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国颁布的剪发令来看,不速之客的到来也算必然。中华民国成立后,根据临时约法,各党各派自由活动,于是出现很多地方团体,仅济南就有自治协会、警监协会、教育会、铁血监督团等,“一时纷纷然,昏昏然”。共和促进会就是其中的一个团体。据记载:“民国元年春有平度彭中豪者,发起一共和促进会,赴各县,劝导人民剪发放足,到昌邑后,在县署前搭棚演讲,各机关人员及衙署吏役亦多到场,有武官许殿魁者,托辫入场,被演员强迫剪去,又剪胥吏之带辫者数人。许等引为大辱,纠合吏役,造作蜚语,谓促进会之来昌,乃党人潜与勾结,强迫官长,尽裁吏役,而残案之根以伏。”与地方志的记载相比,王霞亭的回忆则透露了更多的细节:
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农历五月间,山东督都周自齐派宣传员彭仲豪、周振声到昌邑宣传新政,劝导剪发。在县衙门大照壁前扎一宣传台,于农历五月十七日(是大集的日子,四乡群众进城赶集)两位宣传员会同议参两会议员,一同到台上相继演说。大意是:“满清皇帝业已退位,中华民国已经成立数月了,我们国家是要奉行三民主义,由民做主,不应当再拖着满清所遗留下的辫子,无论工、农、兵、学、商,都要一律剪去辫子,遵守民国制度”云云。县警佐在场维持秩序,听讲的群众,很守秩序,并未发生任何事故。是日下午演说完毕,彭、周两宣传员即邀同议员和警佐一同到城区顽固派巢穴城区议事会拜访。适值劣绅梁怀思、魏桂五在会,彭、周两宣传员即说:“两位老先生是人民的表率,应当兼将辫子早行剪去,以作倡议。”斯时警佐遂即拿起剪子来说:“我给两位老先生把辫子剪下来吧”。当时梁、魏二人虽未敢反抗,但在表情上,是脸红脖子粗地怒气冲冲不辞而去。大家也就不欢而散。
另据记载,在那天的大集上,一位魏姓同盟会员携带留声机,登上县衙前的宣传台演讲,宣传新政利国利民的宗旨,劝导剪辫子、戒烟(鸦片)赌、放足,博得听众喝彩。可见,先是当天上午在衙署前剪掉许殿魁等人的辫子,继而下午在城区议事会剪掉梁怀思等人的辫子。这就是剪发事件的大致经过。
随着中华民国宣告成立,以“新学界”为外衣的革命党人可以骄傲地以真面目示人了。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宣传员来到了昌邑这个“偏乡僻壤”,这在形式上宣告了“新国”莅临地方。作为共和促进会,他们演讲“新政”,光说不行,得来点行动,剪发成为最好的选择,因为剪发既简单易行,又有着鲜明的政治象征意义——这一点剪发令中早已言尽,何况要“转谕地方”。据说宣传员为山东都督派来,我们不得不怀疑,来昌邑是彭仲豪“主动请缨”,因为他不久前曾在昌邑丈岭军营里呆过。另有报道表明,驻丈岭的清军有抱民族主义者。彭仲豪想必就是如此。因此,这一次回来也算是“衣锦还乡”。宣传员精心挑选了剪发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农历五月十七日是大集的日子,“四乡群众进城赶集”。根据日期推测,这个大集应该就是地方志记载的东街集,“今移东关,逢七,自东门外至东店”。集市不仅是地方社会里重要的交往活动场所,还是各种信息的传播渠道以及地方性时间的标志。为实现此行目的,他们还特意“在县衙门大照壁前扎一宣传台”,其中象征意义不言自明。另外,宣传员挑中的剪发对象更显示了其“良苦用心”,正如报道所言,“演说员以若等非官即绅,应先剪发,以为合邑之倡”。在县衙前的宣传台前,他们先当场剪掉了许殿魁和胥吏的辫子。下午的行动更可谓“蓄谋已久”,那就是“拜访”“城区顽固派巢穴城区议事会”,而“城区议事会”的成员大多是县城区的头面人物,即所谓“人民的表率”。这些头面人物应该是曾在昌邑从军的彭仲豪所熟知的。另据记载,肖兰池“作东道,力为组织”。显然,“力为组织”者绝不是仅肖一人,乃是“新学界”的集体行动。议员既熟知本县详情,又与梁怀思等人存有积怨,他们在此番“拜访”中很有可能起着“引领”或“怂恿”的作用。要不,“暴动”的怒火只会烧向两位宣传员,而不是“查出没有辫子的人来,不问是谁一律杀死”。
