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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国煇]爆竹与中国人
  作者:戴国煇   译者:林彩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2-18 | 点击数:4053
 

       从中国传来的消息常常是具有冲击性的。这次围绕著“四人帮”政变的报导亦也不例外。

  然而,在一连串有关“四人帮”政变的报道之中,有一段可说是不显眼的,谓“酒与鞭炮售罄”云云。不知读者诸贤有否注意到这一点?

  酒暂且不说,这鞭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想不少日本人会对此感到诧异吧。

  事实上,不只是以日本人为首的外国人,就是在鸣炮的中国人自身,也往往不清楚为何要放鞭炮。看起来在一般的情况下只是因为大家都这样,有喜事的时候也要,因而习惯性地自己也就照做,并没有经过太多的深思熟虑。

  是否为了反映这一点,成立新中国之后重新编辑的《辞海》(1961年11月第一版之试刊本,本稿利用其复刻本【龙溪书舍】,将简体字改成繁体字)中如此记载:“古时用火爆竹,爆裂发声,谓之爆竹,以为能驱除山鬼,于节日或喜庆日燃之。”

  照现在的说法是在节日或喜庆之日鸣放,而应注意的是,鸣放的理由被看成是为了驱赶“山鬼”。不用说,有关爆竹与驱除山鬼的故事可散见于中国的古籍。

  在西元6世纪成书的年中行事记,梁·宗懍《荆楚岁时记》有“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的记载。此乃其中一例。同文中的“山臊恶鬼”就是相当于前面的“山鬼”吧。

  又有关“山臊”一词,隋朝人杜公瞻在附于《荆楚岁时记》之后的注释中,曾做如下解释:“按《神异经》云:‘西方山中有人焉,其长尺余,一足,性不畏人,犯之则令人寒热,名日山臊’,人以竹著火中,烞熚有声,而山臊惊惮远去。《玄黄经》所谓山犭巢鬼也。”《神异经》自不待言,是后世之人冒前汉之滑稽文学者东方朔之名写的知名伪书。是谁所留的伪书暂且不管,杜公瞻曾引用过,所以应是隋朝或更早以前所刊行的书,这应该大致不会错。

  杜公瞻那段话的大意是:“据《神异经》说,‘西方的山中有时住人,身高一尺余,一只脚,其性不怕人,冒犯之则令人生病,名叫山臊,人(若遇之)将竹投入火中,(竹节爆炸)轰轰作响,山臊惊惮而逃,即《玄黄经》中的山犭巢鬼”。

  《荆楚岁时记》与《神异经》何者成书较早,在笔者的评论之外,暂且搁下,其实直至隋朝,爆竹都不是塞进火药使之爆炸之类的东西,而是把青竹或苦竹投入火中使其发出声响,从前面的引文中即可明白这一点。

  因而爆竹之名,实可说是其“原型”之表现。

  然而,在现代中国人的日常用语中,爆竹已成死语不通用,但在日本语中,爆竹一词还持续在被活用著,这倒是蛮有趣的。顺便提一下,现代中国人把爆竹叫作鞭炮、纸炮或炮仔。

  前面的引文又给予我们另一个教诲,即爆竹,也就是烧竹子的最初目的是在袚除不详。“山臊”或恶鬼本来是不存在之物,可解释成所谓的妖怪或邪气。

  围绕著“四人帮”政变的“放炮”是否含著消灾的意义,该是非局外者所能知道的。当然如能消灾而且“开运”,无疑是代表高兴、喜庆的事。但是鸣炮的原意并不是因为庆祝,或有喜庆的节日所以要鸣放,恰恰相反,是为了消灾、开运,希望带来吉祥——这是鸣放者方最初的道理。《神异经》所记暂且不谈,《荆楚岁时记》记述的元旦鸣炮习惯,至今仍在中国人或华侨社会里连绵不断地延续下来。

  这令我想起笔者年幼之时,台湾家家户户门上所贴的春联(又叫门联)对句中,也有:“爆竹一声除旧岁,桃符万户更新年”和: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等句子。

  日常用语中可说已经成为“死语”也不为过的爆竹,在春联等对句中至今犹可见到持续不变地使用。或许是因为消灾之愿犹为人们所信奉吧。

  到了唐朝,爆竹之名又被加上爆竿。因竿不外乎是竹竿,收录于《全唐诗》,来鹄‘咏元日诗’据《景印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御定全唐诗》所载,本诗题名为‘早春’。中有:

  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

  偏憎杨柳难鈐辖,又惹东风意绪来。

  可做凭据。追溯古籍可见正月元旦鸣放爆竹的习惯,似乎自《荆楚岁时记》以来就扎下根了。

  中国人也把正月元日叫作“开正”、“开春”,于年末准备完迎新年,除夕之夜一家吃团圆饭后就等“开正”。“开正”因干支而定时刻,时刻到了家家户户一起鸣放鞭炮迎新年。旧中国或现在的台湾以及东南亚的“华侨”社会,鸣放鞭炮的同时也在神佛前供奉红枣、冬瓜糖、生仁糖等“甜料”,并燃香、烧金箔纸,一家大小恭拜,此仪式称为“开正”或“开春”。

  日本在除夕之夜必须撞钟,而中国人就是鸣炮迎新。现在的日本,在节分译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前一天,至今日主要指立春的前一天。进行袚除邪鬼仪式,但古时候则是在除夕当天。消灾除秽,袚除邪鬼,然后举行迎新年仪式,只是没有爆竹之声响,但可说日本人与中国人是抱著共同的愿望在辞旧迎新的。

  在前面所举的春联对句中有“桃符”一词,系指春联、门联,其由来据说是《山海经》。

  《山海经》有言:“东海度索(朔)山有一大桃树,蟠曲三千里,其枝向东北,其下有二神,日神茶、鬱垒,执害人百鬼以食虎,黄帝以之为法,象之桃版(枝),以挂户上,画二神于门扉以御凶鬼。”今之门联(春联、桃符)即出于此。(片岗严,《台湾风俗志》)

  鞭炮与春联可说是构成中国人迎春仪式的一套东西,或可说直至现在还有一部分在沿用著。

  提起春联对句,前面所引用的“春风送暖入屠苏”中的屠苏令人挂心。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喝屠苏酒的习惯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消失。我还清楚地记得来日本的第一年,因贺年而拜访日本人知己时,受到主人以屠苏酒款待,令我感到些许惊讶。

  据孙思邈(药上真人)的《屠苏饮论》,“屠”有屠杀鬼气、“苏”有使人魂苏生之涵义。以现代式的说法是一种中药——其处方为大黄、蜀椒、桔梗、桂心、防风(各半两),白术、虎杖(各一分),乌头(半分)——磨细装入布袋,在除夕之黄昏吊于井中,元旦取出连袋浸酒中,全家共饮之。一人饮全家无恙,一家饮全村无病。浸后之渣挂于门口,据闻可以之避瘟气。

  在近乎于全盘接受西洋医学的日本人中留下了屠苏酒,并经常尝试著将西方的冲击反弹回去,对“中医”抱著无限执着的中国人中却已不见了屠苏,这到底是为什么?我对此感到兴趣无穷。文化交流产生出如此的结果,又岂不乐哉?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吧。

  爆竹不是燃苦竹、青竹使之炸裂,而是改用将竹管、纸管或纸筒内塞入炸药,可设法令之能够随意爆发又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清朝人翟灏(晴江)在其编著中,曾有如下的记载:

  古皆以真竹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仗,前籍未见,惟《武林旧事》言:‘西湖有少年,竞放爆仗’······又言:‘岁除爆仗有为果子人物等类······,内藏药线,一爇连百余不绝······”。(《通俗编》)

  这是略述从爆竹转移向爆仗的过程,但若仔细查看,可发现不只《武林旧事》,宋朝崇宁宣和年间(1102-1125)描写开封都市社会生活的《东京梦华录》(孟元老著,1147年成书)中也提到过爆仗的使用,但是都未言及制作方法。

  可证明爆仗无疑为现在鞭炮之原型的资料,是南宋施宿所撰写的《会稽志》(1201年成书)中“除夕爆竹之声相闻,或以硫黄作爆药,声尤震厉,谓之爆仗”。

  由爆竹变成爆仗,时代愈往下移,用途也从过年之夜的袚除不祥走向祭神、送官、嫁娶、盛宴,甚至于月蚀之时也鸣放用以助兴。

  曾是袚除灾厄道具的爆竹,现在大多用于表示诚意、喜意之助兴道具。

  然而或许是因为其声音与小枪、“连珠鞭炮”与机关枪之声音容易混淆吧,政府时或禁止鸣放。在国共内战时的大陆、戒严令下的台湾、越战时期的堤岸和西贡等地就是如此。特别是在那种时代,有心之子民会明确地记起那逐渐被遗忘的“爆竹是袚除灾厄的道具”。

  正如前面所看到的,爆竹有时是小孩的玩具,但也会变成大人极具政治性的道具。

  (本文原刊于《月刊百科》172号,东京:平凡社,1977年元旦)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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