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寺庙的居民当然都不富裕,但相信停灵寺庙安全、干净也是他们愿意住在这里的重要原因。1950年出生的王女士家住梓潼庙中院,她清晰地记得:“原来这后院四周,(尸体)都是搁在棺材里头,直接搁在地上的”。她并不觉得与90多具棺材隔墙而居有何不妥,也闻不到任何异味,因为“过去棺材板子特厚”。为了证明尸体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她以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她的婶妈十几年前去世,因不愿火化于是偷偷入棺下葬,就在我们调查的几个月前,她家为了迁坟而打开棺材,发现婶妈的尸身保存得“特别好,除了肚子稍稍有点那什么(腐烂的隐语,王女士显然不愿直接提及“腐烂”这个词,于是用”那什么“来代替)”,其原因就是因为“密封得好”。[11]雍和宫大街的九顶娘娘庙,是东城一带有名的停灵寺庙,1946年尚停灵23具,住在这里的老住户不仅不觉得妨碍生活,反而骄傲的说:住在庙里有神灵保佑,不管大人小孩没有生病的”[12]。地安门西大街保安寺内,也曾停有棺材,有的是灵柩,有的是寄放的寿材。保安寺住户尤先生的奶奶,生前就将一口空棺停放其中,尤先生说“那岁数大的,一高兴,就上棺材里躺两宿去。这就是习惯。躺着舒服了,合适了,然后死了才踏实呢。你看我奶奶他们都在那里面睡过。有时候一睡睡好几天,天天晚上上那里面睡去”[13]。大量的调查实例证明,寺庙既能给活人住,也能给死人住,仿佛在神灵的“家”里,生者与死者都能得到妥善的照拂。
由于缺乏资料,我们无法知道有清一代,同时停灵与出租房屋的寺庙到底有多少。1946年北平市警察局登记的内外城停灵寺庙一共有26处[14],通过查询这些寺庙的庙产登记,发现它们全部都有房屋对外出租。26处这个数字显然有很多遗漏,例如,1939年吴玉帅病故停柩于拈花寺中[15],但拈花寺并没有出现在就1946年的统计表内。另据常人春回忆统计,北京著名的停灵寺庙大约有31座,其中内外城一共25座[16]。下图是结合警察局登记与常人春的回忆所绘制的停灵寺庙分布图,共计37处。如果算上紧紧围绕在城墙外侧,以城市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近郊停灵寺庙,停灵寺庙的数字可能会达到上百座。[17]正因为它们的存在,北京这座城市成为生者与死者比邻而居的空间。
民国时期北京主要停灵寺庙分布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些寺庙的分布相对比较均匀,没有停灵寺庙的地区,恰好都是官署、衙门集中的区域,即行政中心区而非市民生活区。我们有理由推测,正是围绕这些寺庙,北京市民形成宗教意义上的“社区”,但相关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
3.坟地
今天的什刹海是北京世俗生活的代表性空间:消费、旅游、表演、过度的商业开发,再也不见空旷荒凉与鬼气森森,这与清代至民国时期的情况不同。而与之相应的是,今天北京市民的墓地——八宝山公墓,清幽、寂静,毫无人迹,这事实上也与清代至民国时期北京市民的坟地情况不同。
正如前文所说,北京市民选择坟地的顺序如下:首选是家族墓地。其次是风水好的个人墓地,但这类墓地随后也会成为家族墓地,因此无需和前一类相区分。最后,也可选择集体墓地,由于入葬者通常是无法承担私人墓地费用的下层贫民,因此这类墓地通常免费提供或仅仅收取极少的费用。为同乡或同职业者所设置的公墓被称为“义地”,而无针对性收葬一切下层市民的公墓被称为“丛葬”。虽然家族墓地和公共墓地之于市民的意义大有差别,但它们的空间分布上却没有明显差异。
内外城居民虽然共享相同的丧葬仪式与观念,但空间的界限仍然是存在的,有清一代,家族墓地和公共墓地绝大部分分布在北京外城和城郊。乾隆六年(1741),因内城范围内人烟稠密,但土地狭少,无主尸骸无处埋葬,因此由顺天府尹与户部会商,在外城租用地亩,建立义冢。当时共建立义地七处,分别是永定门内香厂、崇文门外文昌宫、东便门外核桃园、广渠门外、广宁门内报国寺、广宁门内潘家地、宣武门外黑窑厂。[18]这些义地都在外城范围内。但也并不是没有例外。停灵寺庙中经常停放大量棺木,如果棺木暂厝的时间太长,且无人认领,寺僧可能就以“坵子”的形式,用砖砌成地面坟墓,将棺木放在其中,以免风吹雨淋。名虽为“坵子”,实际与坟墓并无多大差别[19]。久而久之,寺庙周围就会形成“丛葬”。在内城什刹海南岸,北京最繁华的西皇城根大道北侧的嘉兴寺,就是这样的一处“丛葬”。直到今天,附近老住户还能清晰回忆起当年庙后空地布满坟头,寺僧在间隙之中种菜的情景。《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也提到,外城的隆安寺和江南城隍庙,都是香火鼎盛、人烟稠密的大型寺庙,庙外也都是丛葬之处。尤其是江南城隍庙,因为紧邻妓女集中的前门地区,大凡妓女死去,多葬于此。因此每到祭祀祖先的清明节和祭祀鬼魂的中元节,妓女们都去焚纸祭奠。最有趣的是,这甚至成为重要的游览景观,“因而其他有人亦趋之若鹜”,纷纷前去观赏妓女上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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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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