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仍然让人费解的是,当地的菜库市场已经充分发育,菜农完全有机会直接将菜卖给车库,还可能卖个更好的价钱,但是他们却与车贩之间保持着超稳定的关系。为什么农户宁愿低价卖给车贩小中间商,而不遵循“谁给的价高就卖给谁”的市场交易常识?这仍然需要从社会关联上去找答案。原来,在地方社会关系体系和市场结构中,车贩这个行当固定地分配给了——本村人,它们大多是村干部和本村经营能人,其他外人不可能染指其中,而赊账是熟人之间在打资金流动的时间差,并且农民这样算计自己的收益,卖菜给车贩可能一次吃亏但关系稳定可以长期受益,他们在“成本-收益”计算中加入了社会期待,遵循互惠逻辑。
在这一类的研究中,我们的疑问可能是为什么连接地方市场与外部市场一定需要当地代理?为什么不能与农户建立直接的没有中间人的市场?为什么地方市场需要村庄商贩这个环节?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问题,则可能是“市场是怎样被社会关联组织起来的?”经过这样的系列研究,我们可以对这种组织化的过程给出一些初步结论,比如:这种“组织”不同于企业组织(一种突破市场经济约束条件的有限组织机制),而是一种由“中间商”勾连的商贸等级组合体系和结构。
我指导的数篇博士论文,也都采取了类似的方法。其中一篇在研究“乡土秩序与家户工业发展”关系时,首先仔细观察了解了家户酿酒的技术过程,包括家户酿酒“产业链”流程、酿酒的技术过程以及家户酒厂的组织结构和营销渠道,并且绘制出详尽的图示。接着从这些诸多的环节上梳理出可能存在的社会关联,包括收粮环节中的社会关联,如村民种玉米,以较低但稳定的价格卖给本村酒厂,以换取酒厂酒糟;酒糟又牵引出其他社会关联,如酒糟带动村里的养牛业,副业结余的人力进入酒厂;再如资金的社会关联,包括借:酒厂成立最初的不足的资金往往来自于亲属之间的借。抬:抬钱只是“贷”不是借,“抬钱有利息,借钱有人情”。赊:象征性预付订金,或无需付定金,全部“赊糟”喂牛。由此形成了一个由“关系”勾连支撑的完整产业链,在其中建立的劳动关系也就形成了如下新的社会秩序:
“家户”内部劳动关系中,外聘酒师被拟制成为“自家人”,成为劳动过程的支配者。雇用工人的原则是首选本村人,实在雇用不到才招周边农村或外地人。因为“工人离家近,过来干活方便,有事好商量”,因此本村工人也被称为“自家人”;家庭成员被称为“家里人”,他们是隐性劳动力,不计时间不付工资。家户内部的劳动关系形成这样的规则:以老板和酒师为核心的“家长制”(酒师享有老板家内的各种特权,老板则“隐身”,酒师支配和控制劳动过程),形成特有的合作产权和劳资关系;以酒师为核心的“师徒制”,勾连劳动关系;在外部合作关系中,则建立了以村落社区为基础的“酿酒协会”,用以和外部建立社会关联。
这项研究经过从技术过程跨越到社会关联的细致观察和分析,才得以讨论“大工业框架中家户工业的作用”议题,得出家户勾连的社区关联支持了农工相辅的循环经济;以社区为基础的“协会”关联支持了家户工业在与大工业竞争中获得持续的生命力等结论。
(五)讲出合乎逻辑的道理:从讲故事到讲道理
这里所谓学术“故事”,是个案载体的一种重要形式,按照一定的线索和叙事秩序对案例所进行的描述和铺展,侧重于对事情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细节和脉络,从而阐发道理。那些合乎日常生活逻辑的、寓意深刻的故事,往往蕴藏着发人深省的道理,成为一种独特的思维和沟通方式。
每一个研究者在着眼于某个具体的现象时,都会“讲故事”,也都会明确或含蓄地利用理论工具来分析和解释故事中反映的现象,即所谓“讲道理”。故事可谓是“讲出来的”事实,讲述的人具有话语权,因而“故事”从某种角度上说,是经过讲述者建构的事实。也就是说,讲什么,如何讲,取决于研究者如何理解个案故事。这也就决定了故事是难以讲述完整的,因为它超过了任何人的认识能力和讲述能力。不过,叙事形式则可以是多种多样的。
讲述的方式各异,比如,有让个案“讲述或呈现它自己的故事”,也有寻找个案参与者或叙述者话语中的功能意义,如对“易感性概念”进行的话语分析(词语出现频率),还有参与性的行动研究者讲述自己的故事经历,或者故事与说理夹叙夹议,或者正文故事,注释论述,等等。
不同学科也有不同的讲法。比如民族志(社区研究),对社区日常生活中相互关联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考察,细致的描述。或以事件或社区及个人经历过程为依据的、按照时空转换自然秩序的白描和深描;讲述一个完整的、背后隐含问题和理论价值的故事,给读者一个“想象”世界的空间。经济学通常也会按照理论线索组织故事,如“理想型”的理论故事,往往可以借助于大家熟悉的文学作品(如鲁宾逊的故事),用“假如或假设”来界定条件,或将几个故事中的有效要素组合成一个“理想型”故事。或者干脆为理论寻找可以作为例子的故事,在宏观理论视角下来组织案例的调查和分析,专注于搜集提供证据的资料。社会学是讲故事的能手,但很少用“理想型”组织故事,也不主张使用只为理论提供佐证而不能证伪的带有强烈倾向性的例子,而多是从真实的经验事实出发,尽可能地搜集正反方面的例证,以便对实践中的社会事实现象得出正确的认识。
