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表演理论来看“生活世界”对民俗学的意义
当“生活世界”成为了民俗学研究的一种态度或者出发点时,我们再回头来看民俗学发展历程中的一些概念理论。以往对于民俗学或民间文学的研究都是从固定的民俗事象或静态的文本出发,很少对其进行历时性方面的考察,对历时的内容作连贯研究更加少见。一些民间文学的教材也只是对各种体裁进行分门别类地介绍,很少涉及到关于民间文学各种叙事方式的研究、关于不同体裁形成的原因、以及各种体裁在历史过程中的演变情况。例如过去关于史诗的整理通常将各种记录连缀成一部巨著,但在实际情况中,在各个地方也许存在着不同章节内容、或者由不同诗人演绎的不同脚本。而故事的演变在各个地方也存在不同的讲述及生活背景。这些都是民间文学以及民俗学的疏漏之处。过去的民间文学理论或教材是在当时的社会思潮和历史背景下完成,而现在的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从当前的社会现实出发去进行民俗学研究。
(一)关注具体的、历史的“生活”状态
当民俗学的“民”扩大到日常生活中所有的社会群体时,我们所面对的将不再是一个固定的人的实体,而应该是一种不断变化的人的状态。我们每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刻总是处在不同的群体中,因此不能再用简单的官民对立、或者是某一具体的固定的人来作为主体,而应该是这一主体处于某种群体的日常生活状态,一种非职业、非官方的生活状态。任何一种民俗学事象或者民间文学都只是生活世界的现象,而非生活世界本身,它们只是主体在日常生活状态中表现自我的一种载体。例如我们听到一首动人的民歌,但民歌中所表达、描述的劳动或者仪式场面,却没有我们身现其中。因此,在“生活世界”的指引下,我们对于一个民俗或一种文本的研究就应该从生活状态出发。这也是“表演理论”所倡导的。
表演理论的代表人物鲍曼指出,“学者需要对故事文本进行贴切的形式分析,但同时还要考察这些故事赖以发生和讲述的民族志,尤其要注意在故事的形式与民族志的功能之间的特殊联系,这样才能对民间故事的含义得到比较可靠和比较全面的认识”。表演学派非常注重观察口头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实际联系,关注口承文艺表演的过程、行为,以及叙述的文本与叙述的环境之间的联系。因为任何一种民俗的表达都是与深植于民众行为之中的社会和文化生活血肉相连,民众对于民间文学和民俗的要求都是在对生活进行体悟的基础之上而产生的,生活感受和生活需求才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民众是意义的制造者,“他们具有在现实生活中骚动的欲望和感受,但出于对权力支配者的策略,他们运用口头语言,采取了使生活戏剧化的方法,来迂回表达他们的观点”。因此这样的“表演”,是一种基于生活的选择。表演理论强调对具体的表演情境进行探究,他们认为每一次表演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具体的情境中对“历史的”忽视。从上文中胡塞尔对于“生活世界”前所与的、先于一切经验思想、不断事先有效的论述,我们知道每一个人对生活的选择都是受一个庞大的历史经验来源影响,都有一个历史积淀的过程,如果单纯从每一次具体的语境出发,而不考虑形成这种语境和思想的宏大历史背景,则会陷入一种静态的功能主义泥潭中。以神话为例,著名宗教学家伊利亚德认为,神话讲述一个神圣的历史、一个发生在时间开头的原始事件,讲述了某物是如何完成,某物是如何成为某物的。神话一旦被传诵就能确定一个绝对真理,而且只有在神圣的时间中才能被吟诵,例如某个特定仪式、或者某一个季节,在其他场合所讲述的神话并不能达到回归神圣的目的。而在现代旅游浪潮的席卷下,旅游景点中出现了一种在旅游活动中对神话的演讲现象。仔细思考,这种并非在神圣时空中讲述的神话已经不是伊利亚德所定义的“神话”,如果仅对这种神话讲演的情境过程和生活意义进行研究,而不了解历史上神话的定义、讲述过程以及当前社会中神话讲演的历史背景,则无法进行一个宏观的把握。当我们在将所有的民间文学形式拉进表演理论的模式时,可能需要对这种民间文学进行一个历史与现代的重新定义。而对于民俗的研究,更需要回归到具体的、历史的生活状态中去。
(二)关注传统与个人性
民俗学的“生活世界”更多的是一种个人层面上的东西,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境遇所构建出的世界。传统的民俗学理论过多强调集体性,而鲍曼则更强调民间故事讲述活动中的个体成员的作用。鲍曼指出,“我所说的表演,是一种沟通的模型,一种说话的方式,和一种讲述人对听众的责任感的假设的本质——他为此而展现个人的沟通技能、通过各种沟通的信息提高自己的威望;而他的这些行为的含义,无疑都高于和大于故事文本的意义”。由此我们看出,鲍曼的意图是从故事文本的讲述过程来看讲演者、听众在这一活动中的不同反应,以及这一活动对于不同人群的生活意义。民俗虽然是广大民众集体作用的结果,但具体到生活状态中,每一个人对于民俗的理解和使用都有鲜明的个人印记,个体对于民俗的实践才是民俗事象真正传达出来的意义。现象学认为“我的”自我和“他的”自我之间的同一性只是一种想象或虚构,因此我的生活世界与他的生活世界也是互不相同的。那么民俗学对于生活的研究就应该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从个体的民俗实践入手,进而探究民俗对于个体生活的意义。