集市是熟人社会的重要场域。作为县里的头面人物,梁、许、夏、魏等在这天被强迫剪发的消息流传出去无疑会使他们丢尽面子,成为众人皆知的笑柄,何况梁怀思等又是在自己的地盘(大者说是县城,小者说是议事会)上被强行剪发的。虽然他们都“一时未能抵拒”,但“痛苦终夜,如丧其元”,“引为大辱”,这种说法绝非过分。这里不但有素来的积怨,更有被对手以玩弄的方式强行剪发所带来的侮辱和愤怒,且不说民国虽已建立,局势仍未分明。剪发是新国的政治象征,两种精英与新旧国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他们的不同态度,发辫有无是敌我之间最醒目的区分标志。当梁怀思等人“脸红脖子粗地怒气冲冲不辞而去”时,宣传员以及一同去的议员可能没有从这种表情里看到危险的征兆,他们的行为已彻底激化了彼此之间的冲突。
因此,事后革命党人仅仅将外来的彭仲豪等人称为“厉阶”是不确切的,强迫剪发将两种不同类型精英之间积聚已久的冲突激化更为关键。“如丧其元”是被剪发者的真实心态,也是剪发者将来的命运。然而,宣传员和议员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也许整夜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直到他们听到了城隍庙里大作的钟声。
三、孽镜高悬:城隍爷注目下的复仇之火
那些聚集和迸发报复之火的地点是昌邑县城里最壮观的建筑——城隍庙。那么,城隍庙是一个怎样的特殊空间呢?又与此次暴动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一)撞钟设誓:祀典、公共空间与“元凶”
一方面,明显的事实是城隍庙列在帝国祀典的配享之列。据《山东通志》载,《大清会典》规定“府州县城隍庙,令有司岁时致祭”,并加按语:“城隍字义见于《大易》。历代建国必有高城深隍,以资保障,立祠本此。齐梁史书已见其名,至唐始令天下通祀城隍,各立庙。唐张说《祭荆州城隍文》曰:‘致和产物,助天育人。’宋张九成《祭洪州城隍文》曰:‘方隅是保,氓庶是依。’俱表崇祀之义。洪武初颁赐封爵,七年改称郡、县城隍之神。定制:凡府、州、县新官必先斋宿城隍庙,谓之‘宿三’。每月朔望行香。”明洪武二年(1369)都、府、州、县城隍各赐王、公、侯、伯之号,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而昌邑城隍庙恰恰是于次年间修建的。明清以后,作为城池保护神和司法神,城隍成为一个神的官职,县城隍相当于阴间的县令。各地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由当地百姓自行选出,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者符合儒家标准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至于昌邑的城隍是谁,现无稽可考。另据记载:“凡长官朔望行香,新任斋宿,祷雨求晴,及民间奠献祈祝,岁时相继,春秋二仲,与神祇坛合祭。通礼:州县之祀用少牢,其莅任诣庙祝曰,维某年月日,某官某致祭于城隍之神曰:诏命临民,职司守土。惟兆人之攸赖,并藉神功;冀四序之常调,群蒙福荫。必使雨旸应候,爰占物阜而民康;庶其寒燠咸宜,共庆时和而岁稔。仰灵枢之默运,肇集嘉祥;襄元化以流行,俾无菑害。尚飨。”据《德宗实录》载,光绪八年八月九日,颁昌邑县龙神庙匾额曰润洽为德,城隍庙匾额曰仁德感应,其理由正是“以祷雨灵应”。这个匾额可谓概括了前面祝文的旨意,也反映了帝国与地方居民生活之间的联系,其纽带之一即是城隍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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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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