在讲述“田野”故事时,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首先,既然故事是建构的事实,谁是建构者就显得非常重要。因为讲故事的人或写故事的人,具有话语权。其次,谁是故事的主体(沈红,2006),更加决定着事实上的话语权是否落在真问题上。有田野经验的人都知道,故事讲来讲去,就会形成一个“精英版本”,同时也就会形成一个“无话语群体”。他们并非没有故事可讲,而是那些由精英讲出的故事和事件,让他们再讲起来就有问题,比如他们觉得自己的经历似乎够不上讲故事,与那些事件的重要性相比较,实在不值一提。又如“故事”离他们的日常生活琐事有距离,他们感觉无从讲起。如何让他们开口,实在是一个理念和方法上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时,至少要努力摆脱“话语暴力”,接近“无话语群体”,以便了解普通人是怎样考虑的,怎样选择的,又是怎样呼应精英的选择的(郭于华,2003,2013:1-42),等等。优秀的人类学和社会学作品,都具有这样的故事底本。
讲故事与讲道理,是个案研究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的过程。所谓讲道理,是指对故事所表现的事实现象提出一种分析和解释,也就是说出一个“理”来。这基于每个研究者在着眼于某个具体的现象时,都会明确或含蓄地利用理论工具来分析和解释这些现象,即“讲道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讲道理的过程,大致就是从挑选出的经验研究案例中,析取与社会科学相关知识的过程。个案经验不能作为推论总体的依据,但是可以作为定性解释的依据。讲道理即是从关注个案的“本质”意义,过渡到达成科学研究的理论预期。
依据我的“田野”经验来看,从讲故事到讲道理,这中间还有一个重要的过程不能被忽略,这就是需要对于故事所表达的“现象”进行提炼,我称之为“故事-现象-道理”的三级提升。对于这个环节的忽略,常常是在讲故事与讲道理之间容易形成“两张皮”的原因。
故事,是针对某一经验事实的叙事,方式多样,可以依据时空顺序叙事、事件线索叙事,还可以依据逻辑线索叙事等。现象,则是对故事呈现出怎样的状态,从故事中发现了什么的归纳。这个环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通过它,故事才能或才容易通达道理。
我们在研究中遇到过这样一个实例。故事是这样的:小区业主买房时,合同上有分享分摊游泳池协议。入住后只有少数人有时间享用,多数人提出关闭泳池以降低费用。但少数使用者以合同协议在先不同意关闭。经过业委会多方征询意见,历时数周讨论,最终还是决定遵守初始合约,保持泳池开放。
那么这个故事呈现出怎样的一种状态,说明了什么,亦即故事反映出怎样一种现象呢。我们发现,在一定条件下,如订立有正式合约且业主已经具有一些契约意识时,“多数人同意”并不是解决公共问题的治理之道,这与前述在社区情理支持下的“多数人同意”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有了这样一个归纳之后,我们对现象提出了分析和解释,尝试说出这样一个“理”来:在自愿合约条件下,“少数服从多数”并不能达成公平公正。
以上,我从“田野”经验与日常生活逻辑和理论之间的关系以及研究方法上,初步讨论了揭示日常生活逻辑对于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意义。这个议题应是开放性的,其中许多难题在学理和实践中并没有完全解决,比如,我们说日常生活逻辑深藏于社会底蕴之中,那么即时即地的变革实践能否通过“路径依赖”而重踏其辙,新的实践与原有的生活逻辑又在哪里相遇,如何得以重现?新制度兴起与底蕴浮现的激活条件和机制是什么,它们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张力,是如何保持“适度”或“良性”均衡的,如果这种平衡被打破,事情又将会朝向怎样的方向发展呢?在研究方法上,也有诸多难题需要讨论,比如,个案研究与“反事实”、与理论建构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等等。这诸多问题,都需要有志于“田野”研究工作的人来认真作答,这个领域也需要有志者来共同建设。
(原文将刊登于《社会》2018年第1期。本文非最终定稿版,如引用,请以正式刊出版本为依据,并注明出处。注释及参考文献参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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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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