予倩,1990)李家瑞写于1935年的《打花鼓》一文认为“打花鼓原是一种秧歌”。(王秋桂,1981)黄芝冈写于1945年的《从秧歌,花鼓,相连,高跷,到民间小戏》认为“秧歌、花鼓、高跷是从一种民间演唱的三种不同的基点而得来的三种名称。”甚至连“农歌、田歌、山歌、采茶、樵歌、渔歌、船歌都是秧歌的别称”。(黄芝冈,1945)
民国时期的民间小戏研究多是对文本的分析,对民间小戏类别源流、关系的判断,如果单从文字资料来分析,得出一些结论,似乎并无破绽。问题在于当时虽然对民间小戏的艺术形态和特点也都注意到,但尚无足够的音乐、表演等方面的专业研究支撑。
张紫晨的《中国民间小戏》认为,民间小戏音乐连曲体多,用声腔系统划分不合适,于是分为花灯、花鼓、采茶、秧歌、道情、其他,共六个系统。可是这几个名词,从古至今,许多时候对它们的应用都处于混乱状态。学界在使用这一分类方法的同时,也觉得它并不能真正厘清民间小戏这一庞杂系统。(张紫晨,1995:59)
施德玉认识到“民间使用为小戏剧种的名称,有时并没有严格的规范……因此会产生……混名为一的现象。也因此它们有时只是‘小戏’的代称而已。……大抵秧歌为北方小戏之称,花鼓为长江流域小戏之称,采茶为东南丘陵地小戏之称,花灯为西南边陲小戏之称。”所以避开音乐问题,按各自剧目形态发展的阶段,把剧种分为五类:保持小戏形态;构成“小戏群”;由小戏将过渡为大戏;已成大戏尚含小戏;大戏传播中余存小戏再由此发展为新型大戏。(施德玉,2004:91)
路应昆《戏曲艺术论》认为,“花鼓戏”、“采茶戏”、“灯戏”、“秧歌戏”、“滩簧戏”等名目的内涵也常常不清晰,很难成为代表小戏不同体制的正确概念。
蓝凡《秧歌、花鼓、采茶与滩簧考辨》则通过对秧歌、花鼓、采茶与滩簧的源流考察,主要从它们的生成环境、表演形态上的区别,得出结论是:各自为独立的声腔小戏系统。譬如:花鼓和秧歌的表演和主要道具不同,分别是身背花鼓击鼓歌舞和和手持扇、帕扭场子为主。采茶歌舞以集体队伍演唱茶歌为主,且多由姣童扮女,唱【十二月花名】之类。滩簧属于说唱,兴起于乾隆年间。将昆曲唱段或民间小调加以延展反复。同时分析出这四个系统界定不清的原因:①经过互相影响、吸收,各自的流传地域和代表剧目,已经有很大的重合部分。②演变为戏剧的过程中,单一形式表现能力有限,对其它系统予以借鉴。共同的戏班组织形式、共同的表现内容和被禁演的遭遇。不过,从“各自为独立的声腔小戏系统”这句话可以看出,蓝凡还是认同这种分类方法的。(蓝凡,2005)
武俊达《戏曲音乐概论》把小戏归入“其它民间戏曲”,也就是几大声腔系统之外的。分为民间歌舞类型(包括秧歌、花鼓、花灯、采茶、二人台等约百种)和民间说唱类型(包括明清俗曲、道情、滩簧、拉魂腔、洋琴、唱书灯30余种),还有一些难以稽考或归类的剧种(南戏遗响、声腔无考剧种、无法归类的少数民族剧种)。(武俊达,1999)
刘正维在1983年《梁山调腔系论证》一文中就认为花鼓、采茶、花灯、秧歌的分类多沿俗称,民间小戏声腔上各成系统,完全打乱了类别的界限。如梁山调腔系,在地域上跨越多个省份、分属不同类别的多个剧种中都能找到。而看似关联不大、分属不同类别的剧种,可能其主腔是同宗、同源的。在2004年出版的《20世纪戏曲音乐发展的多视角研究》一书中所言更加尖锐:“以来源于民间歌舞和说唱的分类法,去笼统解释上述四大声腔以外的一切剧种声腔,则有快刀斩乱麻之嫌……更有甚者,完全撇开声腔这一根本性依据,将全国地方小戏笼统分为花鼓戏、采茶戏、花灯戏、秧歌戏等类别,甚至将它们也称为‘声腔系统’。而又无法解说清楚究竟……区别何在”。(刘正维,2004:389)
因为中国戏曲剧种是以声腔为基本标准来划分,所以导致对小戏类别的划分方法总是习惯性地依据其音乐类别为划分依据。民族民间音乐本身又充满未解之谜,所以本体研究中,民间小戏分类的问题,是争论最激烈的,而且还将继续研究、争论下去。
三、民间小戏的文本剖析和演剧观照
此处所谓文本研究,包括题材内容、思想、语言以及文献研究。
民国时期的戏剧本事考证、内容流变等研究,范围除了古代戏剧和地方大戏之外,最多能扩展到折子戏以及从小戏而来的新兴剧种的大戏剧目上。关于民间小戏的文本,多为随笔,如黄裳在《旧戏新谈》中讨论了《纺棉花》、《打樱桃》、《小放牛》等剧目,只是以讲述情节、评论演员表演为主。而建国后至20世纪80年代前,则大半是戏曲工作者创作或再创作的心得、经验谈,或是对某剧目的赞扬或批判。总体来说,20世纪80年代以前对民间小戏文本、剧目的研究,通常限于角抵戏、歌舞戏、杂剧、院本、选本中的小戏,以及地方大戏中的小戏剧目。
对民间小戏文本作整体研究,首先就是把剧目内容进行分类概括。在民间小戏的概论性著作中,张紫晨《中国民间小戏》更接近民间故事的母题分类法,而谭达先和施德玉的分法比较接近。此外各地方剧种研究中对民间小戏题材、内容的分类,可以说都是对大量文本事实的总结归纳,指出民间小戏内容生活化、不反映重大历史事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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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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