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带一路”语境中的多重文化遗产统筹保护
全方位文化遗产保护旨在整合各种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为那些多重遗产化项目交叠的社区提供更为统筹的保护方案。这些遗产保护项目,不仅包括UNESCO层面的“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世界记忆工程”,UNAFO层面的“农业文化遗产”,也包括国家政府层面的文化保护措施。针对多重遗产交叠的社区,如果各种文化遗产保护的资源分散而不集中,很容易造成社区文化保护工作的片面化、分割化。
同为“一带一路”区域的稻作梯田,中国与菲律宾完全有条件就文化遗产保护展开国际合作。目前,伊富高梯田曾经面临的梯田退化问题同样考验着哈尼梯田。多重遗产化确实为哈尼梯田社区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但各个层面的文化遗产体系都有其独立体系,互难兼容,这就分散了社区投入梯田保护的力量。例如,非遗不强调本真性①,而世界遗产则有“本真性”的要求,这两者的文化保护思路有差异。再加上“农业文化遗产”着眼于农业适应性,和前两者又有差异,因此只有抓住各个保护体系的通约项,也即对社区作用的突显,方能彼此兼容。而在这方面,菲律宾伊富高梯田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总的来说,不同层面的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的初衷可能不同,有些基本理念甚至有冲突,但大都认同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这个前提。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UNESCO大会将其定义为:“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在他们内部及其间传承。”[15]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为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丰富,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样性。哈尼梯田与伊富高梯田社区已经在多重遗产化进程中获益,正是文化多样性观念的典型案例。中国、菲律宾的稻作梯田为当代人类发展提供了一种以山地水稻耕耘为核心的综合性文化方案,蕴含着数千年历史积淀下的生计、宗教、艺术、技术、口头传统。而当下稻作梯田类文化遗产保护的当务之急,就是“文化景观遗产”“非遗”“农业遗产”的彼此对接协作,共同推动基于社区的全方位文化遗产保护。
从“一带一路”的大框架来说,文化遗产保护在具体社区中交叠的情形非常多。比如同为古城类遗产,丽江纳西族社区同时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国家级非遗”等名号;意大利那不勒斯社区同时拥有“人类非遗代表作”“世界文化遗产”等名号;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社区同时拥有“人类非遗代表作”“世界文化遗产”等名号。这些社区的文化保护工作不可能将每一项遗产体系分割对待,但是各个体系之间的对接又面临许多困难。因此加强在社区层面的全方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实践有重要现实意义。当然也有学者指出《非遗公约》中的“community/社区”这个概念,更核心的意涵是指“文化共享意义上的共同体”[16]。而文化共享恰恰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关键点,共享不仅是地区、群体间的文化共享,也理应包含文化政策、文化保护体系之间的共享。
在“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实践中,文化交流与合作被提升到极高的高度。“一带一路”将致力于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而文化交流重在为全球治理提供自己的方案。文化遗产化的追求并不是要传统文化固守原样不变,而是在遗产框架下合理发展。遗产化在全世界的推进已成为一个不可逆的进程,这也是人类迈向信息社会和命运共同体的必然结果。菲律宾稻作社区多重遗产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中国哈尼梯田以及其他水稻梯田遗产地提供了重要启示,生动诠释了文明互鉴的重要性。而菲律宾、中国稻作梯田文化遗产保护的共同经验,则为基于社区的全方位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实践样本与国际合作基础。
(本文发表于《西北民族研究》2018年第1期,注释和参考文献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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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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