“我的生活世界”是基于直接经验世界而来的,具体到民俗学研究中,就是强调经验的来源,即传统的影响。户晓辉认为,“民俗是直接被给予的经验”。“民俗的学习……是靠耳濡目染、口耳相传,靠生活世界的直观实践。”这一系列学习和遵守的东西都是传统。传统与经验是民众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不断积累、不断翻新、又不断建构的知识和习惯,是整个人类与世界相互运作影响而产生的综合性成果。个体的民俗肯定包含了传统的知识和过去传下来的经验,但在实践中我们所看到的又是活生生的民俗活动,因此户晓辉说:“民俗的本质在‘当下’和现在,即它永远在活生生的当下实现和构造的过程中让过去和未来‘同时到达’,让过去在现在被‘激活’,让未来在现在被‘披露’出新的可能。”所以,我们在民俗学研究中,关注个体实践的同时也要注意影响其经验和传统的社会历史渊源以及群体环境变迁。高丙中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也指出,“以个人为起点去讨论集体,民俗学有可能发展到既注重集体的共性,也留意个人的主体性。这样发展对研究现代民俗尤其有益,因为在现代生活中,个人的主体性已经发展得比较充分了,随着这一因素发挥的作用不断增强,民俗研究越来越有必要在着眼于群体,着眼于群体的一致性的同时,也顾及个体,顾及个体的选择机制”。
(三)关注具体的身体感受
现象学哲学给了我们一个“身体”的视角,“身体”是精神的表达,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自我的形构作用与身体感受的自由度是合二为一的,即便是视觉的条件,也会落在身体的眼珠活动上。因此身体是进行一切实践活动的基础。胡塞尔的“身体”概念被梅洛-庞蒂进一步发展为“身体主体性”,梅洛-庞蒂把一切建立在身体行为、身体经验或知觉经验基础之上,用身体主体取代意识主体。因此,我们必须从身体表达模式出发去理解人的实践活动以及整个生活世界。
民间文学是口头文学,是话语的听觉艺术,民俗事象也是通过民众的身体实践来展现,各种民俗知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记录在书本中,但“就其本身形态而言是属于口头语言、行为举止和身心感受等传习方式为主的知识”。表演理论强调对具体表演行为的关注,也就要求研究者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来对表演者的肢体行为、言语、面部表情等做一个详细的观察和探究。胡塞尔认为“我”能够联想并设定他人的存在和感受,首先是通过他人“身体”来实现的。我的身体感受能够引发我对他人身体的经验,他人的身体通过具体行为又反馈回我这里,让我能够明确他人所感受到的。这也就是表演理论强调表演者、在场听众以及研究者之间互动过程的原因吧。通过这样直接的身体感受,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民俗活动在民众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各种各样直接的、鲜活的身体感受和经验都是生活带给我们的,在民俗生活中,这些感受和经验都是与民俗事象联系在一起,“是被民俗所表达和所记忆的”,所以,“生活文化的整体性,其实是与作为生活实践主体的主观感受性联系在一起的”。个人通过自己的身体知觉、直觉、触摸等,在生活世界中进行着个人独特的经验和建构,自我的感受通过民俗事象以及文本来表达,最终达到体悟、感受生活的目的。
四、结语
“生活世界”是一个宏大、包容、开放的概念。民俗学的生活世界,应该是以“胡塞尔生活世界”为基础,通过个体的身体感受来研究个体的生活世界。对于研究者来说,明确生活世界以及个体感受,是进行研究的基本态度,我们应该在感受自己生活的基础之上,来感受并理解他人的民俗生活,但不能强求完全程度地了解。因此,在研究过程中,要尽可能地用当地人的语言和行为表达来描述民俗事象或者表述民俗生活,在这方面,民俗志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我们在田野作业中需要听每个人自己的声音,“听他们对自己先于经验的‘意向’‘目的’的充分表达”,将他们的心声传达出去,“让他们能够作为在意义世界中存在的主体而存在”。
伴随着技术进步而来的城市化、现代化,改变了民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地位、价值观念以及生活方式,对于当代民俗学研究来说,使民俗学或民间文学更接近现实生活目的,探究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不同以往的民俗现象,更新民俗学的社会价值,才是民俗学者应有的态度,而不至于被边缘化。现今的民俗学倡导关注伪民俗或者是民俗主义催生下的泛民俗,必须对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环境进行剖析,也就必须放入生活世界中去看待它们对人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得以探知其存在的原因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本文原载于《民俗研究》2017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情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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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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